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起床,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QQ好友中她的亲戚和要好的朋友,以及她认为比较熟悉的人全部屏蔽了,虽然现在大多数人都用微信交往而弃用了QQ。原因嘛,很简单,她不希望这些在她生活或工作中的熟人读到她的日志。虽然那些日志里所写的内容不全是真实的,但所有看到的人,无一例外地都会把里面所写的内容和她一一对应,然后勾勒出她的人物画像,然后添油加醋地去传播,然后越传越邪乎,越传越像真的,那情景很恐怖,想想都会让人发抖。生活中,越熟悉的人越习惯于无限缩小别人的幸福,无限扩大别人的不幸,而且别人的那些不幸会让他们内心有舒适感,这是人性。这不是她希望看到的结果。如果是这样,就背离了她写这些文字的初衷:她只是想倾诉,而且想要无拘无束,无所畏惧地倾诉……这些倾诉里当然有她的生活,她命运里或悲或喜的遭遇,但更多的是她的感悟和她类似作者般的想像和撰写。
风并不愿意向她的熟人倾诉,虽然她生活在他们中间。她觉得倾诉给那些远在天边或近在眼前的陌生人更痛快更舒服,她觉得那样安全,不会有被窥视被落井下石的担心和恐惧。
工作原因也好,机缘巧合也罢,人生路上她和他们曾经相遇,然后加了好友,然后,不可避免地,他们也是聊着聊着就断了,就散了,就成了陌生的好友。如今点开他们的头像,好多人她都不知道是谁了,也想不起来她和他们曾经有过怎样的交集。但他们可以成为她的读者,因为,他们其实也不知道这个风是谁,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和这个风曾经有过什么样的交集。风这样想着的时候,竟笑起来。毕竟她希望有人看到她写的字,她也希望她写的故事能在陌生的人群中流传。
风觉得也许她这么写着写着,最后就写成了一本书,就像某个电视剧里的女主,不经意间把自己的生活和对生活的感悟写成了一本畅销书那样。
风小学的时候作文就写得好。记得小学三年级时开始写作文,每次写作文前老师都会从作文书里选一篇范文在课堂上读一下,目的是让学生们照着范文的格式来写作文。可风偏不听老师的话,她每次都是按照自己的格式写,内容也是她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让她意外的是,她这样不仅老师没有批评她,每次作文成绩还会得到二十六分以上,当时小学作文满分三十分,二十六分就属于一类文了。
风的这种写作爱好一直延续到初中高中乃至大学。记得她刚上大学那会儿,她特别想家,每天抱着里面有家人和高中同学照片的相册哭,甚至想辍学回家。为了表达她的思乡之情,她写了一首小诗《我多想》,时隔多年,她已经忘记了那首小诗的内容,只记得字里行间表达了她对亲人和同学深深的思念。她把这首小诗投在学校颇有点影响力的“蓓蕾文学社”的投稿箱里,竟然被选中发表在了文学社的刊物里,还被吸纳成为了文学社的社员,成为了校园里一颗熠熠生辉的文学新星。
风上大学那会儿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那时的中国文坛异常繁荣,流派颇多。印着深深时代烙印的“伤痕文学”,风靡一时的“意识流”和“朦胧诗”都出现在那个时期。那时的风是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她其实看过的文学作品并不多,但她很有些写作的天赋,提起笔就会有好多美妙的、富有韵律的句子流从笔尖流出。在文学社的那两三年里,她写了好多诗,大多是叙事诗,诗中充满着独属于她那个年龄的青春和浪漫的气息,还有那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无病呻吟。那时,风给自己起了个笔名,叫逢晓,就是遇见光明和希望的意思。在文学社里,风和一个叫艾的极富诗人气质的学长谈了恋爱。后来,这段恋情因为风觉得艾的感情太浓烈,浓烈得让她透不过气来而告终。
艾高风两届,他们恋爱的那年,艾已经大四了。虽然在学校时风就和艾分手了,但在艾毕业后的前两三个月,还常常给风写来一封封密密麻麻长长的信,信里都是充满诗意的绵绵的情话,在艾的诗句里,风是他的“淡蓝色的忧伤”。大概半年以后,艾的同班同学雷返校,告诉风说艾又恋爱了,和单位的同事,那个女孩子挺好的,自此,风和艾不长却很浪漫的恋爱正式结束了。那时风才十九岁,她并没有多伤心,依然多愁善感,诗情画意地在校园外面的小树林漫步,望着在风中飞舞的红的黄的落叶悲秋。
回过头来看,风和艾的这段恋爱还是在她的生命中留下很深印痕,从此,她对爱情产生了怀疑。她搞不懂,为什么艾那么爱她,爱到他写的小说和诗里甚至日记里都是她的影子,他去实习从北京站上火车,摸着检票口的栏杆都会联想到,这个栏杆被那个叫风的北京女孩摸过了多少回?这么强烈的爱情为什么会分开仅仅半年就淡漠了,冷却了,消失了,这让年轻的风百思不得其解。
竟然一口气写了这么多字,风扭了扭脖子,甩了甩手,她原本没打算写这么多的。看来,她与生俱来的写字能力并没有被流逝的岁月带走,如今她提起笔,思绪依然如潮水般翻涌,文思依然如溪水般汩汩而来。
真好,风又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