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保持日更了50多天,简书给我寄来一个小礼物。
打开一看,是一本名为《爱上写作》的书,由简书主编。
内容是简书找了很多位写作者,让他们写了一些自己的写作经验,用来教导新手,如何写好的文字,如何持续输出好的文字。
打开随意看了两篇文章,就觉得很喜欢。
今天正好还未更新,于是也就顺便写一点自己关于写字的心得。
或者说,我喜欢的文字是,什么样子的。
文字平淡不激烈,辞藻不用浮华,于朴实中见真章。
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过更多的变故与事情之后,喜欢的文字风格也有所变化。
国外的经典开始读的少了,慢慢的更加喜欢国内的作品:汉字实在是妙不可言。
比如:余华,阿乙,贾平凹,又或者说钱钟书,沈从文。
华丽文字是小时候的玩物,平淡见真才是成人所为。
就像钱钟书所说:
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张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愚笨寡陋都掩盖起来。”
可谓恰如其分,入木三分。
又如阿乙:
这样也好,我想。
我好似是带她回到我的故乡旅游,座钟嘀嗒嘀嗒地行走,谷仓飘出陈腐味儿,年画与酒还在那儿,还没有迁徙走的亲戚过来打招呼,亲热地看着我们。“回来了啊。”他们说。只有故乡是去过便不会忘记的,是值得和解的。我想在凌晨两三点,她会醒来,带着极大的满足感去找水。我们便坐在桌子对面,什么也不想地望着对方。油灯下,桌面光滑,龌龊裹着糖衣塞满罅隙,一只侦查蚁探头探脑地爬上来,而窗外一切像是降落已久。我们饮过瓷缸中的泉水,称心如意,诸事顺遂,手拉手走向床铺,想做爱就做爱,想睡眠就睡眠。
到了清晨,我们听凭饥饿的指引走出院门,这时候晨霭迷蒙,万物尚未苏醒,我们找到枝条生火,熬上一锅粥。兴许我们还可以种点萝卜,养几只鸡。直到警察找上门来。他们也是没办法。
就这样,我长时间看着她略微发红的脸庞。世界安静而长。直到她旧病复发,在睡梦中就躁动起来。她的脸滚烫,发热,开始鼓胀起来。我移开探向她额头的手,听见她极为嫌恶的呓语:“滚开。”一切美好都碎掉了。”
一个连环杀人者带着一个几乎疯了的女人。
这样的文字并非华丽,而是精致,直击人心。
一千多个人看着呢,他竟然把李兰举了起来,灯光球场里的笑声哗啦哗啦地响了起来,大笑、微笑、奸笑、细笑、淫笑、奸笑、傻笑、干笑、湿笑和皮笑肉不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了也是什么笑声都有。
这是余华的《兄弟》,他的书我基本都读过,唯有这一本让我最为震撼。
读的时候,周围的环境很安静。
能听到窗外知了的叫声,能看到洒进来阳光的温暖,拿书的手却是发抖的。
文字朴实,却能写尽人生百态,这才是好的文字。
写字写的好的人,都有一个相同点:写自己。
写作者只有写自己喜欢的文字,不去迎合读者,才能达到很好的境界。
我看到一个观点,说写作的人,有三种境界。
“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
写作者起步都是先从自己入手,自己所思所想,记录下来。
而后,开始放大自己的格局,从“ 小我 ”到 “ 大我 ”,以点带面,写天下事。
最后,见众生。其实也就是看到了千千万万个自己,然后写下来。
佛学中有一个说法:一开始,见山是山,见水是水,而后,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最终,见山仍是山,见水仍是水。
异曲同工之妙。
现在是一个新媒体的时代,是一个10w+爆款的时代。
写作一旦变成商业行为,本质就被颠覆。
我想起有人问过这样一个问题:
一个事物是否为美,是否是以多数人的评判标准为准呢?
我个人的答案是否定的。
在艺术与文学的范围,判断美的标准必定不是人云亦云。
大众会受时代的影响,在每一个时代制定出不同的美的标准。
然而,真正的美,是经得起时间与时代的考验的。
文字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