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布上积成的灰告诉我你走了有多久。七年?八年?
再次踏入这个屋子,觉得它好像小了好多,也不再显得当年的豪华气派。犹存的古色韵味也不过是因为在记忆中珍藏了许久。
我小心翼翼地触摸着每一样物品,回忆的片段便象潮水般涌来,生生吞没对现实的认知。
于是,我只能跑出去,大口地调整呼吸。
可是屋外的黄昏又提醒我那些似曾相识的傍晚。橘色的天空,清新的花香,还有一阵狗吠。
此时一群小学生成群结队地从街道上走过,叽叽喳喳,手舞足蹈。以前,我们也像这样,在队伍里,一起回家,我拉着你的书包,你扯着我的红领巾。后来你放开我的红领巾,问我为什么拉你书包,我说因为我走不动。后来的后来,我再也没拉你书包,因为你不耐烦地牵着我的手,在人群中疾疾地走。
当我再次回到屋子里的时候,屋里已经需要开灯了。我去了你的房间,打开灯,静静看着你简洁的黑色格调的房间,我记得曾经总是有一只橘色的篮球靠在你床边,那是整个房里唯一的亮色。你躺在床上的时候总是喜欢丢球玩。有一次篮球掉下来你没接住,砸了你一脸鼻血。我在你鼻梁上贴了OK绷,我们都以为这样可以止血。你沾血的枕套还是我帮你洗的,你觉得被阿姨知道很丢人。我要了你一张跑腿券。
阳台上还是很静,从阳台上看天,星星还是很多。阳台上的栏杆有的已经掉漆生锈,所以我不敢再坐在上面晃荡小腿。所以也不再需要你警告我掉下去你不会帮我收尸。当然,你不在。否则我会倔强地告诉你不用你收我自己爬上来,然后你会扶着栏杆哈哈大笑。
我打扫了你的房间,决定今晚睡在这里。我想可能会睡不着,大概会想很多。
如果当时高傲如你没有低声下气地跟我说"回来",还给我三张跑腿券,我不敢确定结果是悲是喜,但光景一定大不一样。同样的,我仍不知这光景是喜是悲。
如今,我已用了七年的时光去祭奠那段光阴,却仍没勇气去祭奠你。
听说,你那里绿草如茵,鲜花遍地。
听说,我的名字,在你的墓志铭里。
而我一切安好,你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