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呼吸一样,那么自然,不需要换算
所以我们相遇,在这季节,绝不是偶然
仿佛候鸟一样,飞过大地,穿越海洋
原来所有情节,仔细回想,都是种呼唤
我一直相信,两个人的相遇,并不是种偶然,我也相信今生前世的说法,一段生命的终结,是另一段生命的开始,当我生命的轮回如秋叶般再划破空中最后一道壁障,静静飘落,化作春泥后,我又一次结果孟婆递过的汤水,“忘了吧!”,我走过奈何桥,攥紧手中转生的号牌,没有回头。可怜我在佛前焚香今生与你相遇,我幸,得到了你今生的回眸。我命,你笑着对我说,能遇见你真好,仅此而已……
我们生命中有过太多过客,昨晚刚畅聊过人生理想的朋友,今早笑吟吟将温热的豆浆递给你的大妈,中午絮絮叨叨约你出来的同学,晚上来你做客的远方亲戚……甚至,那无尽长路中匆匆一瞥的行人,他们或有意,或无意闯进了你的生命历程,或轻或重的在你的记忆中留下一抹色彩,然后又匆匆消失,每一次相遇或许都是永别,每一次离别或许又是重逢的序曲,我们都像提线木偶一般被这种名为命运的丝线操纵着,我们不能控制这种唤作缘分的奇迹,但我们能书写每一次相遇的记忆,所以请相信,缘散皆是缘,怜惜眼前人……嘿,哥们,借个火!
还记得那张泛黄的毕业照吗,我们曾经约好一起毕业后一定保持联系,如今你还记得他们吗?还记得上一份工作时那些面目可憎的同事与老板吗,我们曾是发誓以后一定好好“回报”他们,如今,你还恨着他们吗?还记得曾经为伊消得人憔悴,遍体鳞伤终不悔吗?而如今,千帆过尽,伊人不复……后悔吗?不后悔!
我一直在思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如何成型的,且晒出我尚不成熟的结论:首先,要混个熟络,至少是曾经熟络过,仅有几面之缘的人只能是过客,虽然我并非完全否认高山流水遇知音和一见钟情的可能性,但是,我更愿意相信,这份一时的冲动与热情终究敌不过时间和空间这两个最让人胆寒的杀手;其次,要彼此有需求,或者是物质的纠葛,或者是精神的维系,必须有这份需求作为切入点,或许应该这么说,我需要一个契机去认识你,进而了解你,最终结成某种彼此依存的关系,可能这种观点有些功利甚至市侩;最后,我们通过各种契机走上了同一条路,彼此建立了一种熟络的关系,再根据契机的目的与感情的深浅形成各种关系,也许是相惜升级为朋友,也许是淡漠衍生出敌人,也许是暧昧摩擦出恋人,也许是寂寞诞生出基友……
人与人是完全不同的存在,因为缘分纠缠在一块,形成关系以后,又为何有继续维系下去的必要呢?因为寂寞,人是群居生物,任你功夫再高,能力再强,性格再坚韧,如果这世界仅剩下你一个人作为人类这种生物独一无二的存在,最终也将走向灭绝,人会寂寞,所以我们需要其他人,可以陪自己喝杯小酒,讲讲故事。人会怯懦,所以我们需要其他人为我们相互鼓励,在我们犹豫不前的时候为我们打气;人有虚荣,所以我们希望听到其他人为自己的喝彩与崇拜;人易冲动,所以我们需要其他人的从旁提醒与劝阻……化作一句话就是人需要共存!
人是种喜新厌旧的生物,我们总是容易被没有接触过的花花世界所勾引,进而忘记了已经存在的满足,这是人的劣根性,也是人类不停创造与进步的源动力,曾经的海誓山盟一次又一次被现实的种种诱惑击的粉碎,厌倦与抛弃的时间长短取决于个人的原则性和外界诱惑的程度,有句话说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不够大,曾经我是如此的不屑一顾,现在想想发觉也有道理,这份背叛的筹码不一定是钱,也许是距离,也许是环境,也许是身不由己,但最恐怖的,还是时间,做一个假设,你和你的恋人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传承百年佳话后发觉自己的生命并没有受时间法则的影响,你们还能活个一千年甚至是长生不老,而周围的人却换了一拨又一拨,我以一个男人的角度为例,我曾经原则性很强,我也发过誓不会主动背叛,我毅力惊人,千年间走过无数或清纯袭人,或俏皮可爱,或妩媚动人的异性,我皆不为所动,然后,我的女人对我也始终忠贞不渝,好吧,我俩同时开启的圣人模式,我们做到了,但是问题也出来了,这个假设本是不可能存在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七情六欲是人类的本能属性,孔子也说过“食色,性也”,但是我们做到了,这说明我们已经超出一个正常人类的感知范围,所谓千年成精也许就像这样,毫不夸张的说,我们已经不能算作是一般人类,是不受感情影响的圣人,这也说明我们已经丧失了对彼此的吸引力了吧,既然已经对彼此没有了感情,为什么我们还要在一块,因为原则?但是经过千年,这种原则也会成为彼此的一种负担吧!因为习惯?那彼此的存在和一花一草又有何异!所以所谓的神仙眷侣在我看来根本就是扯淡,无尽的寿命是一种如此可怖的存在,一人独处尚且是种煎熬,更何况是彼此依存……这番论调并非为那些始乱终弃的人渣找借口,国外一度崇尚保持距离还维系彼此的好感,害怕的就是两个人过分了解彼此后失去了相互吸引力,所以他们排除了很多有可能将彼此束缚捆绑在一起的条件,比如,孩子,所以会出现丁克家庭,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存在,每个人的性格都是有棱角的,或者说就像刺猬身上的一根根刺,寂寞就像萧瑟的秋风,我们感到凉了所以相互靠近,但是当我们紧紧相拥时又被彼此的棱角扎伤,迁就越多,受伤越多,倘若一方能够迁就对方一辈子,那么两人的关系就不叫恋人了,监护关系更来得贴切吧,废话了一大堆,我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如下:生命因为短暂,所以可贵,所以需要珍惜,但是人与人关系的维系是双向的,所以亲情友情也好,爱情也罢,都是需要双方共同经营的,喜新厌旧是人类的本性不错,但是这种幸福指数为零的共存关系不要也罢,人情同样是笔债务,当你成年后,请不要轻易许下诺言,一旦立下诺言,请以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担保,诚心,诚信,是与人交往的前提条件,亦是人类立足的原则!
幸福的人们总是重复着同样的幸福,不幸的人们却各有各的不幸,往往催人泪下或引人深思的艺术作品都是悲剧,而悲剧是什么,悲剧是笔债,悲剧是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背叛,悲剧是被对方的菱角折磨的遍体鳞伤却依然迁就,依然犯傻,当然,如果没有迁就与犯傻就不是悲剧了,那是动作片……
亲情,友情,爱情,这是很老套的三角关系,多尔衮为了孝庄一度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皇位,纣王和周幽王这对好基友虽然昏庸,却也得到了“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成就,系统显示世界公告时刘备备童鞋正念叨着“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然后为了基友被“太年轻”的一把火烧毁了蜀汉基业,刘邦更是忙着一边逃亡一边一脚将再一次爬上马车的老婆孩子踢了下去,潘小小却在重复着刘备备名言的同时加了句“谁动我衣服,我废谁手足”,我不知道你的答案是什么,但是在我心里亲情无疑的第一的,一辈子报不完的是父母的恩情,因为那是世间最纯净,最无私,最伟大的爱,不含一丁点杂质与铜臭,纯粹只是因为爱,因为生命的延续,类似于“我和你妈同时落水”的脑残问题我一直不明白提问者的初衷,一个连自己母亲都可以抛弃的男人还可以放心托付吗?或者应该说他还是个人吗!
最后卖了个萌,我自重,情随事迁,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