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读书笔记


《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

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婚姻产生怀疑的时候,婚姻法已成为成年人的必修课。人生必不可少的彩礼和嫁妆,不是房子,不是车子,不是金钱,而是一本能通俗、精准地普及婚姻法的书。

第一章 婚姻法的三大隐藏含义

第三节 婚姻中的剩余价值

我认为平等健康的夫妻关系应该是:

对外,鼓励双方都充分参与社会竞争,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这种社会价值,不仅会带来社会地位、权力、金钱等附属品,还会带来自我认可和外部认可,满足内在的精神追求。

对内,应鼓励双方分担家务,共同育儿。这样双方才会更加体谅彼此,才会容易产生共情,关系才能持久。

第四节 脆弱的共同财产制

需要提供房产证号码或房产地址才可以查。此时,她就很被动,如果她拿不到这套房屋的准确地址,就查不到房产资料。如果她没有线索,就申请法院派人到房管局调查,也很难有结果。总之,主动权不在自己手里。

这其中的奥秘就是“以名查房”和“以房查房”了。

所谓“以名查房”,是指向房管局提供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到其名下的所有房产。与之相对应的是“以房查房”,即提供特定、准确的房屋地址或房产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方可查询该套房屋的信息。

这两种查询方式规定在《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里,只有房屋的名义所有权人才可以“以名查房”。例如,我们拿自己的身份证到房管局的自助查询机或窗口,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房产。

而配偶作为利害关系人,需要提供房屋地址或房产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才可以查。

婚姻法的三大隐藏含义思维导图

第五节 重塑婚姻安全

真正可以落地和有必要进行控制的,只有两个——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只有这两个才看得见、摸得着。只要有了这两个安全元素,你自然就有安全感。毕竟谁离开谁都能继续活下去,但被打断腿、净身出户、被负债,就活得艰难了。

在婚姻里,一方对另一方常见的控制方法有:

1.让其辞职失业,使其在经济上产生依赖。

2.在日常生活中对其进行价值否定,如什么都不会做、只会花钱、不赚钱等。

3.每个月只给少量生活费,实施经济控制。

4.否定其好友,限制其社交,使其失去援手。

5.暴力控制,不听话就打。

第三章 婚恋中的房子

第三节 房子写一人名字很危险

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常识。

第四节 警惕父母出资变借款

这类案例出台,无疑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

父母出资买房,在离婚时很可能会变成借款。

离婚时子女与其父母是利益共同体,可以随意补签借据,如果这种借据可以成立,那么另一方时刻都处于完全不可控的风险之中。为了控制这种风险,结婚的时候就会要求出资方的父母以书面方式明确出资的性质。

第五节 借名买房要三思

借名买房的五点忠告

为此,我给大家五点忠告:

1.借父母名义买房改房,要不得。

2.不要贪小便宜,为了省那点钱就轻易用了别人的名字买房。最后付出的代价,远远超出你的想象。

3.如果真要借名买房,务必写一份完备的代持协议,包括房屋归属、返还房屋的请求权、房屋增值部分的利益归属和擅自处分房屋的责任等。

4.所有出资款项务必通过银行转账完成,保留完整的证据链条。

5.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完成。鸡都买好了,还舍不得花钱买酱油吗?

由此可见,婚前父母出资购房非常容易引起争议,属于婚姻安全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我强烈建议通过书面约定出资金额、资金来源、资金性质(赠与或借款)、房屋所有权比例、房贷承担比例。如此约定,既符合男女平等协商的理念,也锁定了相关事实,杜绝漏洞。

第四章 个人财产/共同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归个人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归个人所有,如医疗赔偿、工伤赔偿、伤残赔偿金、商业保险给付等。由于这些费用均是对个人身体受伤的赔偿,具有个人的人身属性,属于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不因婚后的形态变化而成为共同财产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

1.不能以生产、经营、投资的方式使用个人财产。比如,用于股票、期货投资,用于开公司经营。因为这样会导致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2.不能通过过户、加名等方式产生赠与效应。比如,婚后置换的房屋写了对方或双方名字。

第三节 保险是个人财产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条[1]的说法,保险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保险赔偿款则属于个人财产。

从这个角度上讲,保险确实有一点转移财产的功能。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在感情恶化阶段,特别是分居、第一次诉讼判不离至第二次离婚诉讼期间,如一方给自己购买大额保险的,另一方可以主张对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方根据所交的保费进行补偿。对此法院也是有可能支持的。

第四节 警惕个人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

第五章 婚前自保法则

第二节 婚前必查事项

了解原生家庭

我接触了大量的离婚案件,相当多的离婚是受累于原生家庭。这不得不成为大家婚前要考虑的因素。除了不婚族、丁克族,大多数的男孩和女孩结婚组成新家庭,想婚姻幸福、家庭稳定,都需要经历三步进化,方可成长为集社会角色、丈夫(妻子)角色和父亲(母亲)角色于一体的个人。

第一步,从未成年人成为独立的人。需要与父母相分离,尤其是与母亲分离,步入社会角色。

第二步,从儿子(女儿)转为丈夫(妻子)。无论是法律上,还是生活上,妻子(丈夫)才是家庭的另一半。当意识到自己丈夫(妻子)的角色时,才能成为真正的丈夫(妻子),才能与原生家庭分离,才能产生独立的新家庭。

第三步,从丈夫(妻子)转为父亲(母亲)。由于妻子怀胎十月,会早早进入母亲角色。孩子出生后,丈夫往往要1—2年后才与孩子建立感情,认同父亲角色。在此过程中,他自然无法与妻子共情,不参与育儿,从而产生诸多矛盾。结婚后1—3年内离婚的夫妻,大都与孩子出生有关。丈夫想避免因孩子出生而引发的诸多家庭矛盾,最有效的办法是在妻子怀孕期间就参与孕妇饮食、产检和育儿知识的学习,尽早培养父亲意识,在孩子出生后转变为超级奶爸。

交换征信报告

大家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查征信。第一,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站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失信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第二,可以一起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征信报告。

交换体检报告

婚前体检,主要是为了看是否有不适合结婚的精神病、传染病。如果双方都有生育孩子的意向,则还要检查双方的生育能力。双方可以一起去同一家医院体检,交换体检报告来了解彼此。

房产查册

目的在于:

1.看对方所说的婚房是否以其名义购买或登记在他的名下。在一些案例里,一方说已经按揭购买了婚房,却登记在其父母名下。婚后夫妻一直共同还贷,最后发现房子不是丈夫的。

2.看对方名下是否有两套房或一套房,是否影响婚后购房资格。若对方已有两套房,则另一方在结婚后无法购房;若对方已有一套房,则另一方在婚后购房算家庭二套房,无法享受首套优惠。此时,大家就要商量考虑是否婚前购房。

查婚姻档案

查婚姻登记档案,主要是为了看离婚协议,看里面约定的义务是否过重,是否会影响你们婚后的生活质量:

1.需要承担的抚养费数额;

2.需要补偿对方的款项数额;

3.名下的房产是否约定为对方所有;

4.房屋贷款由谁来偿还;

5.其他债务金额及由谁来偿还。

查报警记录

如果对方曾经离过婚,则要考虑查其报警记录。由于我国没有实施“家暴登记入册”的制度,对方在上一段婚姻里是否实施过家暴,无从查询。只能查对方是否多次被前妻(前夫)就“家暴”报警,又或者从其前妻(前夫)口中打听是否有过家暴行为。

婚前自保法则思维导图

第七章 对家暴说“不”

我们一直提倡遇到离婚问题要先咨询,早准备,甚至要有私人法律顾问,做好大战的准备。

因此,签订了离婚协议,就一定要迅速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如果能当天去的,不要拖到第二天。

一、结婚前的忠告

1.不要着急结婚。因为你刚毕业或步入社会的时间不长,还不清楚自己需要什么。随着事业发展稳定,你的需求就变得更加稳定。此时寻找到的伴侣,可能更适合长久相处,婚姻更稳定。

2.要查对方的征信。一可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里查询对方是不是“老赖”;二可以让对方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打印征信报告,借此看对方的负债、信用、房产和配偶情况。

3.要让对方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查“婚姻登记档案”。若对方曾经离婚,则要看民政局存档的离婚协议是否还有巨额抚养费、补偿金等债务尚未履行。因为,这些都可能会影响婚后质量。

4.婚前一定要体检,查看对方的体检报告。

5.婚前要看对方的房产查册,以免对方有两套房屋,造成你婚后无购房资格。

6.要争取在婚前自己买房。全款买房就完全是自己的;按揭买房,只有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共同的。如果是对方先按揭了,你婚后想买房,就属于二套房,可能付不起首付。

7.在谈婚论嫁时,请不要偷偷按揭买房,务必与对方商量,更不要一方买房,另一方出资装修。

8.如果对方出钱给你买房或者共同出钱买房,要问清楚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借款或附条件的赠与,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下来,最好能让对方父母签字。

9.婚前共同买房,最好以书面形式约定份额,避免离婚时有争议。

10.收彩礼、嫁妆,要在领取结婚证前收取,不要领证后才收。前者是个人财产,后者被推定为共同财产。

11.同居、生产经营、买房,再婚和企业家人群,重点考虑婚前协议。

二、结婚后的忠告

12.婚后鼓励对外追求事业发展,对内共同承担家务,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家政分担家务,把双方的时间解放出来,以便更好地提升事业和高质量地陪伴孩子。

13.父母为自己婚后买房,全额或部分出资的话,应有书面约定为对你的个人赠与,与配偶无关。更建议去公证处公证该笔款项是个人赠与,在购房时写自己名字,可保证出资部分对应的房屋为个人所有。

14.双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买房,均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份额和出资性质。

15.如果共同出资购房,房屋最好写夫妻俩的名字,谁也无法转移房产。

16.对方父母出资购房,要保证不是附条件的赠与,保证不是借款。如果你证明不了是赠与,可能推定是借款。

17.不要借父母的房改房资格借名买房;借名购买商品房,要有完善的代持协议。

18.防止财产转移最好的办法是定期把存款变成不容易转移的固定资产。

19.要避免婚前财产因为婚后的不当操作而变成共同财产。

20.不要挂名对方公司的法人、股东、董事、监事等高管职务。离婚时,对方可以把大额债务都解释成用于公司经营。这就是典型的“共同经营”,属于共同债务。

21.取消手机指纹、人脸开机,设置锁屏密码和SIM卡的PIN码。避免对方用你手机或拔出SIM卡插到其他手机里使用——搞网络借贷,向债权人发出确认/追认债务的短信。这样个人债务就变成共同债务了。

22.必须对家暴零容忍。因为,家暴是在夫妻关系里一方对另一方的终极控制手段。如对方得逞一次,下次就会继续用这个手段来实现控制。你只有在家暴开始就懂得反击,才能让夫妻关系回归健康。

23.要公证指定监护人,指定父母(若父母可靠)在自己丧失行为能力、重病昏迷时作为自己的监护人处理手术签字、财产管理等事项。

24.要掌握对方的银行账户、保险单、股票账户。离婚时,如果没有这些财产线索,等于分割不了对方的财产。

25.当对方出轨时,与其签效力不确定的忠诚协议,不如签订财产协议直接分割夫妻财产。

26.法律上没有假离婚,领取离婚证就解除了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完善的协议来保障财产,而不能保障复婚。

27.离婚是一场心理、技术的较量,切不可小看自己,过分放大对方的能量。

28.一定要保持学习婚姻法律实务知识的心态,时刻关注法律变化。

29.参加我的网课“手把手教你守护婚姻中的财产”,升级高阶婚姻安全知识。

30.在出现危机、做出重大决定前,最好能咨询专业婚姻律师。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