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竞赛开始了,三本书三篇读书总结,一周之内完成,于我而言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能读完吗?能读细吗?能领会吗?关键是能写出来吗?脑子一团乱麻。
先读哪本呢?《做,就对了》,好,就它了,读,就对了。
果然,用时12小时读完此书。
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论述了写作中遇到的挑战,认为完成一部作品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允许自己写出一个“非常差的初稿”,即使再糟糕,经过修改也会得到一个改进的第二稿,那么第三稿又会比第二稿提高一个档次。
妈呀,这说得不就是此刻我的状况吗?咋这么对登呢。
那么,我就允许自己先写一个最差劲的初稿吧。
做,就对了,不要因为效果好坏而顾虑不前,做得数量多了就会出精品。
多么简明清晰的道理啊,还犹豫啥呢?还害怕啥呢?
写,让自己最烂的初稿出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