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二十年前,我曾经与一个女兵相爱。那时,我们正年轻!在昆明机场的空军驻地,我们用青春与热血谱写了一曲惊天动地的爱情!2000年12月,狂妄的我与她都毅然选择离开了部队。
她是一个江苏人,父亲是越南自卫反击战的军官,五岁时她随军到云南,父亲转业后便在云南省财政厅工作,从此她就变成了昆明人。而我,只是一个贫穷山村里的农民子弟。
从部队复员后,桀骜不驯的我,选择在厦门流浪。那时,我一个人在厦门连坂租了一间小屋子,每天在厦门的街道上流浪着。为了体验生活,我在那火车站周边卖过报纸,晚上在连坂附近的天桥上摆地摊。有几天的时间里,我天天乘船到鼓浪屿的沙滩上,看着大海从早上到晚上。
在厦门的一个月里,我总会打传呼给她,她也总是立马回我电话。我告诉她,在流浪的日子里,我想她。而她,也是声声鼓励我,鼓励我战胜命运。
一个月后,我终于踏上了从福建到昆明的列车。在昆明,我们再次相见。这一次,我开始感受到我与她之间的距离。原来,我们竟然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在部队里,我是优秀班长优秀教官,我是全团的拳击冠军,在那时,已经变得一文不值啦。我们的爱情只能回到真实现实的物质世界里。
我曾经用一个月的薪金买了999朵玫瑰送给她,我曾经亲手折叠了1000只千纸鹤送给她。离开部队的时候,我送给她写了三年的日记本,全部记载着我与她的点点滴滴与恩恩怨怨。我也曾经在昆明电台节目里清唱我们的爱情,并且有电台节目主持人为我们作过专题节目。那时,两个青涩的士兵,牵着手漫步在昆明机场的跑道上,谱写着一个没有任何物质影响的青春爱情!
2001年2月14日,情人节。我与她相约,在昆明市北京路“一饮相知百年相思”七分店。那天,我照样买了九朵玫瑰花,我们在进门靠墙的一张桌子相视坐下,各点了一杯橙汁。话已不多,好像都偏向互相祝福的。大约坐了两个小时,我们珍重告别。
之后的一年里,我们只是通过几次电话,而再也没有见面。
十七年啦,没有听到她的声音,没有见到她的身影,没有她的半点音讯。
十七年啦,曾经的士兵已经满面沧桑,曾经的情怀依旧锁在尘封的日记里!
如果上天要赏赐我,我想在远处偷偷见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