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即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知致则意诚。”
【译文】先生说:“良知是心的本源。心天然能知,看见父母自然知道孝顺,看见兄长自然知道恭敬,看见小孩落井自然有同情之心,这便是良知,不借助于外界去求得。如果良知自发现,又无私欲阻碍,正是《孟子·尽心上》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但是作为一般人不可能没有私心阻碍,所以就需要用‘致知’‘格物’的功夫,战胜私心恢复天理。如此,人心的良知就再无什么障碍了,得到充分的发扬流传,这就是致良知。能致其知定可诚其意。”
良知就是见父就知道孝,见兄就知道弟,见小孩落井就有怜悯之心,这是人的天性,即没有参杂私心,也不需要向外求得。见了小孩落水,没有同情而是嘲笑,此心已被被私欲蒙蔽。在父亲身上寻找孝的道理,在朋友身上求得义的道理,见了兄长再去寻找做弟弟的道理,天下道理无穷多,向外求无穷尽也。若求理心切,反过来又增添了新的私欲,反复堆叠,内心就被私欲遮的严严实实,永不得良知。吾性自足不假外求,心学主张万法归一大道至简,所有的理都在心中,只是一个存天理灭人欲,便得良知。当事父母时,就知孝,事兄时,就知弟,见小孩落水就知恻隐。但是普通人做不到不被私欲影响,所有需用致知、格物才能胜私复理。这个过程就是阳明心学致良知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