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不妨功利点

读书本是清雅事,你竟然要我功利点?

幼时读书,虽整日价呈勤学苦练状,但一直未见有何突出成绩。师长怒我不争,遂面带神秘语重心长:你不可死读书,要注意方法,读书是有方法的。

只此一语,顿感醍醐灌顶如梦初醒,原来读书是有方法的!兴奋之余重拾书本,字里行间中想找到方法论。

惜乎时光荏苒,传说中的方法一直求而不得,苦思之后方才恍然大悟:只说有方法,可没告诉我方法是什么。是艾宾浩斯的记忆曲线?还是勤记笔记归纳总结?不得而知,甚至一度沉湎于山顶一寺一壶酒之类的谐音、象形快速记忆法中。

事后回想,哪是兴奋于找方法,其实是想找捷径,能获一方法而放之诸科皆可用,省却背记的笨功夫,岂不美哉。

那到底有没有方法?

01

儒家经典《论语》,世所推崇,号称半部可治天下,为国人习国学必读,而子曰之语,仿佛是公理,完全可以直接拿出来做为论辩的论据,如同颠扑不破的真理,承认即可,不接受反驳。如此真理集中,其开篇第一句“子曰”就大书: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这一句话太有名,有名到在中国基本不会有人读错,哪怕这其中夹有一错别字,雅称“通假”。此话也常被拿出以教育莘莘学子,读书是快乐的事,不要一天到晚愁眉苦脸。

这一句话也好懂,把“说”字改成“悦”字,语义立现,近乎白话,通行翻译是:学完之后经常温习和练习,不是很愉快吗?

用繁体字重写一遍: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繁简之间有两字简化得较为厉害,一是学字,一是习字,巧的是此二字现在经常连说,已让人不觉二者有何区别,基本视为同意之字。

繁体“学”字上面很复杂,简化后成了三个点,难见原意。就像董秘是董事会秘书的简称,光知这个简称而要推知原意,很考验联想能力。如同有高端玩家简称自己是高玩,推不出原意不打紧,而以此简称向心仪女孩炫耀自己技能了得、意图打动芳心之时,反被骂臭流氓就不好了。

如此复杂的字头,古人是想表达一个什么意思呢?放大仔细看,原来是个象形字,像两只手拿着两个小棍棍,意为小孩两只手拿着小棍棒在玩耍,表示小孩在模仿大人的生产活动,最终引申为“模仿”。这就和平常的理解有点差异了,我们理解的学,是获得了知识,比如知道秦岭淮河一线是我国南北方的地理分界线,知道是司马迁写了《史记》,知道二次函数的图形是一条抛物线。

习字,简体字只取原字一小部分,完全看不出原意了。习字上半部分是个羽字,表示鸟,原意是“鸟数飞”,意即小鸟跟着大鸟学飞行,不断练。

识得此二字,再读全句,就有了一层不一样的意思:学东西,就是模仿,就是照做。觉得谁牛逼,愿意按谁说的做,觉得什么方法可行,就去模仿。照着做,就是习,不是复习,是练习。决定要去模仿谁、照着谁做,而又能经常把做法引入实践中,是一件快乐的事。

原来孔子也不把读书当成什么高深事。

02

说到如何用书,有一书名为《秦始皇-诈与力的极致》,作者吕世浩,书中他提出一个问题:学历史有什么用?

印象中学历史,不外乎背记年代、人名、地名、事件、意义等等,至于秦始皇统一中国有何意义、鸦片战争输了中国从此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仿佛与现实相距太远、仿佛与现实格格不入,似乎完全无用,历史课的意义就在于看几个故事开心一下。

吕世浩认为历史不该这么学,他引宋代著名史学家吕祖谦的话:“人二三十年读圣人书,一旦遇事,便与里巷人无异,只缘读书不作用用看故也。观史如身在其中,见事之利害,时之祸患,必掩卷自思,使我遇此等事,当作何处之。如此观史,学问亦可以进,知识亦可以高,方为有益。”

然后再引左宗棠读书法:“读书时,须细看古人处一事,接一物,是如何思量,如何气象,及自己处事接物时,又细心将古人比拟。设若古人当此,其措置之法,不是如何?我自己任性为之,又当如何?然后自己过错始见,古人道理始出。断不可以古人之书,与自己处事接物为两事。”

原来学历史,读完时间地点背景介绍,就可把书遮住,想想自己若处于那个时代那个节点,会怎么做。史书中所记人物,都是各朝各代留名之人,同时代的佼佼者,开书看看这些人精的做法与自己有没有不同。有不同,自己的做法暂时无法印证,但别人的做法是已经被事实验证了,是成功还是失败?成功了是不是可以更成功?失败了是哪里失败?如此分析,才不枉读了史。

接下来吕世浩用一小段历史做了一个例证,教人如何读史。这一段分析,真的可以颠覆人的读书观。分析文本来自于《史记﹒留侯世家》,张良的传记。

良尝闲从容步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顾谓良曰:孺子,下取履!

张良是韩国贵族,还不是小官,张家是韩国宰相世家,五代为相,当时张良二十来岁,本科大二大三的年纪。现在合书闭眼,梦回秦末,当你化身一个正当血气方刚之龄的高干子弟,家中出任国家总理已然五代,这时来一穿着普通甚至是穷酸的老人上门,把鞋踢到路边沟里让你去捡,你会怎么做?

司马迁是故事高手,很多场景照理只有当事人在,语不出两口,话不入六耳,不知司马迁从哪捕风捉影搞到一些小道消息八卦新闻,利用自己文笔了得的优势,去芜存芜,把一些街言里语衍成一段段精美文字。比如下面的故事应该是无人亲见,因为据描述整个场景就两人,一是张良,一是一半神仙式的人物,此事过后再未出现,这段故事张良有没有和谁讲过、讲时是不是夸大其辞都不得而知,但司马迁就能写出一段故事。司马迁一代史家,史识高超,保留这一段故事是他觉得有必要。

良愕然,欲殴之。

张良很吃惊,想打他。这符合一个热血青年的第一反应:你怕不是脑袋进水了。

为其老,强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业为取履,因长跪履之。

事情一个反转,张良最后还是忍着气捡了鞋,老人说把鞋给我穿上,于是张良把鞋给老人穿上了。看书上是寥寥几字,但实际真要做到是难上加难,一手脚俱全衣着寒酸之人突然对你说,我手机掉地上了你给我捡一下,真的会欲殴之,捡起来双手奉还?想什么呢。特别注意《史记》在张良穿鞋之前记了一个原因:业为取履,张良是考虑到鞋都已经捡了,不差这最后一拜了,就给他穿上吧。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要么一开始就别忍,开始忍了就要一忍到底,要不然前面就白忍了。

事情接着发展:父以足受,笑而去。良殊大惊,随目之。

事情到此告一个段落,不看下文,现在该如何?饭没吃,游戏未打,一堆事没做,莫名其妙碰一这事,忍着脾气完事了,是不是该干啥干啥去?

父去里所,复还,曰:孺子可教也。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老人走出几百米了,又折返回来说了一句话。老人是和张良说话,不是和空气说话,这表示张良还站在原地。

高手过招,无需长篇大论,无需讲透道理,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三言两语,就能知道对方的意图,知道双方的高下。张良就知道老者必定会回来,才会在原地等着。

平明,指天刚亮的时候,老人要张良第五天天刚亮的时候和他碰面。这是一时间地点都约定得很清晰的会面,应该不会出什么差头吧。

一般人都会天刚亮时在约好的地方等着,不迟到就不错了,有礼貌的提前十分钟到。张良也是正常人,张良也是这么做的。

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在,怒曰:“与老人期,后,何也?”去,曰:“后五日早会。”五日鸡鸣,良往。父又先在,复怒曰:“后,何也?”去,曰:“后五日复早来。”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顷,父亦来,喜曰:“当如是。”

看来看去,这一段也就是教育人不要迟到,要赶早,司马迁没这么肤浅。老人说五日后平明,张良试了两次都比老人晚,要怎么才能保证在第五日比老人早呢?

第三次张良终于开窍了,他在第四日晚上12点前就到了约定的地方,这样他就立于不败之地,再怎么也没办法挑理了,他已经在第五日的最早时候到达,再早就不在约定范围内了。其实这是告诉张良要争先,不要争相对的先,不要总考虑如何比老人先到,而是要争绝对的先,要考虑怎样才能让老人不可能比自己先。

短短一段文,原来不是教我们不要迟到的道理,而是教我们忍字诀和如何争先以立于不败之地的道理。

原来历史没那么浅显。原来历史书还可以这样用。

知道了这一些,不用太可惜了。

03

现代人多焦虑,焦虑自己跟不上时代、焦虑被别人甩开,甚至焦虑别人口中吐出一个自己没听过的新词。

时代虽在快速发展,但绝没快到可以脱离人的基本面。快速迭代、数经变换的行业本就是沙滩上的城堡,根基不牢,说没就没也不奇怪。衣食住用行,什么时候看它们变过?楼下的早点摊,什么时候见它衰败过?最大的改变是信息传递的方式,扫码点菜扫码付款,仅此而已,重要的还是菜好不好吃。

新媒体呼啸而来,大浪淘沙后最终发现,做得好的不还是原来传统纸媒运营的号?他们熟悉媒体的运营手段,拥有好的编辑,使用什么载体根本无所谓。尽管笑话他们思想守旧不新潮,跟不上时代,不懂科技的日新月异,这些其实招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就能全部补齐,纸媒衰了就换到电子媒体上,这种转换也不过就是一瞬间的事,而他们具有的优势,是做初涉内容制作的个体无法复制的。

九十年代初有大学生到单位上班,一开始不会用复印机,遂问办公室大姐。大姐很气愤一个年轻人,刚进单位就带干部身份,工资还不比自己差多少,于是议论“还大学生,连个复印机都不会用”。

学会使用打印机、复印机,学会使用打孔机,都很快。你会的东西,他一星期就能全部学会;他会的东西,你可能一辈子都学不会。

学以致用,我不知道这个词是何时存在的,只知道我小学学过,应该存在很久了。存在很久的东西,不一定落后。

读书还是要带目的性,是要了解什么知识,是要学得什么经验,是谓功利,实就一“用”字。读完一书,你还是你,书还是书,没任何改变,岂非白读。不用书中所教,如何化书于心。读过就算,如风掠竹林,微微一阵响,风过了无痕,白买白看了。

读书是输入,读完有输出,方成一完整循环。

司马迁说读史是要“原始查终”,不光是读史,读一切书都可套用此话。再引吕世浩语:读书最重要的事,就是不断用书中的道理与自己的现实和实践相互印证,不断思索如何在自己生活中运用前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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