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镇有个屠夫,名叫陈大年,手艺不错,但有个要命的嗜好——贪杯。
每天收摊,非得灌个酩酊大醉才算完。
为了防止老鼠偷吃他的下酒菜和好酒,他想了个招:把酒壶和几碟小菜装进一个竹篮,再用麻绳高高吊在自家屋梁上,喝酒时才放下来。
这天傍晚,陈大年收工回家,放下竹篮准备犒劳自己。
一掀开盖子,就觉得不对劲:盘里的酱牛肉明显少了几片!他狐疑地倒出酒尝了一口,味道寡淡得像兑了水!
门窗关得严严实实,谁能进来?
第二天,陈大年照例去镇东头的“赵记酒铺”打酒。老板赵守业和他相熟,也算半个酒友。
陈大年特意当场抿了一口新打的酒,嗯,味儿正!他提着酒回家,依旧吊上房梁。
下午嘴馋,忍不住又放下来喝了一口——嘿,那味儿又淡了!
陈大年心里直犯嘀咕:难不成耗子成精了?还会开盖兑水?
第三天,陈大年多了个心眼。
他又去赵记打了两壶酒,在其中一壶里悄悄掺了点蒙汗药。
晌午时分,他假装出门溜达,实则躲在窗外偷看。
等了一会儿,屋里传来轻微的“窸窣”声。陈大年猛地推门进去,只见一只鼻尖带有一撮醒目白毛的狐狸,正四仰八叉地躺在他平时打盹的竹榻上呼呼大睡,嘴边还沾着点油星!
陈大年一愣,随即哑然失笑:好家伙,原来是个“狐朋酒友”!
他没惊动这醉鬼,自顾自拿出另一壶没下药的酒,就着剩下的花生米喝了起来,酒劲上来,也倒在旁边的条凳上睡了过去。
等他醒来,竹榻上只剩几根橘红色的狐狸毛。那“白鼻狐”早溜了。
打那以后,吊篮里的酒再也没出过问题。
过了十来天,陈大年去邻镇送肉回来,路过一片山林。远远看见一个猎人正把一只挣扎的狐狸往麻袋里塞。
那狐狸鼻尖的白毛在阳光下格外刺眼!它的一条后腿被捕兽夹夹着,鲜血淋漓。
陈大年心里“咯噔”一下,莫名地难受。
他紧走几步上前:“这位老哥,这狐狸…能卖给我吗?瞧着怪可怜的。”
猎人斜他一眼:“野物,不卖!我好不容易逮着的。”
陈大年想起自己担子里还剩三块上好的五花肉,一咬牙:“我用这三块肉跟你换!肥瘦相间,顶好的肉!”
猎人瞅了瞅那油光水滑的肉,掂量一下,挥挥手:“行吧行吧,拿走!”
陈大年赶紧把受伤的白鼻狐抱出来,撕下衣襟给它简单包扎了伤腿,轻轻放在草丛里:“老酒友,快走吧,以后机灵点!”
狐狸虚弱地看了他一眼,一瘸一拐地消失在林子里。
少了三块肉钱,陈大年心里反倒踏实了。
日子照旧。白鼻狐的事,陈大年渐渐抛在了脑后。
一天收摊后,陈大年提着点猪下水去找赵守业。赵记酒铺还亮着灯。
“陈老弟,来得正好!刚开了一坛窖藏三年的好酒,尝尝?”
赵守业热情招呼。
陈大年正中下怀,顺手把猪下水递给赵守业年轻漂亮的妻子小翠:“嫂子,麻烦拾掇一下?我跟赵哥喝两盅。”
小翠是镇上有名的美人。她接过下水,麻利地拿去后厨处理,又转身去打酒。
“打那坛新开的!” 赵守业喊了一句。
酒菜上桌,窖藏酒果然醇香。
几杯下肚,陈大年却觉得这酒劲头邪乎,头晕目眩。
他见赵守业已经趴在桌子上打起了呼噜,也想站起来回家,可脚下一软,眼前一黑,也栽倒在油腻腻的桌边,人事不省。
不知过了多久,陈大年被刺耳的尖叫和粗暴的推搡惊醒。
头痛欲裂,他勉强睁开眼,瞬间吓得魂飞魄散——赵守业仰面倒在血泊里,胸口正插着他陈大年平时不离身的、寒光闪闪的剔骨尖刀!
还没等他回神,几个闻讯赶来的衙役已经冲了进来。
“锁了!” 冰冷的铁链瞬间套上他的手腕。
门口,小翠哭得撕心裂肺,对着围观的邻里哭喊:“是他!肯定是他!我走的时候他就在店里和我当家的喝酒!我当家的死得好惨啊!”
县衙大堂,惊堂木拍得山响。
“大胆陈大年!谋财害命,你可知罪?!” 县令厉声喝问。
陈大年跪在堂下,浑身发抖:“青天大老爷!小人冤枉啊!”
小翠跪在一旁,哭诉道:昨夜她见两人喝上了,就去隔壁镇子的姑妈家送东西,因天色已晚就住下了。今早回来,就发现丈夫被杀。“凶器是他的刀!他当时就在现场!不是他杀的还能是谁?”
陈大年百口莫辩,只喊冤枉。
县令冷笑:“人证物证俱在!分明是你酒后争执,怒而杀人!打入死牢,秋后问斩!”
尽管陈大年喊破了喉咙,还是被当成铁案,押入了大牢。
几个月过去,死期临近。
就在行刑前一夜,朝廷派往地方巡查的巡按御史于秉忠,结束公务,乘着官轿,带着随从,连夜赶路回京,途经临河镇地界。
轿子里的于秉忠正闭目养神。
突然,寂静的夜空中传来一声凄厉尖锐、不似人声的呼喊:“陈大年冤枉——!”
声音在旷野中回荡,忽远忽近,令人毛骨悚然。
随从们吓得勒住马,面面相觑:“大人,像是…狐鸣鬼叫?”
于秉忠皱皱眉,以为是山野精怪作祟,不予理会,命轿夫继续前行。
刚走出不到百步,于秉忠左小腿骤然传来一阵钻心剧痛,仿佛被利刃生生剜掉一块肉!
他痛得闷哼一声,撩起官袍下摆,腿上却完好无损!与此同时,那凄厉的“陈大年冤枉”之声,再次划破夜空,比刚才更近更响!
官轿被迫停下。
于秉忠忍着痛,强令起轿。
轿子刚抬起,右脚踝又一阵同样剧烈、无伤的剧痛袭来!
“陈大年冤枉”的尖啸第三次响起,直刺耳膜,带着一种令人心悸的悲愤!
于秉忠额头渗出冷汗,这绝非寻常!
他当机立断:“转道!去临河县衙!本官要重审陈大年一案!”
于秉忠连夜调阅卷宗。
疑点立刻浮现:凶手杀人后不逃,反而在凶案现场昏睡?这太不合常理!
且现场勘查过于潦草,他决定第二天亲赴“赵记酒铺”复勘。
酒铺早已停业,布满蛛网灰尘。
小翠被带来开门,神色惶恐。
于秉忠仔细查看,现场确实被清理过。
就在他准备离开时,头顶房梁传来“噗”的一声轻响!一个破旧的、沾满油污的蓝布包袱,不偏不倚掉在他脚边!
解开包袱,里面是一件染满鲜血的锦缎长衫!长衫的内衬上,绣着一个清晰的“钱”字!
陪同的县令脸色一变:“钱万贯?!”
于秉忠追问。县令回禀:钱万贯是本县首富钱员外的独子,有名的纨绔子弟,整日斗鸡走狗,挥霍无度。
小翠看到这些东西,顿时面如死灰,瘫软在地,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哭嚎着供认了一切。
原来小翠贪慕虚荣,嫌赵守业开小酒铺没出息。
钱万贯常来买酒,两人眉来眼去,很快勾搭成奸。
为了做长久夫妻,两人密谋除掉赵守业。
那晚小翠在酒里下了蒙汗药,等两人昏迷后,她溜出去给钱万贯报信。
钱万贯潜入酒铺,用陈大年掉落的剔骨刀杀了赵守业,再把刀塞回陈大年手边。
小翠则去了姑妈家制造不在场证明。
事后,钱万贯把血衣藏在了自家城外别院的假山石洞里。
于秉忠立即下令捉拿钱万贯。
面对从天而降的血衣匕首,钱万贯吓得魂不附体,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真凶伏法(钱万贯斩首,小翠绞刑),陈大年沉冤得雪。
陈大年千恩万谢。
于秉忠却意味深长地说:“不必谢本官,要谢就谢那泣血为你鸣冤的异类。天道昭昭,报应不爽。”
陈大年听得似懂非懂。
他回到冷冷清清的肉铺,惊魂未定。
一个眉清目秀的青衣小童敲门进来,恭敬行礼:“陈恩公,我家主人胡公子有请。”
陈大年懵懵懂懂跟着小童,来到镇外一处清幽雅致的山庄。
厅堂内,一位身着素白长衫、面容俊逸却略显苍白的年轻公子,斜倚在软榻上,左小腿裹着厚厚的白布,隐隐透着血迹。
他看见陈大年,挣扎着想起身:“恩公在上,请受在下一拜。”
陈大年慌忙扶住,一脸茫然:“胡公子?我们…素昧平生啊?”
公子微微一笑,示意小童捧上一个托盘,里面放着几根橘红色的狐狸毛和一个沾血的捕兽夹齿。
“恩公,这白鼻酒友,这三块五花肉的恩情,可还记得?”
陈大年如遭雷击,瞪大眼睛:“你…你是…那这腿伤?”
胡公子平静地揭开一点白布,露出下面狰狞的、新缝合的伤口:“剜下三块肉罢了。”
他接着道出原委:
他伤愈后欲报恩,暗中关注陈大年,却惊闻其卷入命案。
他虽有些道行,能窥探人间隐情,查知钱万贯与小翠的奸谋,却苦于无法将证据示于人前。
得知巡按于秉忠将途经此地,他便在荒野中施展法力,以狐鸣泣血喊冤,但于秉忠不信鬼神。
情急之下,他冒险施展“附魂引痛”之术,将自己的元神短暂附在于秉忠身上,再狠心用匕首从自己小腿上活生生剜下三块血肉!
每一次剜肉的剧痛,都通过这法术精准传递给了轿中的于秉忠!
这撕心裂肺的三次剧痛,终于让于秉忠相信此地有奇冤,下令改道。
随后,他又施法移物,将钱万贯藏在假山洞里的血证包裹,“送”到了赵记酒铺的房梁上,等待复勘时落下。
陈大年用三块肉救白狐性命,白狐则以三块肉还陈大年清白。
天理循环,报应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