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过的有限的文字中知道,人类的最早期社会应该是公有制社会,我也认为这是可以相信的。公有制以后应该就是私有制,我认为,这也是可以相信的。至于私有制以后的社会的划分,就我所接触到的那些说法,我是不大认同的,但因为这方面的问题跟这个主题并没有什么关系,所以我就不多说了。
我还是不能知道卢梭所说的自然状态,说的是不是原始公社——即公有制时代,还是更早以前的古猿人时代?但是无论他是放在哪个阶段,他的说法都跟我所知道的或理解的对不上。或者,是他所知道的历史跟我所知道的历史有所不同,——好吧,毕竟他是西方人我是东方人,他生在那个时代我生在这个时代,所接触的有关于历史方面的资料自然也会是不同的。那么,就他所说的比较早的那段历史,我就就我所理解的说几句吧。
就我所看到的中国的历史,没有契约,都是历史的必然。但是,就我看到的理解的美国,它却很有些契约的成分,当然,也还是有历史的必然。一套法律或什么规章制度的制订,它总只能是由少数人去做,特别是在它草创的时候,更是只能由少数人去做。这就是说,它不可能是集体智慧或同意的结果。所以如果有契约,也只能是少数人的契约。当然,你要说这少数人就代表了绝大多数的人,那也是可以的,但这一般只是那些代表们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