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知晓这一部剧,知晓这一人物,江誉鏐。家住南海县,排行十三,遂起艺名南海十三郎。
自幼聪慧过人,读书过目不忘,差点被人称为神童。自幼就调皮捣蛋,上个学也要烧掉校长的蚊帐。伶牙利嘴,最常挂在嘴上的就是“我何错之有。”
父亲江太史,家有十二个姨太,母亲六姨太生他难产而死,但是家里十二个都姨太很喜欢他,他的父亲也是百般疼爱。这种放养的家庭式教育是他顽皮性格的主要原因。江太史觉得十三难以调教,便送他去香港大学,此时香港乃英租地,西化明显,十三肯定有点格格不入。在那里,只有他长衫长裤,其他人礼服西装,他称香港大学的女人都是庸脂俗粉,只道是未遇见。Lily是他一见倾心,也是摧毁他的加速剂。爱情至上的他,可以不顾一切追她去上海,在人生地不熟的上海,无法与Lily相遇,流落街头。在上海的两年,等待Lily,寻找Lily的两年,是年少轻狂,是痴心一片,是无怨无悔。在爱情方面,许多才子怎能那么容易就拥有佳人,人不可能照着剧本来做大戏。
流浪了两年,回到家,整天跑剧院看戏,唯有看戏才能填平他的内心,回到最初骄傲不羁的自己,甚至对当时戏剧大拿薛觉先的唱词诸多挑剔,说他的所唱之词工尺不准,平仄不齐。虽然有诸多批评,他确是薛觉先的戏迷,为他写一曲《寒江钓雪》,
伤心泪呀
洒不尽前尘影事呀
心头各种滋味唯有自己知
一弯新月
未许人有团圆意
阴沉送别 迷乱情丝
行遍天涯,不宜此致。
他在唱他和Lily之间
薛觉先欣赏十三郎才情,将十三郎招致麾下,带十三郎入行。同十三郎说:“我唱的是大仁大义的戏。”十三郎道“我写的是有情有义的词。”此后十三郎写的剧本令觉先戏剧团的演出场场爆满,令薛觉先赚的盆满钵满。
最怕前生浮华,才气过人,而后命运弄人,后世颠簸。
十三郎二十五岁在粤剧圈,电影圈一举成名。捧红曾是街边莺燕的侄女梅仙。同时写出《夜盗红绡》、《女儿香》、《燕归人未归》。二十七岁已是声名大噪,恃才傲物,幸而巧遇知音--唐涤生,也是一个对戏剧极度痴迷的小生。十三郎各种刁难,考验唐涤生的真性情。“一名剧作家,就是要敢写敢作”之后收唐涤生为徒。两人惺惺相惜。而后,香港风云大变,1941年,日本军打到广州与香港,他与唐涤生分开,深知唐涤生跟他没有好的未来。而他一腔热血,参军写戏犒劳士兵,写的戏全是将士精忠报国,效死沙场......却被任惜花所写的歌舞打败,任惜花的歌舞演员全是露着腿,做些不雅的舞蹈动作。十三郎觉得这种表演只会扰乱军心,败坏士气。气急败坏的他,暴打任惜花,可惜自此被贴上疯子的标签。战争结束后,他在军队中的所作所为传到香港。香港十大剧团都没有人愿意找他写剧本,小剧团的剧本不入流,他坚持自己有情有义的词。即使贫困潦倒,他也不愿接受那些三流剧本。他一直坚持着自己那句话“我写的有情有义的词”。他侄女梅仙邀他写剧,他不能忍受剧本被改的乌烟瘴气,即使活不下去,对着高片酬也不会放弃自己的底线。香港再也没有需要他写剧了。他的才华未尽,傲气犹存,时代不要他。世事就是喜欢将你一虐再虐,致你千疮百孔,无处可逃。在落魄回家时,碰到昔日女神Lily,可是已为人妇,更是一点也想不起他。回南海的车上,他跳车自杀。
这时,我觉得他是真的屈服了,直接摧毁他的居然是爱情。他不幸被救下来,
在半疯半傻的状态下度过接下来的36年。
当他被救活的那一刻,我确实觉得不幸,可是看了他后面的生活,有些不忍,我也有些认同世事无常这句话了。
十三郎的嘴里又常吐不和适宜的话“中国人不应该打中国人”。江太史害怕十三郎又出事端,将其送往香港。此一去,天人一别。
回到香港又是颠簸流浪。后被薛觉先找到,想帮他治好病,找回原先的他,看到他眼镜只有右眼有镜片,想替他换掉。十三郎却嘲笑说:“做人就不用看的太清楚,看的太清楚只会更痛苦”。遂又溜走。薛觉先挂念十三郎对他有相助之恩,时常照顾十三郎。
经年后,在一家茶店。是他与唐涤生的地方了,唐涤生见他如此落魄,先是用填曲的方式来与师父十三郎重逢:
唐:相见若似梦
自从别去匆匆
此刻再重逢
咫尺隔万重
我再见恩师
我再见恩师心中百般痛
仿似宝剑泥絮尘半封
昔日壮志与才气全告终
江中雪 泪影两蒙蒙
十三郎:
辜负伯牙琴
唐:
你莫个难自控
十三郎含泪泣腔
知音再复寻
唐涤生高声
俗世才未众
十三郎此刻只想逃走,唐涤生已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他已选择逃避,疯疯癫癫过一生。唐涤生希望他不要放弃自己,见到唐涤生,他也想改变了。可是,我除了命运造人,我还能说什么。唐涤生在第二天心脏病去世,知音二人又是天人相隔。他因落魄潦倒,剧院的工作人员不许他去看唐涤生,无法进入剧团,他愤怒打起人来,被送进青山精神病院。此后进进出出......在他74那年,死在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