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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影视、美术、文学艺术,涉及到一片血色,总给人无限的压抑感。
血,带着某种隐喻。血,惊悚而恐怖,性感而迷人。
血,在中国文化里是禁忌的,因为与之联系的常常是死亡与杀戮,乃至战争。奇妙的是,生命的诞生是在一片可怖的血光之中,不过,对于死,更多的人希望“死如秋叶般静美”,毕竟在血光中离开带有不祥之兆。
血,生命的源头,它总是与生命、死亡密不可分。
体检时候,很多疾病在血液各项指标中便一目了然。而我每每看到针头扎进皮肤的刹那,忘记痛感,唯有恐惧,看鲜红的液体流进试管,总担心自己会晕厥,感觉整个人被掏空。直到针头拔下,才缓过神来。这流淌这生命中的河流,似乎是平静的,却也会奔腾恣肆,甚至水质异化,进而产生致命的力量。要命的是,我们无法感知到它的流速,流向,会不会遇到泥沙、礁石的堵塞……中医大夫每每给我把脉,告之“气血两虚”时,我便莫名地恐慌,每日熬红枣桂圆薏米粥,总希望能产生神奇功效,让生命之河奔腾不息。
文学作品,也痴迷于血,赋予它神奇的魔力。记得郭靖在无意中闯入梁子翁的药房,又误打误撞碰到了梁子翁用珍贵药材喂养的宝蛇,生死关头,他弄死了宝蛇,喝光了蛇血,结果他功力大增,而且百毒不侵了。我总是痴想:啥时候,我也能喝点这样的宝蛇血就好了,可以抗病毒,不会感冒,多好!只是,那不过是个臆想罢了。仙剑小说《花千骨》,主人公花千骨本是个平凡人家的女孩子,却不料她体内流着与寻常人迥异的血,她的血染之处,花木尽萎,故而得名“花千骨”,这血似乎成了致命的劫数,殊不知,原来,深有玄机,因那是神的血,花千骨前世是神,万物无法承受其血液的恩泽而枯,而她的血,最后却成为了解开洪荒之力的最后一把钥匙。
细思之下,会发现文学虚构也并非完全无厘头,因为有的人血型独特,在关键时刻是可以救命;反之,有的血感染艾滋病毒,则会遗害无穷,万劫不复。血,拯救生命,也在毒害苍生。
血,在民间被所谓的封建迷信、市场偶像一鼓吹,其神奇功效猛蹿,鲁迅在《药》里写华老栓为了给儿子华小栓治痨病,竟然去刽子手手上买人血蘸的馒头,结果华小栓仍然不治而亡。可悲的华老栓宁可相信人血馒头治病,也没有带孩子去医院检查。无独有偶,上世纪80年代,竟然有人相信养生专家的胡诌,以为打鸡血可以包治百病,举国上下一片欢呼,结果病没有治好,全国的公鸡都遭了秧。血,没有治好身体的疾病,灵魂却早已病入膏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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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血沸腾在英雄体内,它便具有了骁勇善战,勇者无畏的气质,还有侠肝义胆、义薄云天的豪情。沙场上,英雄们率领千军万马冲锋陷阵,喊杀冲天,与敌人短兵相接,命悬一线,伤痕累累,血流如注,从不会喊一句痛;侠士们更是了得,他们往往身怀绝技,哪怕身受重创,也会运功疗伤,再不济也有金疮药,不出数日,又能飞檐走壁,仗剑江湖,快意恩仇了。英雄流血不流泪,马背人生,仗剑生涯,刀尖上舔血,是生命的常态。胜,亦或败,都已不重要,策马西风,仍披一身如血的残血。英雄,血性,成为众望所归的男性阳刚之品。
血,注入了英雄人格;血,变成信义的象征。旧时帮派或草莽英雄起誓时,抑或从事具有重大意义的行动,往往会“歃血为盟”,滴血于酒中,然后一饮而尽,摔碗作结。“啪!”那一声脆响,具有一锤定音的效应。血和着酒下了肚,就意味着要拿命相搏,而饮者也就成了过命的兄弟了。从此同生共死,同仇敌忾。也正因为如此,对于背叛者的惩罚,才会格外残忍。
为正义事业流下的鲜血,常常被赋予政治化的隐喻。
想起读小学时,六一儿童节,我加入了少先队,老师为我系上了鲜红的红领巾,然后语重心长地说“要珍惜这条红领巾,这是烈士的鲜血染红的。”然后接着强调“还有五星红旗,也是烈士鲜血染红的。敬礼!”那声音铿锵有力,每个字都透着满满的正义和荣光。我心潮澎湃,似乎戴上了红领巾,就被注入了烈士们“抛头颅洒热血”的勇敢精神,整个人都热血沸腾了。红,大红,鲜红,被视为一种纯正的革命精神,被特定时代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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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怕看到“血书”两字,触目惊心。
那是怎样的哀痛与悲戚,割破血肉,留下最后的倾诉。悔恨、冤屈、呼告、绝望、控诉……种种痛楚,以血的惊悚呈给世界。
朱由检,末路皇帝,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狠心地砍死了身边最亲的人,然后蘸一生的悔恨,写下了血书: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致逆贼直逼京师,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资治通鉴》)死亡,让这个被欲望迷了心智的皇帝,蘸血泪写下悔过书、自责书,却已是悔之晚矣!
一生繁华已逝,空遗余恨,一封血书,一抹红,留下了是刻骨铭心的痛,还为后人划下一条人生的警戒线。
杜鹃啼血,望帝的悲泣千年不散。不过,经文学的诗化审美,它的凄绝色彩褪淡了些许,那漫天遍野的杜鹃花是他留下的血书吗?那暮春的血红哀伤了几多潮湿的心。
李香君与侯方域,多情公子,江南名妓。才子佳人的相遇,本是一个浪漫而传奇的故事,怎奈这段爱情,生长在帝国穷途末路之际,哪里有一方清净之地,容得下两个人的卿卿我我?纷繁乱世,仅留下扇底那啼血的桃花,那是爱的见证?一个王朝最后的回光返照?山河破碎,家国缥缈,那一缕剪不断的情缘也随风飘逝。
一直无法忘记那双眼神,在火车站看到的那个男孩,他跪下,不管“男儿膝下有黄金”的训诫,地上铺着一封血书,痛陈家境的凄惨,罹患重病,无钱医治,最后几个大字是“救救我!”我不敢看下去,捐给他一点钱便离开了。因为无法面对那绝望的眼神,一个十几岁男孩不堪承受的生命之重。生活,有时候,就这样狰狞地笑,哪怕你丢掉了最后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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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起劲地敲键盘,“嗡嗡嗡”夏日的蚊子开始猖獗起来了,一只细脚伶仃的蚊子围着我转悠,一怒之下,“啪”,蚊子被我拍死了,留下了血,是这个小生灵刚刚吸饱的,我的血,刺眼的红,看着竟觉一阵恶心。
“吸血鬼!” 我痛骂一声。“你骂谁呀?”正在厨房洗碗的妈妈伸出头,一脸疑惑地看着我。看着她满脸褶皱的苍老的容颜,我猛然警觉,我们何尝没有做过吸血鬼?父母、爱人、孩子、朋友、兄弟……,吸血,也被吸。我,何尝为自己向父母的索取有过丝毫的忏悔?何尝为自己对朋友的无理要求有过反省?何尝为自己对爱人的伤害有过愧疚?我,猛然间发觉自己变成一只巨大的蚊子,正可怖地发出“嗡嗡”的歌唱,飞向自己最爱的人。
血,还在流淌,一如奔腾不息的江河。
此刻,时光,这个刽子手,正轻轻松松地吮吸着我们的血,青春、梦想,还有爱与思念,直到某一天,被彻底抽空的那一刻。
趁着天色微明,趁着热血尚沸腾,留下这杂拉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