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从来不是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孔子曾说:“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他一生致力于克己复礼,周礼就是他心目中的规矩,就是他心目中的法条,就是他心目中的纪律。他七十岁达到的从心所欲是一种自由的境界,即在现实法律规定与内心道德约束双重界定的自由边界内游刃有余。我们要达到这样的境界,首先要学习法律、纪律,明确自由的边界;其次要坚守原则、底线,坚决不越过边界;最后要持之以恒,永不松懈,直到将边界化作自觉的追求,将坚守化作生活的本能。自由从来不是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而是从心所欲,不逾矩。
有一个学法学的朋友跟我说过:“不管你知不知道,法条一旦生效,就默认为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在生效的法律法规面前不存在“不知者”,所以根本也不会有“不知者无罪”的理由。所有的触犯法律,都是“明知故犯”!所以,学习完整、详细的《员工违纪违法政纪处分暂行条例》是必要且刻不容缓的事情,可以避免犯错,尤其是避免稀里糊涂地犯错。这就是我们通向自由的第一步——学习法律、纪律,明确自由的边界。
所有的坚守都充满意义!学习和坚守“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原则与精神,是我们走好职业道路必不可少的条件。功亏一篑,多起于松懈,而松懈就是放弃坚守。不论身在何处、身处何职,只有坚持不懈,坚守原则,才能不断向前。任何的松懈,都有可能导致自己所有的努力一夕付之东流,都有可能在听到“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叹息时,流下悔恨的泪水!凡事贵在坚持,这是我们通向自由的必由之路——坚守原则、底线,坚决不越过边界。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职务犯罪,虽小必追。常有同事以为自己身处普通的岗位,无论怎样都不会与职务犯罪扯上关系,我不禁提醒他:“你现在没有碰上,难道以后也不会遇到吗?还是好好学习,给自己打打预防针吧。”违法犯罪一旦发生就很难弥补了,谁想一边哭一边说“早知道会这样,我当初就好好学习《预防职务犯罪》”了呢?要实现真正的自由,外在的约束、内在的坚持,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将边界化作自觉的追求,将坚守化作生活的本能。正如康德所说的:“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值得我们仰望终生:一是我们头顶上璀璨的星空,二是人们心中高尚的道德律。”
裴多斐有四句诗在中国非常出名:“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好。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战争年代,人们追求生存的自由,和平年代,我们追求发展的自由。但自由不是靠天赋予的,也不是靠他人设施的,而是靠自己争取的。无论是学法知法,还是依法守法,都需要发自内心的追求与约束,只有自律者才可获得真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