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口气把《我的前半生》看完了,其实讲的就是婚姻家庭生活遇到了婚外情的神剧。其中白光比较金典的一句台词:
按传统观念,有房有车有票子就是成功人士,为何又添个“有保险”?其实,这四个当中,保险恰恰是最重要的!
这个保单在婚姻纠纷当中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那今天咱就用一个综合的案例来说一说怎么来应用保单在高净值人士的这个财富管理当中,婚姻纠纷很常见,一般呢有什么离婚的纠纷,第三者插足,非婚生子女的安排,这些问题婚姻纠纷是没有赢家的,如果能和平协商的解决,这都是最明智的选择,很多的时候,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事情了,越搞越乱,变成了多输的局面,为什么能多输呢?
咽不下一口气,固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再一个就是信任不再,双方或者多方很难相互信任了,你不相信对方,这个就很难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尤其是在财产方面,那怎么样才能够很好的分割财产呢?找一个大家都信得过的中间人,这个问题那就好解决了,但是呢也不容易找。 其实用保单包括出具大额保单的保险公司是完全能够扮演中间人的角色。
咱们来看一个案例,说的是两口子,这两口子是花先生与花太太,这二位在法国认识就结婚了,婚后一儿一女挺幸福的,这过了一些年,花总回国创业,做这个纳米新材料,这个花氏有限公司生意可以说是红红火火蒸蒸日上,这钱呢也就挣了不少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说的是,在一次酒会上花总邂逅了一位年轻貌,美见识不凡的潘小姐,二人迅速的坠入了爱河。半年之后,潘小姐告诉花总她怀孕了。
这叫什么?玩浪漫玩出了麻烦,花总当然是心惊不已,赶紧和潘小姐商量怎么办,双方各执一词,讨价还价,最终约定,花总给潘小姐500万。 让潘小姐把孩子流产。花总也算久经沙场,他也知道做事要留一份心眼,为了防止潘小姐拿了钱,不去流产,所以要先付100万订金,剩下400万,等你做完了之后我再给你。但潘小姐呢,人家可是学法律出身的,人家也有防人之心,她就跟这个花总说,咱俩要是签这个分手的流产的这种协议,这个钱支付不了,因为这协议不合法,所以我们签这个协议至少表面上要合法,签一个服务咨询顾问协议,这协议当中约定400万两年之内你得给我,这样的话法律上就有所保障了。
那当然了,签订合同的目的不合理,这合同自始无效,这个也只能是心理安慰,或者说你没办法举证它无效,那它就有效。花总也就同意了,可是华总没想到,拿了一百万订金的潘小姐可没去流产,跑到加拿大把孩子给生下来了,取名多多,多多少少的多多,回国后要求华总,你把剩下的400万,你还得给我,而且呢这孩子是你的骨血,你得负责。
那您想这么大的事儿,那瞒得住吗? 纸里终究包不住火,这件事花太太就知道了,那当然了,在这之后就是家庭风暴,不是有那么一句话,您要想一天不舒服,那您就请客吃饭,忙活一天。一个月不舒服了,您搞装修。一年不舒服,您盖房。要一辈子不舒服,您找个小老婆,那这一辈子吵吵闹闹是过不去了。
那您想这么大的事出了,花总跟花太太,那肯定是一番的家庭风暴,当然了,闹归闹,最终的问题还得解决,怎么解决呢?这个综合考量各方利益,双方当事人应该说是三方当事人,潘小姐花太太花总这三个人各有各的目的。 先说潘小姐,她的想法有四个,头一个,400万你得给我,第二个,我以后的生活得有保障,第三个他这孩子得不到你亲爹的照顾,那他的生活也得有保障。第四个这400万得一次性给我,我不能老找你要去啊,我跟个要饭的似的。那这是潘小姐的想法。
花太太又是什么想法呢?第一个华总跟潘小姐,你们得断了,最好是老死不相往来,不能因为有这个孩子存在,你老找华总来,你们再旧情复燃了,这个不行。第二个在婚姻当中我受伤了,那我得给自己的未来好好打算打算,得留出我的那一份保障来。第三,花总我老公我是不信了,那我给你生的这一儿一女那将来的生活也得有保障。 第四个这个非婚生的这个孩子潘小姐的这个孩子将来不能过来争夺财产,这是花太太的想法。
花总呢,花总的想法还挺多,有五个,头一个呢这事早点结束,花点钱花点钱别再烦我了。第二个,毕竟对于这个潘小姐的孩子多多,那心里边呢是有点愧疚的,也希望呢能够保证孩子的生活,第三个他也不想这个复杂的家庭关系,将来影响家产,导致很多的纠纷。 第四个自个家的后院着火了,你得安抚自个的老婆呀,安抚花太太,将来在婚姻当中两个人还得天天见面呢。第五个,我给潘潘小姐这孩子给多多的钱,那潘小姐将来不能挪用,她要再嫁人了,还给以后的老公花,这个我不能接受。
这三方当事人的诉求就这一些,那怎么解决呢?这保单就有用了,咱一个一个说啊,头一个,先说潘小姐的第一个诉求和第四个诉求,第一个诉求400万,你得给我,第四个诉求一次性给我,别老让我找你要去,我跟个要饭似的,我不爽这怎么办呢?
潘小姐要这个400万,那目的呢,无非两个,一个我跟你跟了这么长时间,还给你生了个孩子,总得给我补偿点青春损失费。第二个那孩子我一个人养,那我工作也受影响,我收入也可能降低,我得保证我和孩子他活得有体面有品质。
那花总呢,他的第一个诉求这是花钱免灾息事宁人,他也肯定愿意给这400万,同时因为这个孩子多多,以后要跟着他妈潘小姐一起生活,但能给点钱,保证孩子以后的生活条件,这个也是好的,这个呢花总也是乐意的,这是花总的第二个诉求,那对花太太来说呢,得让潘小姐跟自个老公一刀两断,给钱乐意,但是不能够高频率的给,最好一次性给就完了,那三方在给钱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但是给钱的方式上没办法达成一致,花总他担心一个问题,400万一次性给你了,你花了再找我要怎么办,你结婚了,这笔钱就变成你和你老公的钱了,那你拿着我的钱,睡着我的妹子还有打我的孩子,那你老公就占便宜了,这个我不能接受,这个所以花总的想法呢就是分期给,每年给或每个月给定期转账,但对花太太来说,她担心的是第一个的确400万一次性给潘小姐了,很快挥霍一空,那肯定还会再找花总要钱,孩子是你的再找你要钱也是应该的。那要老来要钱,接触频率高了,这个旧情复燃这概率就挺大的,再一个你即使说400万,你没一次性花光,你没挥霍,也没变成将来潘小姐和她老公的共同财产,那孩子要生病了呢,要是上大学了,这钱要不够花呢,那总有理由找花总要钱哪,就是剪不断理还乱了,所以花总主张分期给钱花太太是不愿意的,她希望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潘小姐也希望一次性拿到钱,分期的形式她不接受,因为落袋为安,你今天说分期了,给两次,你不给了,老找你要去,这个我可不行,再一个你这做生意的,哪天破产了我还要不着了,这不行,手心朝上要钱,这可不舒服,您看给钱三个人是一致的,但是呢,给钱的方式陷入僵局了,再加上各方不信任,这个怎么办呢,来用保险就能够解决很大的问题。
在潘小姐和花总这两个人之间加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这就是保险公司,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潘小姐做投保人,孩子做被保险人,投保年金保险,年金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就是孩子,那潘小姐自己做死亡受益人,身故受益人,这年金险可以选分红型,也可以选不带分红的,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头一个,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每年定期给付年金给孩子,这样就是分期给了,现金流伴随孩子一生,保证孩子的基本生活,按时按量给付,第二个每年这给潘小姐和孩子这一个固定的年金,那有分红呢就浮动分红,但这笔合同这笔钱永远在保险公司,在第三人手中可以防止挥霍。第三个400万保费一次性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合同给潘小姐,给孩子钱或者分红,这样既保证了潘小姐的利益,花太太也不用担心花总和潘小姐经常接触了,因为给一次钱,剩下就都是保险公司的事。第四个那保险产品本身很安全,这个跟理财产品不一样,不会亏损。第五个那如果将来孩子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离开了,受益人潘小姐能得到这个保险的赔偿,能够保证以后的养老生活不用再缠着花总不放。
第六个,即使潘小姐以后再婚,那保险是潘小姐婚前购买的,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一般呢不会跟这个婚后财产发生混同,您看保险就有这个好处,把您的财产通过契约的形式确定下来了,不会混同,但其他财产就有可能混同,混同了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同时呢孩子才是年金的受益人,这钱呢属于孩子啊年金部分,属于孩子啊如果有分红的分红属于婚前财产的收益,因为分红不需要潘小姐有任何的这个劳动性的投入,这属于她的婚内个人财产,你看这个几方面的问题就都解决了,那当然了,它也有它的问题,它的问题在哪呢?
投保人是潘小姐,那潘小姐要是退保,这不也是一次性挥霍光了吗?或者说做保单贷款把保单贷款挥霍光了还不起,导致保单失效,这个就有问题了,所以潘总把这400万交给潘小姐,让他去投保的时候最好再签一个赠与协议附条件的赠与协议,这笔钱必须用来购买保险,同时你要放弃退保的权利,放弃保单贷款的权利,这是一方面,那当然了也可以,如果在保险公司接受的情况下在合同当中做批单,投保人永久地放弃退保和保单贷款的权利也可以,那还有呢,主流保险公司的年金险都是每年领一次,但是我这个潘小姐还有多多,两个人不可能一年领一次钱,花一年这个不像话,一般来说每月领一次才好,但如果说能月领当然是最好的,那如果保险公司不支持月领了也好,把这400万分成12张保单,每个月投一张这样的话,到第二年每个月就都有一笔钱进来了,那有些保险公司那是过了犹豫期就能领第一笔年金,那第一年就可以,每个月都有一笔固定的钱进来,这个呢也挺好,你看好多人说这个过了犹豫期就领年金有什么意义,刚交完就领,那还不如少交点呢,你看它的意义就在这里,所以没有绝对好的产品,没有绝对差的产品,看应用到什么场景当中去,每一个产品都有他合适的应用场景,那咱们接着说,那潘小姐的两个诉求解决了,那还有两个呢刚才咱说的诉求二和诉求三分别是自己的生活和孩子的生活,这个又怎么解决呢?
其实呢刚才咱说的那个400万年金险已经解决了基本的生活问题了,但是呢还要防止两个风险疾病和意外那疾病和意外,这是人生当中最重大的两个风险,你要没有这两件事,400万领年金够花的了差不多了,但有这两件事那可能就不够,不够怎么办,那还得去找花总还得去找花太太,就有可能旧情复燃,花总要多花钱也不一定乐意,那花太太呢又怕花总再跟潘小姐旧情复燃,她也不一定乐意,那这个潘小姐呢,又要手心朝上找人要钱她也不一定乐意,其中的麻烦就多了,怎么办呢?
还要给孩子做好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这个都是要做的,意外保险也是要做的,最好呢,再有专款的教育金保险,保证你在受教育的阶段高额的支出,万一留学呢,或者说上什么贵族学校呢也能覆盖,你就别再找我要钱了。您看啊我们一直说专款专用,防止挪用,这就是真正意义的专款专用。
解决了花小姐的问题,咱再看看花太太的问题怎么解决。花太太这几个需求点那前面呢已经解决几个了,头一个起码已经解决了,防止自个老公跟潘小姐旧情复燃,那只要不让他们接触,这个概率就低很多了。第二个第三个诉求分别是什么呢?分别是他要保证自己和自己婚内的两个孩子未来的生活,这个眼下当然是没问题了。 他们家有钱高净值人士吗?但是长期就不一定了。如果说有债务风险,经营企业难免有债务风险,那如果说有税务风险,经营企业难免有税务风险,再加上自己的疾病风险自己的意外风险等等等等风险,还有投资亏损的风险,这个呢也得解决,所以为了保证自己和自己的孩子以后都没问题,那什么年金保险,教育金保险,重疾险,高端医疗那肯定也是要做的,年金险因为现金价值比较高,这个呢最好投保人不是花太太,也不是花总,因为经营企业的夫妻两个人的债务风险是一样高的,而债务风险高的人不适合做投保人,保单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投保人有债务风险,保单可能保不住,所以呢最好用花太太的父母做投保人,这就可以了。
当然了,子女如果成年了也可以用成年的子女做投保人,如果用花太太的父母做投保人,那同样有可能出现花太太的父母退保,或者保单贷款的风险也存在,如果花太太的父母一旦离开,保单成为了花太太父母的遗产,现金价值变成了花太太父母的遗产,花太太的父母万一有其他的这个继承人也麻烦,所以呢花太太在把钱交给自己父母投保的时候也要写一份附条件的赠与协议,还有花太太她的最后一个诉求,防止那个潘小姐的孩子将来争夺财产,这怎么办呢?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这都是合法的继承人,你当然了不能一点都不给他,一点都不给他,你怎么安排都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不合法就白安排了,所以既要保证它的基本利益,又要保证你自己孩子的基本利益怎么办呢?给这个花总投保高额的终身寿险,以死亡为给付的终身寿险,其中多多也就潘小姐这个孩子要有必要的受益额度,其他的通过保单指定受益人,指定给自己婚内的两个孩子,指定给花太自己,或者再配合一些非现金类的资产,配合遗嘱配合公正来做,也可以配合信托都可以,但是记住了,事情不能做绝了,做绝了就没意义了,要给多多留下他适当的份额,那最后我们再来看看花总的诉求,头一个息事宁人,那前边钱都给了,他也不用再烦了,这事呢就翻篇了。第二个这个要照顾多多照顾潘小姐,那么这个也解决了。第三个将来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争夺财产的事解决了,第四个和花太太还得好好过日子,你得安抚安抚她也解决了。第五个也得照顾照顾多多,也得防止给多多的钱被潘小姐挪用了,那也解决了。 那您看啊啊这么一个案例,帮一个家庭恢复了平静,当然了,不可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只能让它和谐的结束,平衡了各方利益,这个为社会为家庭都作出了贡献。同时呢作为一个销售保险的人签了十几张保单,保费呢上千万,即帮客户解决了问题,赢得了客户的感谢和尊重,又收获了大额保单,大量的业绩,这个就是专业规划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