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p2p 网络借贷

什么是 p2p 网络借贷

科普一下网络借贷行业的一种重要模式:p2p 网络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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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基本概念

业务模式

2.1 信息中介模式

2.2 担保模式

2.3 信用中介模式

投资风险

3.1 平台风险

3.2 借款人风险

3.3 流动性风险

1.基本概念

p2p 是 person to person (peer to peer) 的缩写,个人对个人,常被称为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民间小额借贷模式。

简单点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借钱的情况多了,但是仍然存在几个问题:

比如,我有钱,但是不知道该借给谁?

我需要钱,但是不知道谁有钱?

我借给你钱,但是你如果欠钱不还怎么办?

那么怎么能将借钱的和有钱的人撮合到一起,这就衍生出了 p2p 借贷模式,这种模式会涉及到三方,即投资人 (出借人)、借款人、p2p 网贷平台。p2p 网贷平台就是撮合两者的中介平台,即借款人通过标的在平台上发放借款标,表明我需要一笔资金,打算借多少钱,分多少期,付多少利息,然后投资根据手上的资金情况通过竞标方式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当然,作为信息中介,平台是要对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资质进行审核的。

市场上的理财平台非常多,很容易找到一个平台,如拍拍贷、厚本金融等,感受下 p2p 理财产品是什么样的,你会发现每个产品对应的标的物中,借款人信息、还款计划等都是可以查到的。

2.业务模式

可分为三种:信息中介模式、担保模式和信用中介模式。目前大部分平台属于信用中介模式、担保模式,极少数平台属于纯信息中介模式。

2.1 信息中介模式:即仅为出借双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而平台自身并不承担借贷风险,也不提供信用、期限转换能职能,借贷风险由投资人自己承担。这是 p2p 平台作为信息中介最基本、最本质的模式。

2.2 担保模式:除了提供信息中介功能外,平台还对出资人的资金安全提供担保,通常与第三方担保公司合作如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当借款人出现违约情况,担保公司将会对出借人进行本息兑付等。

比如某 p2p 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对每一笔借款标承保履约保证保险,承诺当被保险人即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还款时,保险公司会承担赔偿责任,向出借人赔付本金及收益。

2.3 信用中介模式:除了提供信息中介功能外,同时还具有“期限转换”和“金额转换”等功能。实际上,此类 p2p 平台已经具有金融功能,不同之处是其借贷行为披上了互联网的外衣。这种模式下蕴藏着较大的法律风险,如资金池模式,p2p 平台的秒标等实际上是实现了信用转化。

比如大部分平台提供的债权转让服务,即出资人以未偿还的贷款作为还款保障,获得一定比例的净值额度,并在平台上进行再投资;再比如有些平台先行给借款人发放贷款,平台再对借款人的放款打包,设计成不同期限、回报率的“理财产品”卖给投资人,赚取息差。

3.投资风险

3.1 平台风险

又分为三类,资金风险、信贷审核风险、经营风险。

资金风险

早期的大部分网贷平台采用充值和提现方式处理投资人和借款人的资金,并没有有效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方式。这就导致投资人的钱可能会被挪用、混用,即没有进入到真实的借款人手里,容易出现自融和假融的情况。

比如,平台控制人同时建立了多个平台,利用平台之间的资金相互拆借,用于满足自融需求。再比如,平台所属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资金直接汇入到了平台控制人的个人账户,平台除了提供部分资金给虚假投资人和用于还款外,并没有汇款给任何借款者,资金基本处于空转的状态,这就是假融资。

信贷审核风险

很多p2p 平台不具有专业的风控和信贷审核团队,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过于粗放,不能准确识别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导致潜在的坏帐率激增,借钱不还的情况增加了。

经营风险

有些借款标的由于期限长、金额大而不受投资者欢迎,平台为吸引投资者、增加交易量,通常就会采用“拆标”的手段。所谓“拆标”分为两种情,将大额拆分成若干份小额产品,将长期拆分成若干份短期产品,用“新债还旧债”的方式滚动放出。“拆标”对借款人并无任何影响,仍能享受原来金额和期限的贷款,但对于 p2p 平台而言,“拆标”本质上就容易存在资金池,存在期限错配、短贷长投,易出现挤兑和流动性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平台就会有倒闭的风险。

比如,借款人 A 申请贷款 50 万,期限 12 个月,这样大额、长期的借款标很难在短时内筹集成功,因此平台将其拆分成 12 份,期限缩短为 1 个月,滚动放标 12  次。这时候 B 看到了,愿意出借资金。成功中标后,借款人 A 仍然按照 12 个月的期限还款,1 个月之后,出借人 B 按计划赎回资金,但 A 其实只还了一个月的贷款,并不能够偿付 B 的,所以平台再次投放该标的,筹集资金来偿还 B,这时候 C 愿意出借资金...就这样滚动投放 12 次。如果每一次投放都能顺利筹集资金,那么拆标的问题就不大,但是一旦中间出现断投,没有客户愿意出借,平台就要想法设法来垫付资金,再加上挤兑效应等,很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

3.2 借款人风险

又分为两类,信用风险与循环借款风险。

信用风险

我国的信用环境比较差,个人征信系统相对于国外很不完善,对于 p2p 这种模式下,贷款信息大部分都不会上征信,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很低,一旦发生违约,催收比较困难,而且出借人很难进行有效维权。

循环借贷风险

一些平台,允许借款人利用其在平台上的债权进行抵押贷款,这实际上是形成了一种类似银行存款准备金的财务杠杆模式。借款人在平台上投资出借,并通过出借的债权进行抵押再申请一定额度的借款,如此反复,进行市场套利。杠杆的引入会逐步放大借款人的违约风险。

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其实与前面的说的借款人风险、平台风险有着紧密联系。有必要单独讲一讲,因为行业当前正遭受着这种情况。

流动性风险往往是用在商业银行身上,是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银行作为典型的期限错配金融机构,如果大量债权人同时要求兑付债权或取款,出现挤兑潮,银行就可能面临流动性危机。但是,p2p 网贷行业也会存在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为成交量大幅下降、资金流出加速、投资人大规模债权转让等方面。

近期造成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为整个经济环境变化因素、行业和平台自身问题。一是目前整个社会宏观经济承压、市场资金流动性紧张以及金融去杠杆导致企业债务违约率上升;二是在金融强监管背景下,加上知名度较高的平台出现问题(开始出问题的多是平台本身运营问题,像前面提到的假融、自融平台),导致投资人信心大幅下降,造成资金出逃,行业资金净流出加剧,并伴有一定的行业挤兑现象的出现; 三是部分借款人试图利用平台暴雷、清盘后的混乱恶意逃废债,借款违约风险明显提升。

说明

本篇文章整理自网络、行业相关书籍资料,没有统一的标准,仅供参考,比如说没有加入 p2p 平台合规性的讲解、p2p 模式分类方面存在歧义,如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平台只有信息中介这一种职能,而担保、信用职能只是为了吸引投资者而增加的附属功能,将其模式化并不合理等。

参考资料为百度百科、网贷之家、书本<<中国p2p网络借贷:市场、机构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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