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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一定要仰望绝对的公平和正义,当然绝对的公平和正义亦如绝对的圆一样,它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存在于彼岸。这是我们应当仰望的方向,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但是正是因为对这个绝对公正的仰望,我们能接受现世的相对正义,我们能接受我们所画的圆是不完美的。但是我们依然有朝着完美前进的方向,所以这就是法律的一种智慧,平衡和妥协。
(关于强奸的判定)
no means no,说不就意味着不。
但如果男生他产生了错觉,他认为说不不就是半推半就吗。那大家觉得这属于事实误认还是评价误认?
评价误认?
——那你必须要为你错误的价值观来付出代价。
谁要求过大的自由,谁就在召唤绝对的奴役和绝对的集权。
如果你可以随意处分你的身体,你最终是没有自由的,因为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和奴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伦理道德认为,一个人不能处分自己最重要的利益。
因为自由不能以彻底放弃自由为代价。
学习法律一定要有常识,大家不要觉得自己是法律人,就高高在上。法律无非解决的是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所以法律人的判断永远不能超越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
为什么要惩罚一个人,因为他犯罪了。但是如何来惩罚他呢,要把他当作人来进行惩罚。因为康德说,人只能是目的,人不能是工具。
我们惩罚犯罪分子不是把他当成畜生来惩罚,是把他当作人来尊重,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残酷不人道的刑罚是把人给当成了工具。把人给物化了。惩罚一个人依然是要尊重他。这就像康德所说,为什么要支持死刑呢?因为死刑是对理性犯罪人的尊重。杀人偿命,你知道杀人偿命,你居然还去杀人。如果不杀掉你,就是看不起你。
只有精神病人,弱智才不偿命,那你一个正常人杀人怎么不偿命呢。我们要尊重你,所以必须对你判处死刑。这是康德的观点。
总之惩罚人依然是对人的一种尊重,因为人只能是目的,人不能是手段。
古希腊哲学家爱比克泰德曾经说过的一句著名的话,他说我们登上并非我们选择的舞台,演出并非我们选择的剧本。
各位同学有谁是自愿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有谁来到这个世界上父母征求过你的意见?有谁的人生剧本是你选择的?大家是不是羡慕别人的剧本?
老实说我有的时候也很羡慕别人的剧本。但是没有办法,你只有努力把你的剧本演好。虽然很痛苦,但是你只有努力演好你的剧本,在痛苦中也有精彩。
每个人的人生剧本都是独特的,每个人的人生剧本都是精彩的。不要去羡慕别人。
人成熟的一个标志是不断的对他人有同理心,换言之你要顾及到别人,这才是人成熟的一个标志。
功利主义太过灵活,如果采取纯粹的功利主义的话,其实所有良好价值都会被消解。纯粹的功利主义一定会导致道德相对主义,认为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对,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错。
相对主义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因为当你认为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对,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错,这个主张就是绝对的,所以你在逻辑上是错的。
其次相对主义在实践中也会带来很多灾难性的后果。当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对,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错的时候,那一切罪恶都是可以被接受的。
如果没有道德调控的功利主义,很容易走向这种相对主义。
如果现在图书馆只能留一本书,留给你的子孙后代,即便你真诚地认为小黄书给你带来了愉悦,郭德纲的相声给你带来了快乐,但只能留一本书,你留哪一本书?莎士比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越能体现人性尊严的快乐,越是一种最大的快乐,因为它跟人的尊严是有关的。有很多快乐,是放纵的快乐,有很多快乐是降低了人性的尊严。
越能体现人性尊严的快乐,越是一种最高级别的快乐。我们之所以读书,行路,其实就是希望我们能不断地享受高级快乐。
当你享受高级快乐并不会失去低级快乐。我读莎士比亚并不妨碍我读郭德纲的相声。
但是如果你的眼目永远只关注地下,你永远不知道向上看有多么的快乐。
如果你能够成为一场光,你就能照亮周边的人,而周边的人被照亮,你自己也能被照亮。我们无法成为伟大的人,我们只能心怀伟大的爱做细微的事情。
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主张自由的时代,但是很多时候自由会导致放纵。尤其当你的自由是无拘无束的自由,你的自由一定会导致放纵。
当穆勒提倡论自由的时候,他始终认为当允许个体拥有完全的自由,人的自由会把人引向高尚。但是各位同学想一想,当你拥有无拘无束的自由,你的自由是把你引向放纵还是卑劣呢。
我至少个人知道,当我的自由不受约束的时候,我是如此倾向于做卑劣的事情。虽然我内心是向往高尚的,但我的选择从来都是卑劣的。
我们法考中不会考特别模糊的题目,为什么呢,因为考虑到大家都没有价值观,大家的价值观都崩溃了。
但是我认为法律要倡导良善的价值观。
法律要倡导良善的价值观,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当你觉得这个世界有大量的不正义,是不是有不正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叫做正义。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正义,那么说它不正义就毫无意义。而我们正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正义,所以我们要运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去不断的追寻正义。
虽然这个追寻是渐进的,但是我们永远不灰心,不疲倦,我们尽力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