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8年,税务总局下发了一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初,这是一个企业所得税纲领性的文件,在很长一段时间指导着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当然,现在这个文件依然有效。这个文件的最后一段的小标题是保持人才队伍活力和稳定。活力和稳定其实是一组反义词,如何在活力和稳定之间的平衡,是每个所得税领导面临的课题。
我自打毕业以来,一直都在企业所得税这个领域内摸爬滚打,对这个专业有很深的感情。前面有篇文章也提到过老同事包括我都离开原来一块工作和奋斗过的地方,除了对人的不舍以外,还有对于处室业务能力急剧下滑的失落。人员的调整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来源于大boss想增加人员的流动性,即活力,通过各种形式,包括上挂、下挂、轮岗等,使人员大换血。
对比一下原来和现有的人员结构。原来我们一共11个人,一正三副,7个干部。三个副处长原来都有过所得税的工作经验,所得税专业人士。7个干部,最晚的开始干所得税时间是2009年,也就是都有6年以上所得税从业经验(截止到2015年);换血之后,原来的人马中保留的仅是正处长和一个所得税从业20多年的大哥。新近7个人,副处长原来是干流转税的,其余六个人只有一个人有所得税专业部门工作经验。这样的轮换导致很多工作无法衔接,专业性大幅度降低。
之所以会有这篇文章,是因为今天接到一个电话咨询业务问题,可是我都离开了。至于我的态度,通过我发牢骚其实就看出来。保持人才的活力是没错,可以培养新的人才,引起新的思维,对队伍建设是有好处。但这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培养新的人才,需要有人传帮带;引进新的思维,需要旧的思维予以对比。所以我认为活力重要,但稳定很重要。人微言轻,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