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要落在阴阳上来,一举手、一投足之间
-----阿拉丁956
刘力红老师的“凡事都要落在阴阳上来,一举手、一投足之间”甚是有哲理。
此阴阳并非狭义的阴阳概念而已,而是通过阴阳两个方面去认知事物、判定事物。只要你稍微拓展,就会发现,身边的许多事情其实根本就逃不掉阴阳两面。
诸如,你也许觉得“某某某做事有点过了”,这其实是你的判断;即使是事实,“过与否”都属于你的判断。再即使大伙都是这么说,也还逃不掉是大伙们的判断。作为当事人的他,他是不是也认为“过了呢?”不一定。
若你为此伤筋动骨、大动干戈,就非常没有必要。一是影响自身情绪,不值;二是各有各的诉求,他的即使非常不合理,但他就这认知,你着急上火有啥用?你能够纠偏他?能够说服他?能够站在道德层面去批评他?当然,你都可以采取上述行为,但也许于事无补。
不可否认,骨子里是儒家的咱们大伙,有时候很容易陷入一种感性思维框架里,凡事喜欢用道德标签去衡量、去先入为主地判断,这其实也无可厚非也是习惯使然。但,面对有些人的不一样的神操作之时,就容易被带到坑里、欠缺客观了。
诸如朋友的某合作公司,责任义务没有完全履行完毕之时,他松口了,“觉得大伙确实都不容易”,把账算清楚就拜拜了。于是乎,不少资料完备性不具备前提下,大伙想方设法还是把该有的账都算清楚了。
当然,朋友觉得既做了一件好事,也解决了单位的燃眉之急。可后来的事件发展却让他不得不倒吸一口冷汗,甚至怒火中烧。合作公司把他诉至法院了。你说是对方缺德呢?还是朋友的善良施加错了方位?
其实,答案已经不是很重要了。
关键的一点便是朋友的自我保护意识有点淡漠了。若凡事落在阴阳分析,朋友的善举是一方面,善举背后的“备忘”亦或“情况说明”又是一方面;朋友若是有此意识,应该不至于惊讶到悲愤程度。
为何如此一说?
因为,朋友的某合作单位在这之前仅就一点鸡毛蒜皮小事,也曾经如此神操作,把朋友诉之法律了。避开“吃一堑长一智”不说,纯粹的“人不能同时踏入同一条河流两次”也是应该有所反思总结的。
也许,你认为类似案例放到阴阳上,有那么一点点牵强附会的意思。但,若凡事你都能够落在阴阳上了,类似的案例可能也就有所衰减甚至绝迹了。
但愿如此吧!祝大伙都眼睛雪亮,把阴阳二字之意研究得透彻清晰、落地时果决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