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长的角度看企业合规(1)

      客观上说,跟动植物成长需要时间的历程一样,企业合规同样需要一个从开始到发展的不断演进的动态过程。

        对于中国来说,合规属于一个地地道道的泊来品。尽管说,历经数千年文明的中华民族从来都不缺少合规的思想。比如说孟子的“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再比如吕不韦的“ 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然而,说归说,做归做,现实生活中,似乎所有的规矩都是制定给别人去遵守的。

      当代中国的企业合规之路起始于本世纪之初。形象点儿说,就像是为开拓国际市场而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面对陌生市场环境时的一种严重的水土不服,那种被强制的感觉对于被强制合规的中兴通讯来说是深有感触的。虽然说不排除是美国政府区域保护政策下的蓄意抹黑和恶意打压,然而,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嘛,自身的潜在漏洞才是问题存在的关键。

      身受重创的中兴公司可谓是痛定思痛,经济上的沉重代价就当是花钱买了教训吧。为了实现更长远的经营目标,除了态度上的认罪认罚和行动上的合规整改,也实在是别无他法。

        按照美国官方的强制合规要求,公司设立CEO领导的“合规管理委员会”,将公司合规职能与法律部门分离,以保证公司合规部门的独立性;聘请曾在美国工程公司Kellogg Borwn & Root任职的Matt Bell担任公司的首席出口合规官和法律顾问。主动认罪认罚并支付11.9亿美元的罚款和罚金,才换来美国官方机构的一纸和解协议。

        据说,从“违禁”到完成“合规”整改,中兴公司先后花费20多亿美元。如此高昂的学费对任何一家公司来说都不是一个小数目。

        中兴案对与全球化中的中国企业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在全球化企业价值链竞争中,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合规竞争已成为涉外企业不得不面临的一项新的竞争规则。

        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企业合规问题,尤其是符合目的国本地规矩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在当下国际地域政治冲突的情况下,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走出去的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由于社会制度、法律法规甚至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异、面临着严峻、巨大的合规风险。因此,能够主动做好合规预案与规划,对跨境企业的可持续运营与发展就显得极为重要。

      说到企业合规,大多数人都会习惯的把合规主体偏向于涉案企业。的的确确,企业合规漂洋过海地来到中国并逐渐为中国企业所熟悉,从一开始就是专门为涉案企业解决问题的。就好像是人生病了需要及时救治一样,制定出合理救治方案治病救人。虽然说企业付出的代价确实是大了些,亡羊补牢嘛,为时未晚。

        企业合规实践引入中国之后,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发展方向逐渐地由治已病到治未病的转变。国资委主导所属所有大型央企必须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以应对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规则发展形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则针对刑事合规涉案企业,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开展三期司法制度改革试点,并于改革试点工作结束后,迅速在全国范围内铺展开来。不出意外的话,不久的将来,国家层面将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确立系统的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届时,不单单是有境外业务要开展的大中型企业,甚至包括众多小微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都将面临需要主动配合去开展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企业合规已是大势所趋,除了可以应付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规则,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潜在的经营风险,也正好可以响应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为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做出积极的贡献。

        既然,企业合规已成为当代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必备的基础配置,那么,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建设自己的合规管理体系才是最好的时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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