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臭美,不就是一根领带吗,打理那么长时间。”我把袜子一双双团起来,塞在收纳箱的一间间隔子洞里,盘腿坐在床上,拿余光瞥了小男友一眼。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小男友对着镜子,悠悠的说了一句。
我一向认为男人分为两种,闷骚和明骚。他现在是兼具两者的精华,总能在不经意间说出让人意想不到的话。
“麻烦了。”小男友突然转身面对我,“上次看的大容量的保温杯忘了给你买回来了!”
我光脚跳下床,溜到到他跟前,正要说话,小男友一把拎起我,把我端到床上。
“这么怕冷,还光脚,地暖都停了,待会着凉了。”
本来想说的话,就硬生生的忘在了脑后,记忆力骤减。
我俩在为明天的出游做准备,运动装,正式装,裙子都准备好了。各种瓶瓶罐罐也都排好了位子。
“我的路虎能放得下很多东西,尽情的拿吧!”
不管什么时候,小男友都随着我性子,因为他吃透了我,不会做过分的,越线的事情,他这个人就是这么毒,我中毒不浅。
我一直很好奇,老天总会贪婪的眷顾一些人,小男友就是这些人中的一只。
我从中学就一直背的《长恨歌》,他看了几遍竟能记住。
某天吃过晚饭,他突然拿过来一枚橡皮,一盒印泥。拿他的大手握着我的小手,把橡皮轻轻按下,我的名字跃然纸上,是清秀婉转的篆字。
“我喜欢瘦金体!” 我的唇印在了他的胡子上,又飞快地跑开,去摆弄窗前那一碗碗的多肉。
“瘦金体多不为后人喜欢,太过阴柔。金庸说过:重剑无锋,大巧无工。创始人宋徽宗在政治上好评也不多,导致很多人不愿意去练习。也可能是这个字体太美了,太美的东西看多了会俗,不如这多肉来的敦厚。”我幽幽的说。
“就你懂的多。”小男友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来给你讲个故事。”
“这是一个温州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