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我俩是高中同桌,而且我们有诸多共同喜好,比如,文学,乒乓球,还有漂亮女同学。彼此之间一直以文豪互称。
他是个奇葩,偏科严重,语文中上,尤其是作文经常接近满分,但其他的科目最多只能拿个满分的一半,但还是毅然选择分班到理科,结果在班上总分经常垫底。每次月考完,一堆人在教室里相互对答案,他就拉着我去操场转圈,有意避开这种氛围。他的热情都在文学上,学校发的课外阅读本,边边角角都被他涂满了自己的文字。他当时在构著一篇中篇武侠,最终大概累计了8万多字。我读过之后表示可以秒杀古龙金庸,劝他拿去投稿,他则摆摆手表示无所谓,有一种老子不需要世人欣赏的高傲。
那时我在学校文学社当总编,每个月都要精挑细选出几十篇文章进行出版。有一段时间,我决定除了各种青春瘙痒的投稿外,总是留最后几页将他的武侠中篇进行连载,效果显著,直接导致我们的月刊销量翻了一倍。而他的这部作品,在学校还引起了一点轰动,收到了不少来自校内的信,有的是夸赞他文笔好,有的是来催稿,还有一位表示英雄所见略同,表示想与他合著,要赶金庸超古龙。他把这些信一一与我分享,但从不回复。
可惜,到了高二,他转学去了一所镇里的高中,原因是他在这个省重点高中里压力太大了。后来我俩频繁通信,得知他在新环境里依然抑郁不得志,依旧稳如泰山地垫底,不过所谓祸兮福所倚,他的文采还是感染了隔壁班的一位女生,成为他的初恋女友。虽然这段地下恋情由于不慎曝光只持续了一个月,但是从言语中看得出来他的骄傲。
高考结束,他不出意外地考得一塌糊涂,去了一所专科学土木。大一的时候,我俩毅然保持着一个月一封信的节奏,再后来QQ流行起来,通讯发达起来,我俩反而几乎断了联系。大学毕业后的某一年,我俩在QQ上重逢,得知他被老板忽悠去了非洲做工程,还跟随工程车队经历过一次濒临死亡的意外袭击。他当时讲的时候,带着戏谑和嘲讽,如同在讲别人的事。我问他,现在还喜欢看书吗,他说看个锤子哦看,有这时间打游戏多好。
时间快要过去二十年了,但是我依然记得高一那年,我俩被分配到同一桌的第一天,他从包里掏出一本沈从文的《边城》,对我说,我叫刘杰,我的理想是当个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