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搬到Z城市的曼哈顿公寓是要出一个长差,从零到有的组建一个新团队。
出差意味着见到崭新的人,这对叶欢来说意味着上天又给了她又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直到长差日子结束,她和这个海滨城市不欢而散,也把新人再一次熬成旧人,向新的城市进发。
事实上,第一次见到叶欢的人,都会说见到了世界的最温柔和善,及肤浅谦和,及通透,及成全。
叶欢本应该很酷。她漂了红发,红的透亮;她在乳房之间纹了一条线,鱼状的线条在胸口蜿蜒逡巡,在深V领连衣裙间跃动;她可以怀揣轻蔑上天,可以入地跪舔。
但你看到的是,一条大鱼从生活平静的湖水中一跃而起,到了双峰间,只剩鱼骨。
叶欢本应该很酷,但她始终看起来温和,不酷。
叶欢自己知道,这是小时候内向的人,长大后留在内心深处的羞涩。
这时叶欢和Lawrence已经分手三年了。六年前网路游戏认识的他俩在学校旁边的小旅馆开房,大她四岁的术士Lawrence在她身后小心翼翼的撞击,她的头一下一下触在柔软的床靠上,“真疼啊”,叶欢随着摆动无所谓的心想。
现在她冷静的时候也会仔细斟酌,大概是爱过Lawrence的吧。他对她悉心照料的时候,把她当作私珍的时候,甚至是他在奥格瑞玛门口帅气的“灵魂虹吸”的时候。
对于主动结束这段六年的感情这件极为残忍的事,叶欢展示出非人的冷静。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对自由有着病态的执着,与之并列的只有大世界和糖糕,relationship在她眼里……怎么说呢,就不是那么回事儿嘛。
很快,执行力非常强、强到分不清执行力与冲动的她陷入大世界。出于大世界的压力她开始喝酒,仰仗大世界的环境她开始抽烟,从爱喜到万宝路到兰州,抽上了烤烟就没法儿抽混烟了,拉嗓子。
Lawrence有仍去杭州看刚开始工作的她,陪她去一家啤酒店买原浆和辣鸭脖,还有那时候她抽的爱喜烟——叶欢喝到微醺时会让Lawrence念刘瑜的书,最喜欢的一节好像是“一个周六下午”——那一节,写的分明就是Lawrence嘛。
“不会抽烟喝酒的Lawrence、数学超级好的Lawrence、给他煮螃蟹爱看她笑容的Lawrence、沉默不语没有才情的Lawrence……真可惜啊……”
她迷迷糊糊的想,他迷迷糊糊的念,他们在她租住的房间里做爱,他在身后认真的小心翼翼的、一下一下的撞击。
这是叶欢对Lawrence最后的印象。
Lawrence其实不叫Lawrence,只是叶欢有个奇怪的小癖好,要给每一个男人备注一个英文名。Timothy、Nhat、Amine、George、Leo,It boy以及现在的这个William。
叶欢心里觉着,顶会写姑娘的,写《红楼梦》的曹雪芹算一个,画《李献计历险记》的李阳算一个。顶会写男人的呢,反正她脑袋里常常会冒出一个想法,要写个《石头记》用来记录生命里的男孩子,她可是真诚的喜欢男人呐!
这个男人身上的腰包,那个男人身上的器官,那个男人身上琥珀色的瞳孔,这个男人身上的才情,那个男人身上偏执的浪漫,或是其他的灵光闪闪。她发自内心的被男人的特质所感动。
爱人的特质,却不爱人本身。“谁不是这样呀?不敢承认罢了”
她觉得对这种供认不讳,算是极为特别的举动了。
当有人诚挚的为爱情流眼泪时,她侧过耳去,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