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总会觉得自己俗不可耐,没救了,怎么就成了当年自己特讨厌的那类人呢?
快节奏、高效率是这个速食时代的关键词,而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每天结束后毫无成就感的枯燥乏味。庸庸碌碌,麻木而又机械地重复着雷同的生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如果今天与昨天明天都差不多,那我这一年除却荒废了年华,还收获了什么,我讲不出。所幸在这三百来天里总有那么些许个难眠的夜,不甘的文字会不断从沉重又清醒的脑袋里涌出,通过写作以文字为载体,伴着乐,欢快地在纸上跳动。紧接着,灵魂出窍,与文共舞。
比起白昼,黑夜的静谧与无拘更得我心。
周记贯穿了我的整个高三生活。夜凉如水,正适合放空身心,让思绪飞。我不知道你是否与我一样——一张桌、一盏灯、一杯水、一支笔、几页纸便是一夜。我记不起有多少个这样的一夜,但我记得书架上存放着的六本黑皮记事本,那是我与内心深处的自己对话的记录,也是见证自我成长的看似独行却不孤单的青春。
所以若你真要问我,写作于我最大的价值是什么?我答不出,写作让我是我,又不仅仅是我。我绞尽脑汁,只得想出那感觉仿佛灵魂摆脱身体的桎梏,跳了一支舞。有时是华尔兹,有时是Hiphop,更多的时候也许它只是偷溜出去扭一扭酸麻的身子。但每每一曲舞毕,内心总会安定又满足——又贴近了真实的自我一些,那晚必睡得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