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意思是说,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比写那部书的人话少,他所说的话总比他的意思少。因为语言总离不了概念,概念对具体事物来说,不会完全合适,不过是一个大概轮廓而已。
所以在读书的时候,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话全懂了,还未必能知道作者的意思。从前有人说,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又说读诗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知其意。
上面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下,还可再加一句“意不尽理”。
人总是人,做不到全知全能。他主观上的反应、体会和判断,和客观的道理总要有一定的差距,有或大或小的错误。所以读书仅得其意还不行,还要明其理,才不至于为前人的意所误。如果明其理,就有自己的意。我的意当然也是主观的,也可能不完全合乎客观的理。但我可以把我的意和前人的意互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个意是我的,我就可以用它处理事务、解决问题。
书读到这个程度就算是活学活用,把书读活了。会读书的人把死书读活,不会读书的人把活书读死。把死书读活,就能让书为我所用;把活书读死,就是我为书所用。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书就算读到家了。
——摘自《冯友兰哲思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