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国三农工作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阶段。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乡村振兴、关乎农业农村现代化。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它也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同样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看到的是,当前绝大多数乡村生态文明系统都面临着水资源缺乏,生态系统脆弱,亟待立项开发一个成功的系统恢复项目。乡村生态文明系统恢复周期时间长,一方面可以保护使之自然恢复,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生态技术或生态工程对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或重建。由此看来,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不能马虎大意,没有省时省力的捷径可供参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我们继承钉子精神,关键的是,要转变观念,出台有力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要把坚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体系尽快变为现实落到实处来。制度建设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就要依照法律追究查处严惩警戒浪费农业资源、危害农村生态环境的各种行为。健全农村生态回复评估系统,制定农产品种植标准、原产地保护、草场原始森林验收、农业机械研发、农业环境还原等重要标准,依托监管大数据云服务对农村生态治理智能服务提供不可或缺的支撑,进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精神需求。
近年来,陕西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当做主轴,把握好生态环境底线,不间断优化生态文明,有力地推动了共建共治共享幸福陕西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