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是一个非常自然主义的宗教,它其实没有神,没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所以我也觉得“到庙里拜拜”这件事并不是最早创立这个宗教的悉达多喜欢的。因为最早的印度是没有佛像的,它就是一个座位、一棵菩提树,或者一个脚印来代表的。
这本书真正在英语文学中流行大概是60-70年代,因为嬉皮士运动。嬉皮士运动是指英美富贵家族的孩子开始拒绝富有跟权利,然后穿着破洞牛仔裤,开始跟朋友走向山林。这本书的描述跟这个运动非常像,就是走向自然,然后在当时就翻译成中文,传到了台湾。
林怀民也因为读了这本书,90年代就编排了《流浪者之歌》的舞蹈。你在舞台上可以看到一个代表悉达多的佛陀在舞台上一动不动,而旁边的人充满欲望。安静是跟自己的对话,非常感人。
我们有时候把河流分成上游、中游、下游,可是河流本身并没有这样分。河流只是不断的在流淌,它也不会给自己方向或者迷失。应该转弯的时候,它就转弯;应该出海的时候,它就出海。
他一直希望人从河流的哲学,去认知自己生命的状况。
赫曼赫塞写的很有趣,他把同一个人的名字悉达多跟乔达摩,分成两个人了。他让悉达多碰到了乔达摩,等于自己碰到了自己,年轻的我跟年老的我对话。所有的部分都属于我。
河流是自己跟自己的对话,或者自己跟自己的独白。也许,正是这样的意义,让这本小说从1922年发表到100年后的今天,仍然在不同的世代,在不同的地区,对年轻一代发生非常大的影响。
希望在《流浪者之歌》一百周年的时候,年轻的一代,再一次读这本书,再一次领悟自己与自己对话的重要性。因为,觉悟不是向外面求得的。
我常常被称为老师,可是我知道,我不可能教年轻人任何的东西。所有生命具体的东西,都是他自己摸索自己的经历。他要经历伤痛、忧虑、欲望,最后他自己跟自己对话,超越那些部分,他才有他的领悟。
而且,可能领悟到最后也还是迷失,事业成功之后也还是虚无。其实领悟之后,何尝不虚无?因为人生是一个不断超越自己的一个过程。
我相信这本书可能会变成另外一个心灵的运动,就是跟自己对话的一个心灵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