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时候,孩子是从亲子关系中感受到爱的。对孩子来说,母亲或者主要照顾者是温暖,是食物,是满足和快乐的源泉。在这个阶段,孩子只要和母亲在一起就能感觉到爱,消除孤独感。随着自身的成长,孩子终于能将自己和妈妈分开了,能感觉到自己渴,能认识喂饱肚子的乳汁、乳房和母亲;知道其他物品也有名字,发现有一些物体跟“我”没有紧密的连接,一些物体是与“我”无关的存在。大多数8岁半到10岁的儿童仍然是需要被爱的,而且是无条件地被爱。10岁之后,孩子会出现新的感情,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唤起爱,他们的需求从“被人爱”变成“爱别人”,甚至变成“创造爱”。他们发现“给予”比“得到”更能使自己满足,更能使自己快乐,“爱”比“被爱”更重要。
通过爱,他们从由自己的自恋引起的孤独感中解脱出来,开始体验关心他人,同时还能感觉到由爱唤起的爱的力量。他不再是仅仅被动地接受爱,以及为了赢得爱必须使自己弱小、孤立无援。在孩子的这个成长过程中,如果我们能给予他们正确的指导,他们对爱的观念就会慢慢地从“我爱,因为我被人爱”转变为“我被人爱是因为我也爱人”,爱的意义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