这种记录方式是美妙的,“如果遇见五年前或者十年前的自己,我会对自己说些什么?”我也曾想过,但没做过。我知道如若这样做必定是一份宝贵的财富,因为我偶然翻到我儿忆日记都如数家珍。
通篇读完,觉得刘同是一个和我心境很像却做的比我好太多的人。他和我一样有一颗敏感而多愁的心;和我一样即使深入现实也想让自己保持善良的心。他爱读村上我也一样,他常会审视自己。也许这些特质也和大多数人共通,但总觉得自己有从骨子里的气质和他如出一辙。但是,他敏感多思且善于记录,保持初心且不拖沓而一直向前努力,他爱村上也买了所有村上的书藏于书架,我没有。他审视自己且能改正并长此以往,而我却卿卿龃行。他21岁也就是大三就有了人生的奋斗目标——传媒文字,而我却陷于思考;他对人热烈而纯真,私心沉底,我仅相似。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旧。读时往往从心底迸出悲伤和力量,那摄人的茉莉让我坚强。“相思是篇冗长的腹稿,可发表出来却很短。”
记得“贱狗”刘同到29岁时不说自己是中年,我感触颇深。每每想到自己25岁以上便要与青春渐行渐远,内心不免焦急。其实不然,文绉的心就是有这样的好处,即使年过四旬,那颗心依旧会是20岁的模样。即使历经社会染缸的洗礼,总会在内心某个角落留一间只为单纯而建的密室。等你触及时,便有足以触及的心绪。自然那是幸福的。
我依然相信缘分、承诺、牵手、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愫是幸福的。也许会变,谁知道呢?毕竟时间洗练出的才是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