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人是人而存在

直到我坐在报告厅里参加学校德育处组织的第一届首席导师节,我才知道连学校的大领导都知道5月20日是一个表达爱意的日子。而我,在这一天,要在学校工作到很晚,全然没有了柔软的心意。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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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分享的是伦理学的一些基本认知。

第一,伦理学是一门研究个人和社会两者应有状态的学问。同时,它把“应该”称作“规范”。因此,伦理学是研究规范的学问。因为伦理学研究哲学中的道德问题,它又被称为“道德哲学”。

但是,一切研究抽象的、根本不存在的“人类”行为,都不足以被称为伦理学,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研究真实存在着的事物和人的行为,才是伦理学。

在伦理学中,一定要有“当事人意识”,即思考:“如果是自己,会怎么做呢”,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伦理学的规范,必须处于一定程度的难易程度的范围内,如果标准过高,即使人们想要付诸行动,也很难执行。正因为有这样的制约,伦理学才带有现实意味。

第二,伦理学分规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和元伦理学。

1.规范伦理学主张用哲学思辨的方法研究伦理问题。它从事实出发,以伦理指导、辅佐社会生活,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如果离开规范伦理学及其研究,其他的伦理学形态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2.应用伦理学是一门研究如何将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应用在社会生活中的科学,也是对社会各个领域进行道德审视的科学。比如脑死亡状态下的个体,是活着还是死亡了,这就是应用伦理学探究的问题。根据不同的分区,应用伦理学又可以分为生命伦理学、环境伦理学、信息伦理学、工程师伦理学、商业伦理学、运动伦理学等。

3.元伦理学是一门以逻辑学和语言学的方法来分析道德问题的科学比如说到人类应该做什么,答案是行善事。只有深入研究“应该、必须、善、恶”这些语言的才是元伦理学。

第三,价值是伦理学和哲学的分界线。

应该承认伦理学是哲学的一部分,但它们终究是有差别的。

哲学是对事物进行深入思考,不断提出问题的是哲学家,至于思考到这个程度有什么用,无关紧要。所以哲学被看作是存在论和认识论构成的学问。

伦理学提示我们,构成人类社会的不完全都是事实,还有对事实的评价和做出评价后可以进行选择的阶段这下才是人类能够真正成为人类的缘由所在。所以伦理学可以说是探究道德或者伦理性价值的价值论的一部分。

第四,义务分完全义务和不完全义务。

完全义务是指不论是什么场合都必须无条件履行的义务。不完全义务是指在能力范围内应该履行的义务。前者是绝对性命令,后者是努力的目标。区分完全义务和不完全义务是必要的,比如“应该孝敬长辈、对人要热情一些、不能撒谎......”这些事不完全义务,因此才有“善意的谎言”这种说法,伦理研究的往往就是不完全义务。相对的,法律是伦理的一部分,但法律是应该遵守的最低限度的规范,所以法律是完全义务。

第五,从礼让座位看动机至上和结果至上。

在公交车上礼让座位是一种基本的公共规范,但有人是真诚地让座,有人则因为畏惧别人的眼光和评价而让座,在这件事情上,人们的主观感受是不一样的。所以引发了结果至上的功利主义立场和动机至上的义务论立场的争辩。应该说,动机和结果都重要,极端的想法是不对的。

第六,好人并非都是正人君子。

人们口中的好人,姑且认为就是善良的人,他们是日常生活中时刻秉执伦理性实践精神的人,不是指圣人和君子。

原则上来说,好人的标准停留在普通大众通过常识性的努力就能够实现的范围内。所以,人人都能成为好人。

而且,练习可以造就大师,每天留意做善行的实践,会培育出良善的人格。同时,注重习惯的养成页是非常重要的。

第七,伦理是鉴别事物的尺度。

伦理不像法律那样需要被强制执行,它应该是一种自发性行为,甚至可以说,只要不违反法律,做什么都可以。

事实上,没有那么简单,比如说,人们提出“不要给别人添麻烦”这样的生活原则,会对人们的行为形成自然而然的规范,它所辖制的范围比法律规定的多得多。所以,伦理是“为了人是人”而存在的。

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人生,持续直面每天的小选择和决定人生的大选择,这就是人类的人生,这就是“像人类的人生”。而且,只要人类还是人类,伦理的存在就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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