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嘉十七年 440年
二月,魏假通直常侍邢穎來聘。
六月,丁丑,魏皇孫浚生,大赦,改元太平真君,取寇謙之《神書》云「輔佐北方太平真君」故也。
秋,丙申,魏太后竇氏殂。
十一月,丁亥,魏主如山北。
十二月,是歲,魏寧南將軍王慧龍卒,呂玄伯留守其墓,終身不去。
魏主欲以伊馛為尚書,封郡公,馛辭曰:「尚書務殷,公爵至重,非臣年少愚近所宜膺受。」帝問其所欲,對曰:「中、秘二省多諸文士,若恩矜不已,請參其次。」帝善之,以為中護國將軍、秘書監。
元嘉十八年 441年
正月,魏新興王俊荒淫不法,三月,庚戌,降爵為公。俊母先得罪死,俊積怨望,有逆謀;事覺,賜死。
秋,八月,辛亥,魏遣散騎侍郎張偉來聘。
九月,戊戌,魏永昌王健卒。
十二月,魏寇謙之言於魏主曰:「今陛下以真君御世,建靜輪天宮之法,開古以來,未之有也。應登受符書,以彰聖德。」帝從之。
元嘉十九年 442年
春,正月,甲申,魏主備法駕,詣道壇受符菉,旗幟盡青。自是每帝即位皆受菉。謙之又奏作靜輪宮,必令其高不聞雞犬,欲以上接天神。崔浩勸帝為之,功費萬計,經年不成。太子晃諫曰:「天人道殊,卑高定分,不可相接,理在必然。今虛耗府庫,疲弊百姓,為無益之事,將安用之!必如謙之所言,請因東山萬仞之高,為功差易。」帝不從。
冬,十月,己卯,魏立皇子伏羅為晉王,翰為秦王,譚為燕王,建為楚王,余為吳王。
甲申,柔然遣使詣建康。
十二月,辛已,魏襄城孝王盧魯元卒。
魏主使尚書李順差次群臣,賜以爵位;順受賄,品第不平。是歲,涼州人徐桀告之,魏主怒,且以順保庇沮渠氏,面欺誤國,賜順死。
元嘉二十年 443年
二月,丙午,魏主如恆山之陽;三月,庚申,還宮。
壬戌,烏洛侯國遣使如魏。初,魏之居北荒也,鑿石為廟,在烏洛侯西北,以祀其先,高七十尺,深九十步。及烏洛侯使者至魏,言石廟具在,魏主遣中書侍郎李敞詣石廟致祭,刻祝文於壁而還,去平城四千餘里。
四月,丁酉,魏大赦。
己亥,魏主如陰山。
九月,辛巳,魏主如漠南。甲辰,捨輜重,以輕騎襲柔然。分軍為四道:樂安王范、建寧王崇各統十五將出東道,樂平王丕督十五將出西道,魏主出中道,中山王辰督十五將為後繼。
魏主至鹿渾谷,遇敕連可汗。太子晃言於魏主曰:「賊不意大軍猝至,宜掩其不備,速進擊之。」尚書令劉絜固諫,以為賊營中塵盛,其眾必多,出至平地,恐為所圍。不如須諸軍大集,然後擊之。晃曰:「塵之盛者,由軍士驚怖擾亂故也,何得營上而有此塵乎!」魏主疑之,不急擊。柔然遁去。追至石水,不及而還。既而獲柔然候騎曰:「柔然不覺魏軍至,上下惶駭,引眾北走,經六七日,知無追者,始乃徐行。」魏主深恨之。自是軍國大事,皆與太子謀之。
司馬楚之別將兵督軍糧,鎮北將軍封沓亡降柔然,說柔然令擊楚之以絕軍食。俄而軍中有告失驢耳者,諸將莫曉其故。楚之曰:「此必賊遣奸人入營覘伺,割驢耳以為信耳。賊至不久,宜急為之備。」乃伐仰為城,以水灌之,令凍;城立而柔然至,冰堅滑,不可攻,乃散走。
十一月,甲子,魏主還,至朔方,下詔令皇太子副理萬機,總統百揆。且曰:「諸功臣勤勞日久,皆當以爵歸第,隨時朝請,饗宴朕前,論道陳謨而已,不宜復煩以劇職;更舉賢俊以備百官。」
十二月,辛卯,魏主還平城。
元嘉二十一年 444年
正月,壬寅,魏太子始總百揆,命侍中、中書監穆壽、司徒崔浩、侍中張黎、古弼輔太子決庶政,上書者皆稱臣,儀與表同。
古弼為人,忠慎質直。嘗以上谷苑囿太廣,乞減太半以賜貧民,入見魏主,欲奏其事。帝方與給事中劉樹圍棋,志不在弼。弼侍坐良久,不獲陳聞。忽起,手卒樹頭,掣下床,搏其耳,毆其背,曰:「朝廷不治,實爾之罪!」帝失容,捨棋曰:「不聽奏事,朕之過也,樹何罪!置之!」弼具以狀聞,帝皆可其奏。弼曰:「為人臣無禮至此,其罪大矣!」出詣公車,免冠徒跣請罪。帝召入,謂曰:「吾聞築社之役,蹇蹶而築之,端冕而事之,神降之福。然則卿有何罪!其冠履就職。苟有可以利社稷、便百姓者,竭力為之,勿顧慮也。」
太子課民稼穡,使無牛者借人牛以耕種,而為之芸田以償之,凡耕種二十二畝而芸七畝,大略以是為率。使民各標姓名於田首,以知其勤惰,禁飲酒遊戲者。於是墾田大增。
戊申,魏主詔:「王、公以下至庶人,有私養沙門、巫覡於家者,皆遣詣官曹;過二月十五日不出,沙門、巫覡死,主人門誅。」庚戌,又詔:「王、公、卿、大夫之子皆詣太學,其百工、商賈之子,當各習父兄之業,毋得私立學校;違者,師死,主人門誅。」
二月,辛未,魏中山王辰、內都坐大官薛辨、尚書奚眷等八將坐擊柔然後期,斬於都南。
初,魏尚書令劉絜,久典機要,恃寵自專,魏主心惡之。及將襲柔然,絜諫曰:「蠕蠕遷徙無常,前者出師,勞而無功;不如廣農積穀以待其來。」崔浩固勸魏主行,魏主從之。絜恥其言不用,欲敗魏師;魏主與諸將期會鹿渾谷,絜矯詔易其期。帝至鹿渾谷,欲擊柔然,絜諫止之,使待諸將。帝留鹿渾谷六日,諸將不至,柔然遂遠遁,追之不及。軍還,經漠中,糧盡,士卒多死。絜陰使人驚魏軍,勸帝委軍輕還,帝不從。絜以軍出無功,請治崔浩之罪。帝曰:「諸將失期,遇賊不擊,浩何罪也!」浩以絜矯詔事白帝,帝至五原,收絜,囚之。帝之北行也,絜私謂所親曰:「若車駕不返,吾當立樂平王。」絜聞尚書右丞張嵩家有圖讖,問曰:「劉氏應王,繼國家後,吾有姓名否?嵩曰:「有姓無名。」帝聞之,命有司窮冶,索嵩家,得讖書。事連南康公鍬鄰,絜、嵩、鄰皆夷三族,死者百餘人。絜在勢要,好作威福,諸將破敵,所得財物皆與分之。既死,籍其家,財巨萬。帝每言之,則切齒。
癸酉,樂平戾王丕以憂卒。初,魏主築白台,高二百餘尺。丕夢登其上,四顧不見人,命術士董道秀筮之,道秀曰:「大吉。」丕默有喜色。及丕卒,道秀亦坐棄市。高允聞之,曰:「夫筮者皆當依附爻象,勸以忠孝。王之問道秀也,道秀宜曰:「窮高為亢。《易》曰:「亢龍有悔。」又曰:「高而無民。」皆不祥也,王不可以不戒。』如此,則王安於上,身全於下矣。道秀反之,宜其死也。」
庚辰,魏主幸廬。
三月,甲辰,魏主還宮。
癸丑,魏主遣司空長孫道生鎮統萬。
夏,四月,乙亥,魏侍中、太宰、陽平王杜超為帳下所殺。
六月,魏北部民殺立義將軍衡陽公莫孤,帥五千餘落北走。遣兵追擊之,至漠南,殺其渠帥,餘徙冀、相、定三州為營戶。
魏入中國以來,雖頗用古禮祀天地、宗廟、百神,而猶循其舊俗,所祀胡神甚眾。崔浩請存合於祀典者五十七所,其餘復重及小神悉罷之。魏主從之。
秋,七月,癸卯,魏東雍州刺史沮渠秉謀反,伏誅。
八月,乙丑,魏主畋於河西,尚書令古弼留守。詔以肥馬給獵騎,弼悉以弱者給之。帝大怒曰:「筆頭奴敢裁量朕!朕還台,先斬此奴!」弼頭銳,故帝常以筆目之。弼官屬惶怖,恐並坐誅。弼曰:「吾為人臣,不使人主盤於游畋,其罪小;不備不虞,乏軍國之用,其罪大。今蠕蠕方強,南寇未滅,吾以肥馬供軍,弱馬供獵,為國遠慮,雖死何傷!且吾自為之,非諸君之憂也。」帝聞之,歎曰:「有臣如此,國之寶也!」賜衣一襲,馬二匹,鹿十頭。
它日,魏主復畋於山北,獲麋鹿數千頭。詔尚書發牛車五百乘以運之。詔使已去,魏主謂左右曰:「筆公必不與我,汝輩不如自以馬運之。」遂還。行百餘里,得弼表曰:「今秋谷懸黃,麻菽布野,豬鹿竊食;鳥雁侵費,風雨所耗,朝夕三倍。乞賜矜緩,使得收載。」帝曰:「果如吾言,筆公可謂社稷之臣矣!」
九月,丁未,魏主如漠南,將襲柔然,柔然敕連可汗遠遁,乃止。敕連尋卒,子吐賀真立,號處羅可汗。
十二月,丙戌,魏主還平城。
太子率更令何承天撰《元嘉新歷》,表上之。以月食之沖知日所在。又以中星檢之,知堯時冬至日在須女十度,今在斗十七度。又測景校二至,差三日有餘,知今之南至日應在斗十三四度。於是更立新法,冬至徙上三日五時,日之所在,移舊四度。又月有遲疾,前歷合朔,月食不在朔望;今皆以盈縮定其小餘,以正朔望之曰。詔付外詳之。太史令錢樂之等奏:皆如承天所上,唯月有頻三大,頻二小,比舊法殊為乖異,謂宜仍舊。詔可。
——《通鉴 宋纪五&六 太祖文帝中之上&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