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么一个标题的初衷,其实仅是为了模仿目前泛滥成灾的一众“毒鸡汤”那种媚俗撩人的“标题党”风格,绝非作者本意!也许多少有点哗众取宠、博取眼球的意思,但也是出于某种无奈!
试想简书上写文章的人多如繁星,每个人几乎都有一个“狂热”的文学梦,或者说是作家梦,但大家是否扪心自问过,自己写出来的文字,是否是来源于自己一颗对读者负责的真诚的心?自己是否常怀一颗敬畏之心,或者说抱持某种职业操守?还仅仅是为了通过发布一篇热文,达到扬名立万的功利目的,幻想着早日“登上巅峰”,完成一个所谓名利双收的春秋大梦?——为此,不惜采取任何炒作的卑鄙伎俩,把广大读者当猴耍,甚至于暴力强灌一碗毒鸡汤,“强奸民意”!
这里还有一个不争的事实——世界真正伟大的作品,无不包含了作者深刻的人生体验、丰富的生活经历以及对人类社会、专业领域的深度思考和认知,所以即使穿越漫长岁月的滚滚风尘,却依然闪耀着夺目的光辉,流传于百代万世,成为人类精神文明的瑰宝!所谓“屈平辞赋悬日月”“李杜文章在,光芒万丈长”,讲的就是这个真理。
我们也没有理由抱怨这个社会或者时代,不要以“浮躁”、“功利”、“空虚”、“人心歪斜”等等字眼来形容这个社会和时代,况且人类文明的发展,从来都是必须经过一番挣扎、疼痛和抗争的,但人类进步的车轮永远是滚动着前行的,谁也无法阻拦这个趋势。
倘若要说责任,那每个活在这个时代的人都有责任。你是否顺应了人类文明进步的潮流,是否尽自己的一点微力来推动那个进步的车轮,还是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欺世盗名”,说着违心的话,或者是故弄玄虚的话,耍弄阴谋诡计,奉行“宁可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人生哲学,贪得无厌——像苍蝇闻到血腥;像饿狼垂涎鲜肉;抑或像大白鲨张开血盆巨口,准备饱餐一顿……以至于利欲熏心、利令智昏,肆无忌惮的采用各种“下三滥”手段,巧取豪夺(这个词语比较适用于某些巨贪大蠹),干着卑污、罪恶的勾当,出卖自己的灵魂,来换取金钱、地位和名声。如果真是这样,即使你成功了,你也仅仅是扮演了一个丑角而已。
请记住,后世的人们,终究会把你虚伪的外衣剥个精光的,还会对你吐一口唾液,说道:你这个骗子,你这个不干净的灵魂丑陋的东西,你这个外表光鲜、内里肮脏的婊子!
话说回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鸡汤只要营养丰富、味道可口,也是可以大熬特熬的,毕竟可以滋补强身,尤其适合于身体虚弱、大病初愈的那种人。为需要进补的病人奉上一碗热乎乎的鲜美鸡汤,相当于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如果熬出来的鸡汤,是使用了杂七杂八的腐败食材,外加某种能刺激食欲但却会损害身体健康的“独家调料”,闻起来“异香”扑鼻,尝一口索然寡味,喝下去消化不良甚至会发生腹泻呕吐的,那么还是劝你少来,也请你发发善心,不要再以牺牲别人“身体健康”为代价来赚取一碗鸡汤的钱!
各位可敬可畏的专门熬制鸡汤的大厨,请谨慎选料、用心熬制,只要喝了你鸡汤的人,个个容光焕发、生龙活虎,他们是会感谢你的,他们会经常下你的馆子,来喝你的鸡汤。
顺便奉劝一句——做人要凭良心,毕竟俗话说得好,“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所以希望你权且当做为子孙后代积阴德,请别再兜售你的那碗毒鸡汤了,及早收手,睡个好觉,也不用担心半夜被噩梦惊醒……你,是否梦见无数双手,每双手上都捧着一碗你卖出的鸡汤,另在旁边伸出无数双手——扯起你的头发,按住你的身体,掰开你嘴,撬开你紧闭的牙关,准备往你喉咙里面灌呢?
哈哈,就当做开个玩笑,千万别介意,也是为你好呢!……
由此及彼,以此类推,在我们物质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和提高的同时,也会追求精神生活的富足和享受,这与日常摄入营养能量来滋养身体,从某种道理上来讲是相通的。而事实上,也是为了摄入精神营养和能量,我们才会自觉的去阅读小说、诗歌、散文等文学著作,去观看精彩有趣的影视作品,去欣赏古典或流行音乐,去观摩、玩味各种绘画作品,甚至如饥似渴的去寻找一切能够愉悦身心、启迪智慧的“精神食物”,来升华我们的精神境界,以期达到精神世界的美好和谐,让我们得到精神上的充分满足和自在快乐,使自己有一个圆满的人生,而不是一个物质丰足但却精神贫乏的有缺憾的人生。
对于那些擅长写“鸡汤文”的作者,其实还是应该鼓励支持的,关键在于你所煲出来的汤,是否汤色清亮、甘甜可口并且符合“卫生标准”,而这里最要紧的是,你的“老火靓汤”是否蕴含有益广大读者的“精神健康”的各种营养元素,能够使每位看过你大作的人,有一种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的感觉,从而鼓起十二分的精神,利用从你这里学到的人生哲理、生活策略、职场经验以及专业知识等,勇敢的去面对现在和未来的各种挑战,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即使你熬制的“鸡汤”,并不是“汤中珍品”,但至少无毒无害,还能多少提供一点儿“营养”,相信你的读者还是会感受到你的善意和爱心,感谢你的辛勤劳动,欣然喝下你的一碗、二碗、三碗“鸡汤”——即使它出之于一位蹩脚的“厨子”抑或一位“熬汤”水准低下的乡村大妈之手。
对于那些有害精神健康的有毒“鸡汤”,理应将其归于摈弃之列。无论从良知上还是从道义上来讲,我们都应该弃之如蔽履——鄙视之,揭发之,拆穿之,声讨之,孤立之,使其沦为“人民公敌”,甚至应该抡起我们愤怒的拳头,把碗打翻在地,再踩上我们的鞋底。而最好的做法是——把汤泼洒进厕池,把碗砸个稀巴烂,以免留下来荼毒生灵!
不知些少芹意,接纳可否?仅供参考!
今天我家的猫丢了,宝宝心里特难受,实在睡不着觉啊!哭!哭!还是哭!!!所以就写点文字,当做排遣一下情绪罢……竟无语凝噎……罢罢罢,晚安!
我家可怜的猫咪,也不知是不是已经变成别人餐桌上的一碗猫汤了……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