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关键环节。在县级治理体系中,干部队伍的素质与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深刻影响着县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县级组织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好干部监督职责,确保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为推动县域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严格的监督有助于及时发现并纠治干部在思想、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这既是对干部个人的关心爱护,更是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体现。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引导干部常怀敬畏之心,自觉遵规守纪。
一要监督机制求“深”,筑牢拒腐防变根基。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选任工作程序,强化全过程监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干部工作实绩与廉洁自律情况,为精准识人、科学用人提供坚实依据。持续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促其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有效防范权力滥用和腐败风险。
二要监督渠道拓“广”,校准廉洁自律标尺。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协同贯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构建立体化监督网络,让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履职用权。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组织监督和同级监督。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提升监督的群众参与度和有效性。
三要教育引导加“透”,推动政治体检常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特别是管理人财物等事项的核心岗位,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和监督检查。深化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引导干部深刻认识廉洁从政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县级组织部门必须扛起主责主业,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健全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强化教育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