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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本章开篇老子就明确把“道”称之为“物”,这就与儒家“形而上者謂之道”(《周易·繫辭上》)的“道”或“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中庸》)的“道”区隔了开来。朱熹在注释《繫辭》时说:“天地之間,有理有氣。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氣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在注解《中庸》中的“道”时说:“道者 ,日用事物當行之理。”可见,在儒家那里“道”是作为“理”或“规律”、“规则”而存在的。而在老子这里,“道”是作为“物”而存在的。当然,这个“物”并非我们耳熟能详的普通之物,而是“混成”之物。关于“混成”二字,王弼注曰:“混然不可得而知,而万物由之以成,故曰混成也。”汉·班固《幽通赋》:“道混成而自然兮,術同源而分流。”《说文·行部》:“術,邑中道也。”五代·徐锴《说文繫传通论》:“邑中道而術,大道之派也。”可见,“術”也是“道”的意思。这两个人的理解总体来说似乎没什么不妥,但王弼的解释只是字面上的,“混成”的真正内涵并未揭示出来,而班固指明了“混成”是“道”的一种自然性状,也是万物浑然一体而逐步分流前的自然状态,但他的解释也还是粗线条的。宋·吕惠卿《道德真经传》对“混成”解释比较细,他说:“傳曰:有炁也,有形也,有質也,而天、地、人之位分可聞也,可見也,可搏也,而耳、目、心之官辯是物也,未見炁與形質者也。炁形質渾淪而未相離者也,而視之不可見,聽之不可聞,搏之不可得,則其形不可得而見也,故吾不知其名,而命之其義可言也,故字之曰道。”他是从两个维度上解释“混成”的:一是指所有物质都是由各种物质要素“混成”的,如“炁(气)”、“形”、“质”等,当我们面对某物时,所感知的是其“混成”后的整体而非其“混成”前的要素;二是指“炁形质浑沦而未相离者”,也即各种物质要素尚未分离以形成天下万物时的状态。这两个维度、两种解释似乎都能成立,但本人倾向于后者更可能是老子的本意。如果老子正是这个意思,那完全可以证明老子确实是震古烁今的伟人。现代物理学认为在宇宙诞生的最初20或30微秒所有的物质都是以一种夸克汤(quark soup)的形式存在的。夸克汤的科学名称叫夸克-胶子等离子体(英语:quart-gluon plasma,简称QGP)。按照“大爆炸”理论,宇宙诞生初期,当温度高达2万亿度以上时连质子和中子都熔化了,从而变成了“夸克-胶子等离子体”,也就是“夸克汤”。“夸克汤”逐步凝固成“强子”。强子是夸克、胶子等粒子聚集的产物,包括重子和介子。它是建造我们宇宙的大部分物质材料。据此,我们可以把“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理解为:“道混成了所有物质要素,它在天地万物诞生之前就已存在了。”事实上,中国古代关于宇宙诞生于混沌状态的说法很多,如《说文·土部》:“地,元氣初分,輕清陽為天,重濁陰為地;萬物所陳列也。”《張衡渾儀注》說:“天轉如車轂之運也,周旋無端,其形渾渾,故曰渾天。”中国的童蒙教材《幼学琼林》开篇就云:“混沌初開,乾坤始奠。氣之輕清上浮者為天,氣之重濁下凝者為地。”因此,老子有“混成”之说似乎并不奇怪。但是,老子的“混成”说有着更为深刻的哲学内涵,即世界本来是不分彼此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统一体,浑然一体而非相互对立是世界更原始、更本质的性状。值得注意的是,老子在“混成”之后,特为提到“先天地生”,这显然不是信口而来的随意之说。我们知道第四章也是专门阐述“道”的篇章,其结尾处,老子也特意加了一句:“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从宇宙论的角度说,这就否定了上帝创世的学说。而本章开篇又说“(道)先天地生”,这在把“天地”视为神灵的中华大地来说,这可是具有颠覆性意义的说法。《尚书·周书·泰誓上》云:“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但聰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 。”这段话把“天地”称之为“萬物父母”,“天地”俨然就是“造物主”的角色。而人是“萬物之靈”,因此受到了“天地”的特别眷顾,其具体做法就是:“但聰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 也就是说,尽管“天地”是“萬物父母”,但为了照顾好作为“萬物之靈”的人类,他又为民众选择了可以直接照管他们的“父母”——“元后”,也就是“君主”。按《泰誓》的说法,即“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 ”这就中国君主统治的法理来源。中国历朝历代的君主在其诏书的首句必曰:”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從《泰誓》这段话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天地”和“上帝”指的实际上是同一对象。这实际上是西周人的概念。康殷《文字源流浅说》云:“帝是殷及以前人所想象中的主宰宇宙万物和人们的命运、祸福的至高无上的天神。但由字形分析,实际上却是用人工所制的模拟形——偶像来体现的。(甲骨文中的帝)是象上装人头的假头,下又扎结草把以代人身的偶像,即草制的(偶像)。”也许因为“帝”的形象过于虚假,因此周人往往把“帝”和“天”联系起来,于是就有了“天帝”一说。《字彙·巾部》:“帝,上帝,天之神也。”《易·益》:“王用享于帝吉。”王弼注:“帝者,生物之主,興益之宗。”孔穎達疏:“帝,天也。”《泰誓》是武王伐纣前会盟诸侯时的宣讲,其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当时“天”和“帝”已为同一的神灵。然而,当时“天”和“帝”虽然可以交替使用,但“天”的使用频率已明显高于“帝”。如“商罪貫盈,天命誅之。予弗順天,厥罪惟鈞。”又“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再如:“惟天惠民,惟辟奉天。有夏桀弗克若天,流毒下國。天乃佑命成湯,降黜夏命。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很明显,这里的“天”或“天地”已基本取代了“帝”的人格神地位,而且这个“天”颇有点惠民佑民的情怀,但其主要作用是祛邪扶正,颁降天命。而老子用“先天地生”一句就否定了“天地”作为造物主的地位,也否定了“君权神(天)授”的合法性。 当然,老子是以阐述宇宙本来面目的方式,仅用一个“先”字就不动声色地来实现他的意图的。“道”既然是“先”于“帝”、“先”于“天地”的一种存在,因此,“道”才是世界的真正本源。在《道德经》中老子曾多次强调“道”的“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第十、五十一章),或“莫之命而常自然”(第五十一章)、“萬物歸焉而不為主”(第三十四章)等特性,与当时盛行的“天命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显然是有其深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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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下母。
🤔《玉篇·宀部》:“寂,无声也。”又:“寥,空也。”河上公注:“寂者无音声,寥者空无形。”王弼注:“寂寥,无形体也。”老子自己在《道德经》第十四章对“道”是这样描述的:“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这是用“遮诠法”告诉我们“道”是什么,或者更确切地说“道”不是什么。“寂兮寥兮”实际上是从另一个角度对“道”性状的描摹,它告诉我们,“道”是无声无息、无无形无状的。这实际上还是用“遮诠法”告诉我们,“道”是一种超越了人类感知能力的存在物,“寂兮寥兮”就是它存在的方式。
作为天下万物的终极来源,“道”是独一无二的,所以说其“独立”;天下万物都是从“道”中演变出来并一直处于变化之中的,而“道”无论是宇宙诞生前,还是宇宙诞生后,它都是永恒不变的,所以说它“不改”。《说文·攵部》:“改,更也。”这也是第一章,老子把真实存在的“道”称为“常道”或“恒道”的原因。
“周行”就是“循环运行”。《道德经》第四十章说:“反者道之动。”“反”同“返”。在老子看来世界是按照“循环往复”的方式运行的。我想,老子之所以把世界看作一个永恒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可能是从沧海桑田、生命的轮回的现象中感悟出来的,也或许是通过逻辑推理得出来的,如有生必有死、有去必有来,矛盾的双方都向其相反方向转变,这是万物普遍存在的客观规律。不管老子的方法是什么,现代物理学、特别是诺贝尔将获得者彭罗斯的“共形循环宇宙论”(Conformal Cyclic Cosmology, CCC)将宇宙描述为无限循环的“永世(Aeon)序列,确实印证了老子对世界的看法的深刻性、超前性和洞见力。“殆”通“怠”,“不殆”即“不懈怠”,意谓“道”的运行是一刻也不停止的。“道”一刻不停的运动,意味着世界也处在永恒的变化之中。正是“道”的“周行不殆”使得天下万物机缘巧合、相互作用而得以产生,所以说其“可以为天下母”。这里用了“可以”一词,一方面他告诉我们“道”是宇宙及其万物的本源,另一方面又提示我们:“天下母”只是一个比拟的说法。正如班固所言:“道混成而自然。”这就是说,“道”并不象基督教里的上帝那样直接创生万物,它只是混成了各种物质元素并任由天下万物通过自然的演化方式产生。从没有“道”就不会有天下万物的角度看,我们“可以”认为“道”是天下万物的“母亲”,但是从天下万物并非“道”直接生养出来的角度看,“天下母”就是个“比拟”。《道德经》第七章说:“天地所以能长且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天地”尚不“自生”,何况“道”乎?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老子的世界观,在老子的思想观念中,不存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创世者、主宰者,一切都是自然的结果和自然的过程,什么“目的论”、“意志论”、“命定论”都是人的主观幻想而已,在他的思想体系中是毫无立足之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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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爲之名曰“大”。
🤔老子相信“道”是宇宙的终极来源,但“道”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的,所以第十四章曰:“绳绳不可名”。“绳”是古人丈量和画线的工具,《荀子·劝学》有“木直中绳,鞣以为轮”之说,讲的就是用“绳”测量木材曲直与否。“绳绳”在这里是说用各种测量手段也无从知道“道”的性状,所以也无法给它起一个确切的名字。既然“不可名”当然也就“不知其名”。但是为了方便称呼总得给它一个名称,故“强字之曰道”。“字”,也称“表字”,是本名外所取得与本名意义相关的另一个名字。《左传·隐公八年》:“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杜预注:“诸侯位卑不得赐姓,故其臣因氏其王父字。”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可见“字”只是一个辅名,它的作用在于“表德”。所谓“德”也即事物的性质。《庄子·马蹄》:“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这里前用“性”后用“德”,可见”性“和“德同义。这就告诉我们,作为“字”的“道”有揭示“道”的属性作用。《说文》:“古文道从首、寸。”桂馥义证:“(首+寸)即導。”《说文·寸部》“導,導引也。”《庄子·天地》:“故通于天者,道也;顺于地者,德也。”由此可见,作为“正体”的“道”指的是世界本源,而作为表字的“道”,其意思就是“引导者”,也即通过“道”来打通我们与宇宙苍穹的联系,引导我们探寻最适合人类的生存方式。整个《道德经》实际上都是以此为基点来展开的。当然,一个“道”(导)并不能完全涵盖作为“世界本源”的“道”的全部属性,所以老子用了一个“强”字,表示这个辅名也是“勉强”而为的。为了更好地展示“道”的特性,老子又“强为之名曰‘大’。 尽管也是勉强而为,但“大”却是“道”的“大名”。之所以勉强用“大”来做“道”的“大名”,很可能是因为“大”更能展示“道”的特性。
那么,何为“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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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逝”讲的是“时间”上的“大”。《论语·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是说,时间川流不息,不知其始,不知所终。“远”讲的是空间上的“大”。《孟子·梁惠王上》:“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广韵·阮韻》:“遠,遥遠也。”“反”同“返”,这讲的是时空循环往复上在“大”,即“周行不殆”。实际上,“道”不仅在“时空”中“循环往复”,更重要是,它是“超时空”,所以“道”之“大”是“至大无外”的。这三句,老子用的是修辞上的“顶针格”来表达“道”的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和循环往复、超越时空的特性。值得注意的是,老子对“道”之“大”的描述与宇宙“大爆炸”的理论、“共形循环宇宙”理论是何其的相似。宇宙”大爆炸“的理论正是在发现了“宇宙红移”的现象之后产生的。“红移”是天文学和物理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简单来说,它是指光(或其他电磁辐射)的波长变长、频率降低,导致光谱线向红色端移动的现象。“宇宙红移“ (Cosmological Redshift):
是现代宇宙学的基石,是理解宇宙膨胀的关键。这种红移不是由天体在空间中的传统运动引起的,而是由空间本身的膨胀造成的。想象一下,光在传播过程中,它所在的空间被拉伸了,就像画在气球表面的波,随着气球被吹胀,波长也会被拉长。因此,来自遥远星系的光在穿越膨胀的宇宙到达我们的过程中,其波长被宇宙膨胀本身拉长了。观察表明,几乎所有遥远的星系都表现出红移,表明它们都在远离我们,而出现这种现象的唯一解释就是宇宙空间正在膨胀,而导致这种膨胀的原因只能解释为“大爆炸”。老子的“大曰逝,逝曰远”与“宇宙红移”的现象完全吻合。而“反(返)”则是对“共形循环宇宙论”高度精准的概括。诺贝尔奖获得者罗杰·彭罗斯的共形循环宇宙论提出了一个无限循环的宇宙模型,其中每一个宇宙纪元都以大爆炸开始,以无限膨胀的、几乎空无一物的状态结束,而这个结束状态又通过一种特殊的数学变换(共形映射)无缝连接到下一个宇宙纪元的大爆炸开端。这个理论虽然还有不少疑点,但也不乏有力的证据。它为我们理解宇宙的存在变化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当然,老子并不一定知道今天的宇宙学理念。他用“逝”、“遠”、“反”来描绘“大”在时空、运动中表现,以说明“大”这个词的局限性,相对性,并不能准确地描述“道”的“至大无外”即超越时空的绝对的“大”的概念。所以,老子说“强为之名曰‘大’”。然而,他的说法与现代宇宙学相似共振并非是偶然的或瞎猜的,而是他对宇宙真相确实作了合乎逻辑的推演并得出了与现代宇宙学相似的结论。第四十章说:“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宇宙有一个最基本的底层逻辑,就是事物都会向其相反方向发展。这就是“反者,道之動”的涵义。宇宙是从“無”开始的,向其相反方向发展就变成了“有”。老子又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这是对万物产生过程的描绘,即“萬物”的产生是一个由少变多,越变越多的过程。这与宇宙不断膨胀也是一致的,其结果必然向其相反方向发展,即“大”到极点就会回到其开始“無”的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強字之曰‘道’”,还是“強爲之名曰‘大’”,老子实际上并不是在说“道”的命名之难,而是借题发挥,以阐述“道”超越任何事物的特性——超越感知、超越经验、超越时空、超越一切。然而,历来的注家常常不明究里便断言:“道”不能言也不能名。事实上,语言是人类发明的一种工具,其最重要的功用之一就是标识我们想要标识的事物的,其中既包括客观存在的事物,也包括存在于我们想象中的事物,如“鬼”、“神”、“妖怪”,“阎王”等,这些事物谁都没见过,它们只存在传说中,但我们照样可以命名。可见要给“世界的本源”起个名字并非难事,难的是准确地表达出我们对它的理解。老子正是用给“道”命名的方式来阐释他对“道”的“形象”、“性状”、“运动方式”等的逻辑推演,以帮助我们把握“道”究竟为何物。老子之所以“强字之曰‘道’”,是因为认识了“道”也就认识了世界,“道”是沟通我们与外部世界的“通道”或“桥梁”。《庄子·天地》云:“故通於天者,道也;順於地者,德也。”“道”不仅是人类与宇宙沟通的“通道”,也是天下万物得以产生的“通道”。 韩康伯注《易·繫辞上》“一陰一陽之謂道”曰:“道者,何無之稱也,無不通也,無不由也,況之曰道。”《韩非子·解老》曰:“道者,萬物之所然者,萬理之所稽也。”之所以“强名之曰‘大’”,是因为“道”无远弗界,超越了时空,超越了一切,处于永恒的循环变化之中,是“大”中之“大”,是绝对的“大”。事实上用什么名字来命名“世界本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弄清楚世界本源究竟是什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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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没有比较也就没有鉴别。为了说明用“大”勉强来命名“道”的局限性,同时也为了表述“道”与天下万物的相互关系,老子列举了在他视野中的“四大”。下面分别试说之。
“道大”,上面已讲过了,这里从略。
“天大”,比较容易理解。《说文·一部》:“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尔雅·释言》:“颠,顶也。”郭璞注:“头上。”由此可见,我们头顶上的一切都可以称为天。许慎说天“至高无上”,这一方面是说天下没有比“天”更高大的东西,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大部分国人一个传统的观点,即“天”是天下万物“至高无上”的主宰。如《书·泰誓上》:“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论语·八佾》:“获罪於天,无所祷也。” 但老子对这种观点明显是持否定态度的。首先,老子认为“道”是“先天地生”的,也即超时空的,可见其比“天”更大。其次,老子不认为天下有什么主宰者。《道德经》第五章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就是说“天地”并不过问“万物”的生死存亡,而任由他们自然演化。即便是“道”他也一再强调其“衣养万物而不为主”(第三十四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持,长而不宰。”(第五十一章)在老子看来,“天”就是一个罩覆万物使之得以生长的自然存在物。第七十七章云:“天之道其犹张弓与。”“弓”通“穹”。《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济弓闾。”司马贞索隐:“弓,包愷音穹。”《史记·天官书》:“北夷之气如群畜穹闾。”司马贞索隐:“《天文志》作‘弓’字,音穹。盖谓以氈为闾,崇穹然。”《尔雅·释天》:“穹,苍苍,天也。”郭璞注:“天形穹隆,其色苍苍,因名云。”“穹隆”即中间隆起,四周下垂貌,古人认为“天”就是这样的形状,如汉·杨雄《太玄·玄告》:“天穹隆而周乎下”。今“穹闾”一般作“穹庐”,即帐篷。北朝民歌《敕勒歌》云:“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首歌生动地描绘了在大草原上所见的天地一体的景象。司马贞认为,“穹庐”就是出于崇拜苍天按其形状制作的。“天”覆盖了大地上的一切,为我们提供赖以生存的环境,所以说“天大”,这是毫无问题的,但是因此将其人格化、神圣化,这就不是老子的观点了,相反这正是老子想要扬弃的东西。
“地”是与“天”相对的。“天”覆盖了一切,而“地”承载了一切,所以在人的眼里,“天”大,“地”也大。而且,“地”与“人”的关系似乎也更紧密一些。我们常常把“大地”称为“母亲”,这是因为地球上的一切生命都是由富饶的地球所孕育的。不仅如此,大地还为我们提供了生存所需要的一切资源,只要我们勤奋、努力,“大地”就会慷慨地回馈我们。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替代地球的生存之地。所以,我们应当格外地珍爱大地母亲。
“人亦大”和“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焉”,其中两个“人”王弼和河上公等版本均作“王”。陈鼓应认为:“本章两个‘王’字应据傅奕本改正为‘人’。通行本误为‘王’,原因不外如奚侗所说的:‘古之尊君者妄改之’;或如吴承志所说的‘人’古文作‘三’,使读者误为‘王’。况且,‘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后文接下去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从上下文的脉络看来,‘王’字均当改正为‘人’,以与下文‘人法地’相贯。”本人以为陈鼓应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作者刘笑敢并不赞同,说:“論者認為‘王’或‘人’應該統一,或改‘王’為‘人’,或改‘人’為‘王’,皆無實據。此處‘人’自然包括上文之‘王’,因此不必改為一律。”刘氏之所以持这样的观点,可能与其过份重视“古本”、“实证”和与其写作目的有密切关系,然而这样做往往会捡了“芝麻”掉了“西瓜”。笔者认为,陈鼓应所举例证已较充分,也很有说服力。本人可以补充如下。
首先,刘氏辩解的理由并不成立。他说:“上一段古本是就‘國中’來講的,以‘國中’來講當然是‘王’大,而不當說‘人’大,這一段是就一般情況來講的,自然應說‘人’,而不單說‘王’。傳世本把原來的‘國’中(帛書甲乙本、竹簡本)改為‘域’中,上段特殊的語言環境改變了,其本意也就模糊了。”但是,帛书、竹简本中的“国”,应解为“域”还是“国”本来就有争议。作者自己也承认:“裘錫圭認為竹簡的‘國’字原作(“口”中一个“右”),與帛書本的‘國’一樣,似皆應從今本讀為‘域’(裘錫圭1999,49)。李零認為古書‘國’、‘域’同源,釋‘國’釋‘域’皆通。(李零2002,13—14)。”用有争议的论据来认证,本身就是没有说服力的。
其次,老子的写作原则是“言有宗,事有主”(第七十章)。综观本章所言皆是讨论“道”的问题,即刘氏所谓的“一般情况”,突然出来一个“国中有四大,王居其一焉”的“特殊情况”,不也很奇怪吗?它与上下文是什么关系?它能说明什么问题?
第三,从整个《道德经》来看,老子对“王”或“上”甚至“帝”都是有所贬抑的。老子认为,“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所以他不太可能会说出“国中有四大,王居其一焉”这种对“王”夸耀性的语言。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本章最后这几句话,老子是想通阐明“道”与“天”、“地”、“人”的相互关系来引出后面他最核心的哲学思想——“道法自然”,这个“上下文脉络”是很清楚的。所以他根本不可能扯到什么“国中有四大,王居其一焉”的问题。再说,“道”、“天”、“地”是天下共有的,怎么能把它们降格为“國中”之物呢?说“國中有四大”本身就是不通的。
张岱年在其《中国哲学大纲》中说:“哲学家中最初明白地说人有卓越位置的,是老子。”(转引之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他的依据的就是本章的“人亦大”和“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焉”这几句话。事实上,肯定人有“卓越位置”的不啻老子。《尚书·泰誓篇》:“惟人万物之灵。”《孝经》云:“天地之性人为贵。”《抱朴子》云:“有生最灵,莫过乎人。”然而,率先把“人”提升到与“道”、“天”、“地”并列的高度确实非老子莫属。所以,严灵峰在其《老子达解》中说:“人为万物之灵,当以‘人’为万物之代表,不当以‘王’为代表也。范应元本、傅奕本‘王’并作‘人’,当据改。 ”人类可谓大自然的杰作,是我们迄今所知的宇宙演化的最高成果。老子把“人”称为“域中”的“四大”之一,其意义之重大是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的。
张、严诸人都读出了老子强调“人”之可贵性的深刻涵义,这确实非常难得!而在我看来,只有真正读懂了这一点,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老子写作《道德经》的真实意图——为已受到重重束缚的万物之灵的人类找到一条真正有利其生存发展的道路——也即北宋张载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之意也——而在这重重束缚中,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王”的统治这种束缚是最严重的。所以,老子一再强调“无为而治”,还民以自然主体、生活主人、命运主宰的地位。本章的重点正是通过对世界本源的阐述,确立一条普适性的宇宙法则——“道法自然”,把人类从非自然的困境中解放出来。
🧠句逗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生活在地球上,当然必须遵循地球上的生存法则,这就是“人法地”不言自明的道理。地球对于人类而言就是一个生态系统,维持这个生态系统的平衡,是人类得以生存的先决条件。宋·张载《西铭》云:“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后人把此言浓缩为“民胞物与”,这是对“人法地”思想的升华和细化,也是对人类生存法则的高度概括。只有当我们把地球上的所有动植物,甚至土地、矿床、大气、江海看作是同一个生态系统的一部分时,只有当我们把所有的人,不管其种族、信仰、贫富、贵贱都看作是骨肉同胞时,人类才可能有真正和平安宁的生活。所以,老子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万物得一以生。”(第三十九章)老子把“人”称之为“域中”的“四大”之一,这是因为人类是地球上最有智慧的生物。人类之所以在物竞天择的过程中胜出,很重要的原因是人类善于从大自然中汲取智慧,善于利用大自然的恩赐来为改善人类生活服务。然而,随着人类成为大自然的霸主,人类的欲望逐步膨胀,日益陷入自我毁灭的困境。从弓箭刀斧的冷兵器,到枪炮炸弹的热兵器,再到原子弹、氢弹的热核武器,战争对人类的危害大大超过自然灾害的危害。人类的敌人不是自然界而是人类自身。为了征服自然以获得更大的物质享受,人类滥捕滥杀,乱砍乱伐,已把地球破坏得千疮百孔,现在甚至出现了企图取代造物主的地位,通过基因重组、细胞再造等技术创造新的生物。目前人类正经历着由史以来最严重的环境危机、生态危机、能源危机。一个小小的病毒往往就会令全世界停摆,这可能就是自然对人类过度索取的报复。在老子所处的时代,上述许多问题还没有像今天那么严重,但是人类社会的种种弊端已展露无遗。作为守藏史的老子,可以通过历史和现实的大量事实深切地感受到那个礼崩乐坏的社会正在发生的溃败,同时也自然而然地会思考,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究竟应该如何生存发展的问题。老子的方式就是追根溯源,即通过一系列地追问弄清问题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如:我们是从哪里来的?这个世界是从哪里来的?这个世界是如何运行的?人类社会的灾难是如何形成的?人与世界应保持怎样的关系?如此等等。本章可以看作是老子这种探索的集中体现。通过一系列逻辑推理,老子得出结论:“道”就是世界的本源,宇宙万物正是从“道”中产生出来的,而“天”、“地”、“人”是其“大”者也。宇宙万物都有其运行法则。就“域中四大”而言,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关于“人法地”,在《道德经》中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如第四十二章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為稱。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強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為教父。”从生物的角度来讲,地球上的生物之所以如此丰富多彩、生机勃勃,全在于生物的多样性。多样性意味着更多的选择、更多的变化、更多的生存机会。所以“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这就是生物的生存智慧。而作为最有智慧的“人”的来说,“谦和不争”是理所当然的。然而,现实中“强梁者”却比比皆是,老子咒以“不得其死”,并把它作为教育最优先的事项。《道德经》多次提到要“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第四章、第五十六章),并把它称这为“玄同”。何谓“玄同”?最大限度地保持多样性,又最大限度地保持其统一性,即“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同一或并重。唯有如此,世界才会多姿多彩、生机盎然又宽容和谐、融洽安祥。《易经》上说:“地势坤,厚德载物。”这或许是“人法地”的一个重要内容。另外,地球是我们唯一的家园,“人法地”还应该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这对“人”而言,意味着尽可能地克制毫无止境的欲望,过简单朴素的生活。第八十章老子提出:“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有些人认为,这是老子反文明、反进步、保守落后思想的表现。殊不知,这是老子对人类“贪得无厌”、“欲壑难填”,最终必将自毁的洞见和苦口婆心的告诫!
老子生活在春秋末期,当然不可能有现代天文学的概念,但他明确地提出了“地法天”的观点,说明他已清楚地意识到“天”对于“地”有着决定性的作用。《道德经》第七十七章云:“天之道,其猶張弓(穹)與?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这是说,天就象硕大无比的一顶帐篷保护着大地上所有的生物。这与《吕氏春秋·去私》中所谓“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意思是相同的,就是说老天保护天下万物是不偏不倚的。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典籍中“天”主要是指与“地”有关的大气层。如《黄帝内经》的“积阳为天”,强调的就是其与地气的互动影响气候。用现代地球物理学的观点来看,没有大气层的保护,地球上是不可能孕育出生命来的。大气层的主要作用:一是阻挡有害辐射,如大气的臭氧层吸收了大部分太阳发出的有害紫外线辐射,保护陆地和水生生物免受伤害;二是抵御太空威胁,使来自太空的高能宇宙射线和小型陨石(流星)在到达地球表面前因摩擦燃烧殆尽;三是调节温度,使地球表面温度维持在约15摄氏度,昼夜温差不大,适宜生物的生存;四是为生物提供呼吸所必需的氧气,并参与物质循环,是碳循环(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呼吸作用释放二氧化碳)、氮循环、水循环等生物地球化学循环的媒介和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没有大气的保护和循环往复的运动,地球不可能如此生机勃勃、气象万千。“地法天”说的就是大地如何按照天体的运行形成昼夜、寒暑、旱涝等自然规律,或者说大地上的自然规律主要是由“天”的运行决定的,因此,“地”必须按照“天”的运行规律来运行。中国喜欢讲“上观天象,下观地理”。“天象”一般指“星宿”的运行,这里的“天”就突破了大气层而指向了外太空。但是,客观来说,中国的“天象”学与西方的“天文学”不是一会事,其中包含中大量迷信的成分,并不足信。老子的“地法天”与这类“天象”学是毫无关系的,但是与天体运行法则应该是密切相关的。天体运行首先遵循的是牛顿发现的“万有引力定律”。这个“定律”既很好地解释了星球在天体运行的规律,也很好地解释了地面上物体所受的重力、海洋的潮汐等运动。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很好地解释了“引力”的本质,而“量子力学”则提示了微观世界物质的运动规律,所有这些都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宇宙运动的规律的认识。总之,地球是宇宙的一部分,当然也遵循所有宏观、微观世界的宇宙法则。这是老子“地法天”命题中的应有之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都把“天”视为万物的主宰者。《书·泰誓上》:“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论语·八佾》:“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左传·宣公四年》:“君,天也,天可逃乎?” 唐·韩愈 《元和圣德诗》:“天錫皇帝,爲天下主。”而皇帝的诏书开篇也必曰:“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在中国,“天”是天下最高的统治者的观念可谓是根深蒂固、不可动摇的。然而,老子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敢于否定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可以说,他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也是最彻底的否定“天命观”的人物之一,也是率先把“道”定性为世界本源的人物之一。“天法道”,首先界定了“天”是“道”的下位概念,是从属于“道”的。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天”至高无上的地位。其次明确了“天”的运行法则来源于“道”的法则。第八十一章云:“天之道,利而不害。”这“利而不害”正来源于“道”的“衣養萬物而不為主”(第三十四章),“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第五十一章)。老子把“道”的这种特性称之为“玄德”,它与传统观念或者说儒家思想中的“天”形成了鲜明对比:一个高高在上、主宰一切;一个“道常无名”(第三十二章),“萬物恃之而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第三十四章)“莫之命而常自然”(第五十一章)。正因为“道常無為而無不為”,而“天法道”,所以“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用王弼的话说就是:“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 也。”“不仁”的结果,必然导致“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可见,老子“天法道”的命题,不仅具有重塑国人世界观的重大意义,而且具有恢复老百姓当家作主的主体性地位的政治学意义。事实上,老子之“道”与儒家之“天”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是一个无情感意志的客观的终极存在,后者则是有情感有意志的最高神灵或最高主宰。作为客观存在“道”并不具有道德学和政治学的意义,这种意义完全是老子在与传统意识形态中的作为最高主宰的“天”的比较中推演出来的,或者说,它是老子在认清了客观世界本来面目后,为了重构人类道德和政治的逻辑基础而推演出来的。“道”作为世界的本源尚且“莫之命而常自然”(第五十一章),“萬物歸焉而不為主”(第三十四章),那么,世界上还有谁能自命为天下的主宰,并决定人的尊卑贵贱呢?
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作为神灵的“天”已恢复了其作为自然存在的“天”的本来面目。“天法道”表明了“天”的运行遵循的是“道”的法则,而“天”,小而言之为“大气层“,大而言之则为整个宇宙。换言之,“天法道”包含了整个宇宙遵循的是”道“的法则的意思。那么“道”的法则又是什么呢?老子的回答是:“道法自然。”如果说“道”是老子哲学的核心概念,那么“道法自然”则是其最高原则。因此,如何理解“道法自然”的确切涵义,关系到我们对老子整个哲学根基的理解。刘氏在这上面化了很大的功夫,但是他对老子这个最关键的命题的理解基本是错误的。历来的注家中,我以为王弼的贡献是无人能企及的。他对这一段话有一个完整的注解,对于我们理解老子哲学的这个根基很有帮助。其曰:“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道顺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所以为主,其一之者,主也。”这段话首先告诉我们,“法”作名词时是“法则”的意思,而实际上,在句中“法”主要是作意动词用的,即“以……为法”的意思。这在古人那里是习以为常的用法,所以王弼只解释其作为名词的含意,人们自然就知道其作为动词的含意。接着,王弼告诉我们,“法”是有层次的。对于“人”而言,其本质就是生物——尽管他是地球上最高级最复杂的生物——当然必须遵循地球作为生态系统的运行法则,否则他就不可能“全安”,如保持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等等。对于“地”而言,它能成为良好的孕育生命的载体,其关键在于有大气层的保护,没有天体的这一层保护,地球就难以“全載”,因此,地球上的所有活动都应遵循保护生命赖以生存的天体这个原则来展开,如避免空气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臭氧层等等,当然,在人类没有大规模地破坏地球环境的情况下,地球是通过生物、水气、碳循环等运动来自然调节的。对于“天”而言,它之所以能使宇宙形成如此丰富复杂的样貌,它遵循的就是作为世界本源的“道”的法则或者说宇宙法则,如“万有引力”、“质能转换”、“量子纠缠”如此等等。最后,作为世界本源的“道”遵循的又是什么法则呢?这可能是我们作为人类的终极之问。老子的回答是:“道法自然。”王弼说:“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於自然無所違也。自然者,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也。”这段话首先告诉我们,“道”作为世界本源,其本身是没有专属于它自身的“法”的,它的“法”存在于万事万物中,或者说万事万物的法则就是“道”的法则的体现,因此,“道”与万事万物的自然法则是没有任何抵触违拗的。其次,它对“自然”作了定性,告诉我们,从语言的角度来说,“自然”是“無稱之言”、“窮極之辭”。所谓“無稱之言”,也就是“无法称述(或无法描述)的言辞“。而“窮極之辭”,就是无法再继续追问下去时最终唯一可以使用的言辞。“自然”的本义是“自己如此”或“自己这样”。当我们对一事物的前因后果无法加以作出最终解释时,往往不得已地会说“它自己如此的”或“它自己这样的”。“道法自然”是老子对人类终极之问所作的终极之答,它实际上告诉我们的是:宇宙的最高法则就是“自己如此”。这看似简单的回答,实质上却有着震古烁今、照亮人类几千年迷思,揭示出世界本来面目的功效。
首先,“道法自然”与“神创论”、“天命论”甚至“决定论”形成了鲜明的对立,它宣告作为世界本源的“道”既不创造世界也不主宰世界,甚至没有决定世界演变的法则,它只是顺应自然,或者用王弼的话说“于自然无所违”。如此一来,“上帝创造世界”的说法、“上天”决定人类命运的说法,甚至某种神秘的力量——如柏拉图的绝对理念、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或唯物主义的“物质”——决定世界发展的规律等等说法都难有立足之地。正如老子自己所说:“以道蒞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傷人;非其神不傷人,聖人亦不傷人。夫兩不相傷,故德交歸焉。”在“道”的面前,“鬼神”、“聖人”都失去往日主宰“人”的神威,而成了“不傷人”,即无害于人的“存在”。第八十一章云:“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在以“道”为本源的世界里,“天”也罢,“聖人”也罢都按“道法自然”原则行事,它们不再是主宰人类命运的力量。
其次,“道法自然”确立了宇宙的最高法则就是“自己如此”,也就是第五十一章所谓“莫之命而常自然”。“道”不主宰万物的命运而任由万物“自己如此”,即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我们可以把这概括为“物自主”的原则或法则,这个原则或法则实际上就赋予了每个人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这也就是天赋人权的法理基础。王弼在注释第五章“天地不仁”时说:“天地任自然,無為無造,萬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仁者必造立施化,有恩有為。造立施化則物失其真,有恩有為則物不具存。物不具存,則不足以備載矣。地不為獸生芻,而獸食芻;不為人生狗,而人食狗。無為於萬物而萬物各適其所用,則莫不贍矣。若慧由己樹,未足任也。”这是对“自然”即“物自主”法则的绝佳解释。这个法则告诉我们,世界并不存在也不需要存在一个至高无上的统治者或主宰,万物都按其自有的特性自主运行,从而实现其自我价值并完成其作为自然演化一份子的使命。王弼说:”(‘天地’或‘道’)無為於萬物而萬物各適其所用,則莫不贍矣。若慧由己樹,未足任也。”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凌驾于万物之上的统治权或主宰权。按照“道法自然”的法则,一切统治权或主宰权未经被统治者或被主宰者的同意或授权都是违背自然法则的。美国《独立宣言》开篇就说:“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这是人类历史第一个明确地依据“自然法则”或“天赋人权”的法则写就的建国宣言,它确立了自然赋予每个人的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宣示了人民才是社会的主人,人民建立国家是为了保障自然赋予每个人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当家作主的自主权。我们可以说,《独立宣言》的思想就是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这两者之间虽然不一定存在承继关系,但其精神实质完全相同。由此可见,老子“道法自然”的命题,具有多么强大的历史穿透力,它对于我们正本清源,廓清笼罩在人们头上关于世界和人类社会的重重迷雾,具有振聋发聩、撼天动地的开创性意义。遗憾的是,这一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思想,在中国却始终未能得到正确的解释和运用。其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中国的皇权过于强大,容不得一丁点不利于它的思想的存在;二是以天命观为核心的意识形态的奴化教育,使中国人几乎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即便老子之学在知识分子中和开明的政治人物中有灵光一现的时刻,但其真谛也往往被扭曲和误解、误导了。如有人就把“道法自然”解释“逆来顺受”、“听天由命”等等,这与老子的思想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
再次,“道法自然”昭示我们,“道”作为世界的本源,其本身没有固定的、一成不变的法则或规律。王弼说:“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於自然無所違也。”“於自然無所違”便意味着“道”没有自己的法则,它的法则就是“自然”的法则。而“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这又意味着,“自然”法则已超出了我们人类认知的极限,是我们永远也无法确知的东西。老子在第二十三章说:“希言自然。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苏轼《经说·易解十八变而成卦八变而成小卦》有一段话好像正是对此对注解:“且夫自然而然者,天地且不能知,而聖人豈得與於其間而制其予奪哉?”为什么“天地且不能知”呢?这是因为“自然而然”意味着自然演化是非线性的,充满了偶然性和随机性。这用当代最前沿的量子力学来解释,就非常清楚了。量子力学中有一个著名的“不确定性原理”,它是由德国物理学家海森堡(Werner Heisenberg)于1927年提出。这个原理告诉我们,量子的位置与动量是无法同时精确测量的,这并非测量技术限制,而是量子系统的内禀性质。粒子的位置和动量如同“模糊的云”,两者都存在不确定性。微观粒子的位置和动量不确定性乘积必然大于等于普朗克常数(h)的四分之一(即ΔxΔp≥h/4π)。例如,若精确测量粒子位置,其动量不确定性会显著增加;反之亦然。 同时,微观粒子具有波粒二象性,位置与动量由概率波函数决定,二者存在固有矛盾。 测量行为会导致波函数的塌缩,从而改变粒子的状态。该原理揭示了微观世界的根本规律,强调因果律在量子尺度失效,测量行为与粒子状态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测不准原理是量子力学的重要基础,影响了对微观粒子行为的理解,是解释许多量子现象(如量子隧穿、量子纠缠等)的关键因素。该原理挑战了经典物理中的决定论观念,提出了在微观世界中,存在一种根本的、不依赖于观察者的随机性。而量子纠缠证明,纠缠关联无明确因果顺序,时间可能非基本属性。量子态本质是信息,纠缠揭示物理实在可能与信息结构深度绑定。这使传统的“唯物论”、“因果律”“决定论”等哲学都从根本上遭到动摇。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老子的“道法自然”具有无人企及的超前性。“道法自然”昭示我们,世界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发展过程,其中充满的偶然性和随机性。第五十一章去:“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第四十一章又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这表明,“道”在“萬物”由少变多,由简单到复杂的形成过程中起的只是本源性的作用,“萬物”的形成最终取决于它们从“道”那里获得的“德性”,产生的物质构造,而其中“勢”是决定性的。所谓“勢”,指的是“萬物”形成过程所处的环境、条件、力量对比等等情况或形势。“勢”是变动不居的,这也是世界复杂性、偶然性、随机性、不确定性的根源。老子未必懂得现代物理学——正像数学家未必懂得物理学却能用数学语言描述复杂的物理现象,如薛定谔方程奠定了量子力学的基础,陈省身的陈示性类(Chern Class)引入纤维丛的示性类理论,解决复向量丛的拓扑分类问题却成为理论物理(规范场论、弦理论)的核心工具——但他的“道法自然”却深刻地揭示了现代物理学发现的宇宙真相:世界并没有线性的发展规律,万物的发展演化充满了不确定性、偶然性或随机性。作为哲学家,冯友兰似乎看出了老子“道法自然”的真实涵义,他说:“老子的‘道法自然’的思想跟目的论的说法鲜明地对立起来。”哲学中的**目的论**(Teleology,源自希腊语 *telos* 目的 + *logos* 学说)是一种认为事物或现象的存在与发展由其“终极目的”(或内在目标)所决定的理论架构。最早提出这种观念的可能是柏拉图。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是不完美的,在现实世界之上还有一个至善至美的理念世界,它是现实世界的终极目的,现实世界正是由“至善至美”的理念世界引导发展的。其后的亚里士多德在他的《物理学》中提出“四因说”,其中“目的因”认为一切自然事物都有一个“目的”或“最终因”(final cause)。例如,橡树种子之所以发芽,是因为它的“目的”是成为一棵橡树。按照这种理论,自然过程如同人工制品(如造房子为“居住”),皆受内在目的驱动。而生物结构(如眼睛为“视物”而生)或自然现象(雨水为“滋养植物”而降)的存在意义由其功能决定,而非随机形成。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不做无目的之事。”如果说柏拉图的目的论是“理念目的论”,那么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可称这为“自然目的论”。到了中世纪,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约1225年-1274年)用目的论证明上帝存在,他认为世界秩序隐含“设计者”,就如走时精准的钟表必有高明的钟表匠的设计。而被誉为 “十七世纪的亚里士多德”的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提出“预定和谐”的论点,认为世界之所以井然有序,是上帝设定万物协同实现至善的结果。以上两种都可以称之为“神学目的论”。“目的论”在近现代受到科学革命的冲击,如伽利略、牛顿力学用“机械因果律”解释自然(如万有引力)以取代目的论。达尔文进化论认为,生物适应性由“自然选择”解释,无需预设目的。如长颈鹿脖子变长是生存竞争结果,而非“为了吃高叶”。但是,正如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Clement Dennett, 1942–2024)所言:“目的论如同引力,虽被牛顿理论消解,却仍是日常描述中不可或缺的近似工具。”实际上,古典的目的论虽然逐渐地退出历史舞台,但是它又以一种似乎“科学”的面目开始影响人们的思维——那就是“决定论”。“决定论”(Determinism)是一种哲学与科学观点,其核心主张是:“宇宙中一切事件(包括人类的思想、选择和行为)都由先前的状态与自然法则完全决定,不存在真正的随机性或自由意志。”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决定论”和“目的论”是一对孪生兄弟。两者都从因果关系上解释世界万物的运行或演变,不同的是,“目的论”中的“目的”有时被称之为“最终因”(final cause),正是这个“最终因”决定着世界的演化;而“决定论”则把世界万物运动的决定性原因归之于“先前的状态与自然法则”,即前因(pre- cause)和自然法则决定运动变化。例如,抛出的苹果必然落地,这是由引力法则与初始条件决定的。牛顿力学将宇宙视为精密钟表,运动可精准预测。后来被誉为“法国的牛顿”的皮埃尔-西蒙·拉普拉斯(Pierre-Simon Laplace,1749.3.23-1827.3.5)甚至提出:若存在知晓宇宙所有粒子位置与运动规律的“超级智能”(拉普拉斯妖),它便能推算过去与未来的全部事件。这成了科学决定论的象征或代表。这种观点自然而然影响到了哲学思想,于是便出现了许许多多用“决定论”来解释世界的哲学,其中尤以唯物主义决定论最为典型,如物质决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此等等,甚至认为社会发展变化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这里,上帝是不见了,但“物质”取得了决定性的地位,人生的意义似乎只是为了完成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历史使命。如果把世界比喻为一架机器,我们只是因果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而已。量子力学的出现,使“目的论”、“决定论”都失去了不可撼动的地位。量子的不确定性,表明微观粒子行为具有概率性、随机性(如海森堡测不准原理)。量子纠缠完全突破了时空界限,纠缠关联也无明确因果顺序,时间可能非基本属性。量子态本质是信息,纠缠揭示物理实在可能与信息结构深度绑定。波函数可以看作是一种信息表达,其影响可能遍及整个宇宙。它预示着,在宇宙中信息似乎比物质本身更为基础,或者说我们这个宇宙最底层的组成部分也许就是信息。1989年在意大利物理与计算国际研讨会上,美国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提出了一个富有哲理性的假说——“万物皆信息”(IT FROM BIT)。他认为宇宙的基本规律是简单的,所有复杂性都可以从信息的操作中涌现。物质、能量和时空都是信息在特定规则下的表现形式。惠勒的假说为后来量子信息科学提供了理论框架和思想启发,他被认为是量子信息科学的哲学奠基人。量子纠缠的发现,证明惠勒“万物皆信息”的观点并非假说,我们所处的世界正是由信息互相联系起来统一体。信息在量子尺度上是超越时空的,它们的互动才演化出了现如今宇宙的一切。由此观察老子的“道法自然”,我惊异地发现,老子的思想与量子力学是惊人地吻合的。第二十三章他告诫我们“希言自然”,并以“飄風”和“驟雨”为例说明“自然”是变动不居和变化莫测的,因此要想完全掌控或彻底认知“自然”是自不量力的。这与量子力学中的“测不准原理”完全相符。事实上,宇宙中充满了偶然性。地球的形成是偶然的,无机的原子转化为有机的分子以至出现生命是偶然的,恐龙的消失为哺乳动物的发展进化提供了条件并使具有高等智慧的人类得以产生是偶然的,人类由采撷、狩猎转入农耕时代并形成阶级社会也是偶然的,至于后来的工业化、信息化和正在迅速发生的智能化也不是由什么客观的、必然的规律所决定的,而是由人类为满足其永无止境的欲望推动的。老子的“法自然”与“决定论”者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后者把世界解释为有一种绝对的力量——或者说客观规律——掌控着世界(包括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前者认为世界的发展并无早已确定的客观规律,一切都是随机的、偶然的、因缘际会的结果。在这冷漠无常、变化莫测的世界上,老子又告诉我们:“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这就是王弼所谓“同而应之”或严复的“同物相感”原理,而这又与量子力学中关联粒子相互纠缠的原理相符。老子的意思很明确,在这个不确定的世界上,人类的自我选择是对人类的生存是决定性的。第四十九章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这就是老子由他“道法自然”的世界观中生发出来的人生观。老子的思想不仅是可以穿透历史、跨越时空,并经得起科学检验智慧,而且是至今仍然具有强大解释力、深刻的启发性和现实的指导性的不可多得的宝贵精神财富。
王弼说:“用智不及無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無形,有儀不及無儀,故轉相法也。道順自然,天故資焉;天法於道,地故則焉;地法於天,人故象焉。所以為主,其一之者,主也。”这一段话是王弼对老子“道法自然”世界观的进一步总结和概括,对于我们理解“道法自然”的真正内涵乃至老子哲学思想的精髓和核心非常有帮助,尤其是最后一句可谓点睛之笔。最后一句说:“所以為主,其一之者,主也。”这句话似问似答,从字面上理解,其意思是:“什么可以成为世界的主宰?只有能够使万物得以统一的,才能成为世界的主宰。”“主”本义为“主人”,引申为“主宰”、“掌管”、“统领”、“根本”等义。《玉篇·丶部》:“主,家長也。”《詩·周頌·載芟》:“侯主侯伯,侯亞侯旅。”毛傳:“主,家長也。”《太玄·䎡》:“内有主也。”范望注:“主 ,謂父也,子繼父事為家之主也。”《玉篇·丶部》:“主,典也。”《廣韻·麌韻》:“主,掌也。”《孟子·萬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文心雕龍·史傳》:“軒轅之世,史有倉頡,主文之職,其來久矣。”明茅維《閙門神》:“俺奉上帝命,主人間和合争競。”《易·繫辞上》:“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晏子春秋·杂下十四》:“禁者,政之本也;讓者,德之主也。” 三国·魏·曹丕 《典论·论文》:“文以氣爲主。”实际上,王弼这最后一句话的真实涵义是:“自然”之所以成为天下万物之“主宰“,就因为“自然”能使整个世界完全统一起来,因此,“自然”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或者说“自然”就是这个世界的的本质。“自然”的本义是“自己如此”,“自己如此”成了世界的“主宰”,实际上也就否定了一切主宰,换言之,世界根本没有主宰,天下万物都是按照其内在的逻辑在与其他事物相互作用中自然而然成为自己的。这就是老子哲学的精髓所在。既然世界的本质是“自然”,而“道顺自然”,因此“道”便成为“自然”的最佳体现者。王弼在其《老子微旨例略》是如此描述“道”的:“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無形,由乎無名。無形無名者,萬物之宗也。不溫不涼,不宮不商,聽之不可得而聞,視之不可得而彰,體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嘗。故其為物也則混成,為象也則無形,為音也則希聲,為味也則無呈。故能為品物之宗主,苞通靡使不經也。”作为“萬物之宗”,“道”是“無形無名”的,这是因为“其為物也則混成”,这就是说,它“混成”了万物的所有特性,以致其自身却没有任何具体的质的规定性,这就为它生化万物、包容万物、统摄万物,成为万物之宗主创造了条件。按照这个圭臬,王弼对宇宙万物分类梳理得出这样的结论:“用智不及無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無形,有儀不及無儀。”其中“用智”显然是针对人类而言的。在迄今所知的所有物类中,人类是最善于“用智”的。人类之所以成为“宇宙之精灵,万物之灵长”全在于“用智”。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由于智力过于发达,以致人类成为最容易干出违背自然法则事情的物类。为了满足其永无止境的欲望,人类对地球的破坏是惊人的,我们疯狂地开采和掠夺自然资源,使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变得千疮百孔、危机四伏。温室气体效应不断显现,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极端气候造成的灾害日益严重。化石能源的过度使用,使空气污染已成为人类健康的主要杀手之一。化肥农药已造成土壤退化、微生物、昆虫的大规模死亡,使生态平衡出现空前的危机。不仅如此,人类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从未停止过对自己同类的征服与绞杀。从弓箭刀戈的冷兵器,到长枪短炮、飞机坦克的热兵器,再到原子弹、氢弹等热核武器,作为老子称之为“四大”之一的人类其破坏力已足以使地球毁灭多次。真正意义的人类(智人)出现在地球上也就三十万年的历史,而人类的文明史也就不到2万年,但人类已成为具有46亿年历史的地球上的一个无恶不作的霸主,这就是所谓“用智不及無知”的明证。一般的动物都是“無知”的,它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出于自然本能,对自然的破坏也是极其有限的。如最凶恶的狮狼虎豹,一次最多捕杀一只猎物。这与人类的贪得无厌形成鲜明的对照。人类对财物的谋取不仅是出于自己生存的需要,更多的是为了自己和子孙后代的享乐。如秦始皇,他吞并六国的目的是要使自己活着的时候作威作福,死后也能享尽哀荣——秦王陵规模之大,陪葬之多是世界历史上所罕见的——而且,他要让他的统治“一世、二世、三世……万万世”的传下去,这就是他自封为“始皇帝”的原因所在。以无数人的生命为代价建立一个独霸天下的政权以供一个家族或集团享用,这与自然赋予每个人平等的生存权、发展权的自然法则是背道而驰的。今天还有人在为这样的杀人恶魔歌功颂德,说明他们根本没有最起码的自然常识,这是人类的悲哀,也是无辜民众的不幸。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大力发掘老子思想并使之发扬光大的原因所在。需要指出的是,王弼说“用智不及無知”并非是对人类智慧的一概排斥。当人类的智慧与理性结合,并领会和体悟到“道法自然”的真谛,那么,人类将成为真正可以和“道”、“天”、“地”并立的“域中四大”之一,因为那时的人类将像“道”、“天”、“地”一样”於自然無所違“,与万物和谐共存。因此,王弼在“用智不及無知”后接着说:“形魄不及精象。”“形魄”指的是有形的物质,如器物、身体等,而“精象”有人认为是指“抽象的精神或规律(如阴阳、气等)”。老子《道德经》中是出现过“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第四十二章)这样的说法,但是老子的“阴阳”和“气”等并非是指“抽象的精神”,而是指能生化万物的一种似有若无的东西。第二十一章说:“道之為物,唯恍唯惚。忽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忽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这里,老子首先肯定“道”是“物”而非“精神”,其次强调了“道”中“有象”、“有物”、“有精”、“有信”,这些都是形成天下万物的元素。这里的“象”是“大象无形”中的“象”;这里的“物”是“有物混成”中的“物”;而这里的“精”也绝非“精神”的“精”,而是《易·繫辞下》中所说的“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的“精”,即形成生命的物质,如“精卵”或“DNA”;至于“信”则更为奇妙,如果用美国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万物皆信息”(IT FROM BIT)的观点来看,它是构成宇宙的更基本的要素。惠勒认为宇宙的基本规律是简单的,所有复杂性都可以从信息的操作中涌现。物质、能量和时空都是信息在特定规则下的表现形式。量子纠缠的发现,证明惠勒“万物皆信息”的观点并非假说,我们所处的世界正是由信息互相联系起来统一体。信息在量子尺度上是超越时空的,它们的互动才演化出了现如今宇宙的一切。据此,我们可以推定王弼所谓“形魄不及精象”中的“精象”指的是能创生万物(形魄)的元素。“形魄”是已经固化的物质,而“精象”是尚未成形的元素,从自由度上来说,“精象”成为怎样的“形魄”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它在“自己如此”上有了更多的选择。这就是“形魄不及精象”的原因。而对于人而言,“形魄不及精象”,意味着突破由形魄产生的欲望的束缚和主宰,去追求构成人类本质的理性,并使精神升华到与自然融为一体,与“天”、“地”、“道”并存的高度才是最有意义生命。再来看“精象不及无形”。“无形”显然指的是“道”。老子说:“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第四章)“沖”就是“虚空无形”。老子对“道”的另一种说法是“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搏之不得”(第十四章),这都是对“道”之超验无形的遮全式描述。与“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完全超越时空的“道”相比,“精象”只是构成世界的要素,虽然在形成世界的过程中“精象”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但“道”才是宇宙的终极来源,它甚至可以使宇宙循环往复,可见,“道”才是“自然”的天花板,因此说“精象不及无形”。而更为发人深省的是王弼的点睛之笔——“有儀不及無儀”。《説文·人部》:“儀,度也。”段玉裁注:“度,法制也。”徐鍇繫傳:“度,法度也。”《墨子·天志》:“置此以為法,立此以為儀,將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與不仁,譬之猶分黑白也。”《國語·周語下》:“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軌儀也。”韋昭注:“儀,法也。”《史記·秦始皇本紀》:“普施明法,經緯天下,永為儀則。”可见,“儀”即“法则”或“规律”。那么,为什么“有儀不及無儀”?我们知道,世界万物都有自己的法则,宏观世界遵循“万有引力”、“相对论”等法则,无生命的物体遵循物理化学法则,有生命的生物遵循生物学法则,如此等等。万物皆有法则,世界才有确定性。然而,有确定性的事物也就失去了自由。而从量子力学的发现来看,不确定性恰恰才是世界的本质。“道法自然”,它既尊重万物的确定性,即“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但其本身却“於自然無所違”,即没有任何法则,也就是“無儀”。世界上唯有“道”能把“有儀”和“無儀”有机地统一起来,因此说“有儀不及無儀”,即“有儀”的“万物”不及“無儀”的“道”。世界万物皆“有儀”,这是“万物”从自然中获得的特性所决定的,但万物——除“人类”之外——的“有儀”是不自觉的,并完全遵从自然法则的,唯有人的“有儀”是在自然法则基础之上加了许多人为的规定,这些规定甚至是与自然法则完全相反的,如几千年来一直作为国人行为规范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统治者都希望用各种规矩法则控制住人的行为,有各种明令条文限制住的人的思想,这样臣民才不会造反,他们的统治才能稳固长久。老子说:“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第五十七章)由此可见,老子的“道法自然”不仅是一个哲学命题,更是老子“无为而治”政治命题的依据或底层逻辑。“道法自然”明确告诉我们,唯有遵从“自己如此”的法则,即尊重万物的“主体性”,我们才能像“道”那样“無為而無不為”(第四十八章),使万物自然演化、各得其所。而在人类社会唯有尊重民众的主体性地位,尊重老百姓当家作主的权利,才会出现“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第五十七章)这样自然而然、良性循环的社会局面。要相信人是有理性的生物,人完全能够运用其智慧找到最符合其理性和自然法则的生存之道。
🤔小结
本章是老子哲学的基石,它通过对世界本源“道”的描述,揭示宇宙的真相和运行法则。老子告诉我们,作为“可以為天下母”的“道”是“先天地”而存在的,但它不是抽象的“概念”或“理念”,也不是“形而上”的“道理”,而是一种客观实在,是一种与现象界或经验世界完全不同的“混成”之“物”,即“混成”了所有物质特性的“物”。它无声无息,特立独行,循环往复,永不停止。可以说,它是超越人的感知和超越时空的。因此,我们很难用常规的方法,即依据其形态、特性给它命名。老子用“道”来作它的“字”,即“辅名”,是“道”有“引导”之意,即通过研究其特性可以引导我们认识整个世界的涵义。用“大”来作它的“名”,是因为“道”其大无外,不仅在空间上无边无际,在时间在无始无终,而且它循环往复是可以穿越一切的。由于“道”和“大”都是我们用来描述现象界的事物的,因此,用它们来命名世界本源都是权宜之计、勉强之举。比如“大”,既可以形容“道”,也可以形容“天”、“地”、“人”。老子认为这四者都可以称之为“域中”的“四大“之一。这实际上是从”人“的角度观察世界得出的结论。然而,其重要性在于,老子是把“人”与“天”、“地”、“道”并列起来,既突出了“人”作为“宇宙之精灵,万物之灵长”在“域中”的地位,又对作为大自然杰作、唯一具有理性的“人类”寄予了无限的希望,希望人类能超越其局限性达到与“天”、“地”、“道”一样包容一切,“利而不害”、“為而不争”的高度。本章最宝贵的是揭示了宇宙法则的层次性、随机性,特别是作为世界本源或本质的“道”的不确定性,这对于破除“天命论”、“宿命论”、“目的论”或“决定论”等世界观,还宇宙本来面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老子的这些探索和结论具有强大的历史穿透力,既为当代最前沿的科学研究和发现所印证,也为人类在变化莫测的世界上找到更适合我们的生存之道提供了宝贵的启示。这是老子成为世界公认的可以跨越时空的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的根本性原因。
——改定于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