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二年,[10月16日]
今日,三弟智绪回来将自己分得祖先的三间北房,以1500元钱转让给二弟慧绪。请我中间说合,代写契约。我当然帮助,这样两全其美。早几年,我也将自己分得的偏院间半北房,以200元低价转让给二弟慧绪。房价不高,我将房卖给自己的弟弟,也属肥水不流外人田!如果分毫不收,到了后代也惹麻烦。倒不如给点钱契约为证,无后顾之忧。好多家庭纠纷因家产分不清又没有契约而产生,造成了阋墙不和,手脚断交。甚至头破血流的也大有人在。我写契约参考的老底是《山西省土地房产所有证》(字号第24001号)。上载:温绍祖所有土地五段,二十三亩九分。瓦房六间,地基五段可以自由转让或者典当,他人不得阻挡侵犯。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日。县长卢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