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可以猜到结局,才发现是自己想太多。
终于把《乱世佳人》看完了,结局有些出乎意料,但也还是在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
一千多页的书其实就讲了一个暴发户的女儿斯佳丽,由于一场战争,从锦衣玉食的大小姐变成了饥饿贫穷犁地耕种的穷苦少妇然后通过不懈努力,又重新掌控了生活。这期间,结了三次婚,第一次,为了气阿希礼,和阿希礼的未婚妻的哥哥结婚,有一个儿子——韦德;第二次,为了保住塔拉庄园,纯粹是为了钱,有一女儿——埃拉;第三次,为了钱也为了刺激,和瑞特结婚,有一女儿——美蓝(四岁时夭折)。每段婚姻里都念念不忘自己朦胧的暗恋者阿希礼,而阿希礼又是玫荔的丈夫,而玫荔又是斯佳丽忠诚的维护者和对斯佳丽感恩戴德的最温柔善良的完美女人。但是,斯佳丽一直毫不掩饰的讨厌甚至憎恨玫荔,直到玫荔奄奄一息时才发现她是多么的需要玫荔,她是多么的爱瑞特,也终于明白阿希礼其实爱的人是玫荔。但是……
我以为当斯佳丽终于发现自己深爱的人是瑞特,然后也终于勇敢的向瑞特表达爱意时,他们俩就会不计前嫌,开始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瑞特平静而和蔼地对斯佳丽说:“哪怕是最永恒的爱也会慢慢磨光的。”他说,他爱斯佳丽已经达到了一个男人爱女人的极点,在他得到她之前,他已经爱了她多年,然而,她一次又一次的将他重新拾起来的希望浇灭。在他慢慢不再将她会回心转意骗自己时,美蓝来了,她简直是另一个斯佳丽,任性、勇敢、欢乐、兴致勃勃,所以他宠爱她,纵容她,正像他想宠爱斯佳丽一样。但是,她又有些不像斯佳丽——她是爱他的,他可以把斯佳丽不要的爱拿给她,可是,她死了……如今,他已经爱不起了,已经用完了所有的爱,他要走了。
美蓝,是斯佳丽和瑞特的孩子。瑞特对美蓝的宠爱简直到了极点。只要美蓝想要,瑞特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哪怕是天上的星星月亮,瑞特也会竭尽全力去摘给她。她怕黑,瑞特就陪在旁边,把她的小床放在自己的床旁边,只要她轻声叫一声:爸爸,瑞特便会放下所有的事情去陪她。美蓝说瑞特喝酒口气好臭,瑞特便会开始注意了。
美蓝晚上做噩梦了,瑞特便陪着她,听她讲梦境,给她分析,陪她聊天……为了让她能够更好的融入上流社会,他改了之前的个性,开始结交自己不喜欢但以后可能对美蓝有所帮助的“顽固分子”,开始捐钱,参加之前一直不屑的政治会议,开始撇开各种狐朋狗友。因为他知道,这些纸醉金迷骄奢淫逸的生活早晚会土崩瓦解,早晚会被世人唾弃,所以,当他看清楚后就急忙退出来了,他想给美蓝一个好好的生活,好好的生活环境。所以,当斯佳丽不顾他的阻拦一味结交一些不值得交的朋友时,他宁愿带着三个孩子站在雨中也不愿让里边的恶俗气氛玷污孩子的心灵。他走的每一步都有处心积虑的目的,但都是为了给美蓝更好的未来,所以他竭尽全力,哪怕不择手段。
虽然瑞特嫉妒斯佳丽的心里一直住着阿希礼,自己一直无法取代。但他对阿希礼善良的品格还是十分欣赏的。他讨厌阿希礼冥顽不灵,但在紧要关头还是伸手帮助阿希礼脱离困境。瑞特其实挺善良,只是喜欢掩饰善良,然后将自己的锋芒展露,告诉别人我对任何人都不会善良,我自己是混蛋,我也不在乎你们对我的任何看法,反正我只是想讨好自己而已。
我以为,重男轻女只是“中国特色”,没想到西方国家同样也有这种特色,所以就谈不上是“中国特色”了。
书中好多处都提到斯佳丽和瑞特是同类人——讲求实际、贪婪、不择手段,但我认为,瑞特和玫荔才是一类人,只是瑞特的善良像刺猬,玫荔的善良不顾一切温柔贤惠大方得体,像毛绒绒的玩具——舒服。
瑞特不会随便对人好,他必须经过准确判断后才会瞄准目标,但是,一旦他觉得好的人,他就会一直坚持对人好,对别人的指手画脚他一概不理,哪怕是斯佳丽也不例外。
也就是说他有自己的一套三观,别人的一概充耳不闻。可以说,他确实是个优秀的绅士。他对黑妈妈毕恭毕敬,哪怕一开始黑妈妈对他冷落侮辱,甚至把他比喻为是套了马鞍的骡子,他也还是一笑置之,还依然尊重黑妈妈,给孩子买礼物或者带孩子去玩也事先取得黑妈妈的同意……他对孩子,哪怕是斯佳丽和前夫的孩子,他都待她们很好……
在斯佳丽生美蓝的时候,他寸步不离,当看到是个女孩时,他依然开心,因为不论男孩女孩,他都爱。
“喜欢就会放肆,但爱就是克制。”当斯佳丽终于和他结婚了后,他开始不再放肆了,开始克制,虽然也在讽刺挖苦斯佳丽,但已经在保护她纵容她宠爱她了,可惜,她一心只有阿希礼。但他依然相信她会回心转意……
虽然斯佳丽勇敢坚韧,但其实我更喜欢玫荔。因为玫荔知恩必报,温柔善良,她永远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认为世界上的人都是好的善良的,哪怕斯佳丽对她冷嘲热讽,她依然不放在心上,因为斯佳丽在紧急关头没有丢下她,因为斯佳丽在最艰难的时候也依然在竭力帮她,哪怕斯佳丽帮助她的理由完全是因为阿希礼,那又怎么样?反正,她爱斯佳丽,因为斯佳丽的恩情与她认为的友情,支撑着她,告诉她一定要好好待斯佳丽,永远。
玫荔虽然瘦弱,但她又有惊人的镇静力和掌控全局的支撑力。无论是看到斯佳丽开枪杀了北佬时,还是在听到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传闻时,她依然挺身而出,震压着全场。不得不说,无论是对待感情还是对待事情,玫荔都比斯佳丽更胜一筹,她甚至和瑞特一样,理性而感性。
人人都习惯于活在回忆里,就像阿希礼活在斯佳丽的回忆里,所以对身旁的瑞特视而不见,但当真正意识到那仅仅是自己给回忆披上华丽的外衣,而眼前的瑞特才是真正应该珍惜的人的时候,好像一切都来不及了。
斯佳丽终于知道自己爱的人是瑞特时,瑞特已经不在乎了,无所谓了。他要走了。她要回塔拉庄园,寻找力量,寻找勇敢,重新找回瑞特。
其实,倘若他们真的是现实生活中的人,那么瑞特不可能感觉不到斯佳丽已经慢慢的开始或者已经很爱他,可是他却仅仅只是看到了自己的付出,没有看到斯佳丽一点一点的回馈。这是很矛盾的,瑞特那么敏感的人,怎么可能感觉不到呢?
当然,哪怕是最永恒的爱也会慢慢磨光的。珍惜眼前,不负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