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情偶寄|大隐隐于书店

小时候,做过两个梦,

一个是在一条烟火沸腾的小吃街寻一住处,醒来便是享之不尽的美食和不绝于耳的吆喝声,沉浸在这人间烟火里,每天便是在人群中穿梭享乐,并不会觉得会有什么烦恼,颇有些“游戏人间”的意味。

另一个便是在我未来的居室里立一个大书架,摆满我爱的书籍,凡所涉猎,囊而括之。然后,无论昼夜、阴晴、冷暖、悲欢,都可随手取他一本,津津乐读,怡然自得,心无杂念,倒有些“大隐隐于书房”的乐趣。

上面两个梦,一个烟火犹存,一个心无旁骛,倒像极了人性的两面,一个热络活泼,一个沉静内敛,每个人都需要平衡,而这,就是我的平衡。

而今,这两个梦都未实现,但它们却始终埋在我心里,年年岁岁,单凭想象,却也弥补了不少现实的空白,仿佛也体验过那样的生活,那样的状态。

我喜欢书店。不过,喜欢这个词,不如“爱”字来得好,来得合适,用“爱”来代替,在我看来,其实并不为过。为什么说“爱”呢?爱比喜欢长久,爱比喜欢稳定,爱比喜欢深情。我可以选择再也不去一家早点铺吃早饭,可我拒绝不了我要去书店的冲动;我可以隔数月不去书店,但我不会再也不去书店;我可以急匆匆的吞进一块烫口的食物,却没有办法不对书认真投入。去一座城,如果不去书店,就像你爱一个人,却从不曾了解他的灵魂;一座城,如果没有书店,仿佛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缺乏深刻的灵魂;有了书店,这座城才不那么浮躁,因为,至少有一处净土,足以让人们放慢脚步。

早已忘了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爱上了看书,也许是前世,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滚滚红尘风景变幻,我偏对书情有独钟。可我,也不是一直不离不弃,因为某种原因与书小别,可我并未移情别恋,没爱上别的什么,我迷茫着,寂寞着,没有书的日子我的精神无比空虚着。直到慢慢找回初心,再次驻足书店,与书店门口相对的一刹那,好像前缘再续,旧情复燃,那颗沉睡的种子又开始发芽了。

当我踏进书店,一步一步,仿佛完成了与过往的衔接,这就是我熟悉的地方!与以往不同的是,书店新增了读者阅览区,小桌子、小椅子依序整齐搁置着,漫过一排排书柜,眼光便自然落到这群读者身上,其间,或是年少的学生埋头沉思,或是白发的老者孜孜不倦;而阅览区之外,也不乏看书之人,或斜靠书柜,或就地而坐,或侧倚玩味沉浸其中,或两三结对伴读,看书之人,低头俯看,随处可见。不敢出声,怕惊扰了这其中蕴含的宁静;不敢快步走动,唯恐脚步略疾,破坏这妙不可言的氛围。虽身处天地一隅,但如痴如醉,精神的世界有天地之大,脚步不能及处,就让思想到达。

看什么呢?只要是正规出售的书都是好的,至于书的类别迥异:风格幽默诙谐或严肃深邃或文艺清新,品位高远或难登大雅之堂,引经据典还是自用自话,那全凭个人兴趣。比如我,进书店,对诗词鉴赏类相对敏感,也偏好风格婉约、质朴清淡的散文,大道至简,平淡中自有真味。

大概是过了迷恋辞藻华丽文风的年岁,过多的堆砌修饰,不仅造作,还失了本味,就像加多了防腐剂的饮料,味道不纯正,就有“以辞害意”的嫌疑。就像那时候的心境,总过分注重浮表的东西,而此时,却逐渐明白了“才美不外露”的内涵,那些文风朴素的却读来让人饶有趣味的文字,久读久思,也不会因为审美疲劳而觉得兴味索然了。

去过的书店中,新华书店朴素亲民,西西弗书店文艺清新,物外书店以超然物外而著称,文华书局书香弥漫,内部陈设精致有加,应该说是风格各异,各有千秋,由于精力有限,才疏学浅,无法将藏书阅读大部分,所以只能作出如此粗浅的评价。

看过的读者,都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读书的人有静气、雅气和灵气。你想,那车水马龙、人声嘈杂的世界,能择书店而栖,择良书而遇,是不是一种静气呢?学业烦恼、家庭纠纷、感情纠葛,能俗务缠身而不乱,是不是一种静气呢?读书的人有灵气,怎么呢?有句诗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是说书的地位高;再有古语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这是说书的好处多;更有谚语,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说书的功效好;最后一句,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是说不读书,你老了后悔去吧!这句极大程度讴歌了看书的益处,足以让人深感错过而悔憾,那么,读书的人是不是很聪明很有灵气呢?读不读得好,涉猎得多不多,倒在其次,只要他选择了读书,这种行为便是古今中外第一明智之举!那么,一个选择了读书这么高品位之事的人,对比那些思想狭隘,行为鄙陋之人,是不是很高雅呢?所以读书的人有雅气。

王国维把读书分为三境界,

诗词的三重境界

第一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第二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第三境界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很形象,又很机灵,用诗词来形容三种境界,扪心自问,我似乎还达不到境界这一级别,可并不因此觉得看书无用,因为书很有意思,它不会让你久读生厌,甚至想要中断,就像,一个男孩子追求一个女孩子,迟迟不被接受,通常便也心灰意冷,转移目标;书呢,就是你越是无法征服,无法掌握,便越是热情似火,越是孜孜以求,书让你欲罢不能,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书会给你回报,当你看到它的一部分,他就足以点燃你的激情,吊起你的胃口,你非但不会放弃,还会想要毕生追求,即便得不到全部,你花费在书上的时间也绝对谈不上浪费,它会让你文思泉涌、出口成章。你会想一直追求,几日不读,便如隔三秋,心痒难耐,相思煎熬,不过,是单相思。哈哈,这种状态,就像《欢乐颂》的安迪和老谭,背后关注着安迪的老谭,永远在消耗自己,却永远在收获安迪的信任和友谊。

至于小吃街,由于见识短浅,足之未至,除了户部巷,也说不出什么好街,就交给未来完成吧!

心之所向,必然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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