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就要参加英语春考(相当于高考)了。很多同学,都想临时抱抱佛脚,却不知道抱什么,那是因为,英语很难靠抱佛脚取得突破。
现在的高中生,大部分是从小就开始接触英语,所以本应该有很大的优势才对。但是,我知道一个人,他是初中才开始学习ABC,而且学习环境十分不利,身边没有说英语,喜欢谈英语的人。后天的高考,他也会参考,我对他是很有信心的。因为在上次模考中,他超过了百分之八十的同龄参加考试的学生。这是很不简单的。我也对他的学习方法很了解,他学习英语,不会像别人一样无限刷题,也不会死记单词。他做的,只有两件事:做题,看题。
他历来不喜欢背,但由于老师有要求,他也不搞特殊,每次看几眼,就记住了。别人就惊叹他记忆力很好,其实不是,那是因为那些单词,他太熟悉了,所以现在看,不至于太陌生,记起来也是轻松。按他的说法: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看单词八遍,你就记住他了。他说的八次,不是看一遍,抬头,再看,而是在做题,阅读,平时生活中偶遇八遍。这是一个很好的道理。
对于做题,他可是很有讲究。一,不想做就不逼自己。逼着自己做出来的题,首先是不会有很好的质量,其次是不过脑子,没有任何收获。即使你看懂了全文,你也会忘掉,其中的单词,你也没有算得上是遇到。可能有人说,我从来都不想做题,那是不是可以不做题?那就错了!这就是他的第二个原则,从他人身上找动力,你不想做题,你可以花几分钟时间仔细观察你的同学,不要只看没在学习的,整体观察,我相信,在学的人肯定比没在学的人多。看着他们,学习的,做题的欲望油然而生。如果不是,那也没办法了。(他说过,人要有目标,目标是最好的主动学习的动力,还要有觉悟,只要自己是时候醒了。两者都没有的人,那就是无可救药的行尸走肉)。三,做一篇阅读(泛指语法,词汇,完型,阅读理解),保证自己十分钟不被打扰。他很少会一篇阅读做一半就跟别人说话,或者离开座位。这是对题目的深入,或者叫作沉浸在题目中。这样,每一个单词,都会进入你的大脑,留下深深地烙印。四,心中默读篇幅。无论是什么类型的文字,他都有这个习惯,这样不仅利于分析题目,还可以单词过目,过目才能过脑对吧!而他说,英语阅读这么做,还有利于练习发音,可以无形中提高听,说的能力。这么一来,这不仅仅是kill two birds with one stone 了,而是three birds ,多好啊!五,手拿笔,勤笔记。平时别人做题,要么空空白白,只有ABCD,要么只有一些不会的单词的翻译。而他的题目却不一样(请仔细分析下图,是他做到题目)。可以看到,除了陌生单词译文,还有特殊句式标注,语法分析,短语提炼和拓展,还有题目变形。你说每一篇阅读都这么做,那他还需要背单词,背词组,背语法笔记,刷题吗?
再谈及看题,他也有一套完整的回顾复习体系。他的笔记本的一页有这样的记录:良好的复习最好是按时的,高效的。……英语复习,必须回顾做过的题目,但没必要看很久前的,最好一周回顾一次,也不必全看,挑起中错误率高于20%的题目就可以了。……这就是他的复习方式。一周回顾一次那些错误率高(其实对于很多高中生来说,十道题对八道那已经很好了,而他以此作为错误率高低标准)的题目。这么一回顾,曾经看一遍的陌生单词,有一次过脑,记得更牢了。还有一次,见他一个中译英写的密密麻麻,一看,是一个五分的句子,旁边写了五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原型,倒装,强调,形式主语,从句。哎,看到这样的写法,就不必怀疑人家是天赋高了,天赋高的人,没必要把自己会的写的这么仔细,他是勤奋。他后来说,那是他回顾是写下的。
再回到主题,学习英语是要语法词汇一起抓,很多人背单词就没时间记语法,记语法又无法熟记单词,两者很难达到平衡,而他呢?以这两个简单却细致的方式巧妙的达到了完美的平衡,所以他成为后起之秀,虽无法超越20%的有天赋,也有勤奋的人,但依然超过了其他80%的人。
从他身上,我想,我们每位学子都可以学到一下几点:勤奋比天赋更重要;学英语要讲方法,讲习惯;学习要主动,要有目标;做人要有觉悟,不然和行尸走肉有何差异呢?
曾经没有这么做的,至今没有好的学习方法的朋友,强烈推荐你们学习这一方法,祝你们好运,'祝他高考成功!
(鲁迅先生说:凡有一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的,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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