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往深了说,其实所有人对你的爱也好,付出也好,都是自私的
你想,嗯,我有一个女朋友非常的爱她,我愿意为她献出我的骨髓,我愿意为她买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尽管这要花费我一个月的工资,我愿意为她制造各种惊喜
但是这本质上不是对他好,而是在我们进行付出的过程当中,荷尔蒙得到了分泌,自己的某种欲望得到了满足,你整个人会非常的愉悦,之后你也会得到一种相对正反馈的女朋友的回报,我觉得这个事情本身就是一个非常自私自利的事情,而不是一个为了他人好的事
可以说我们最终想要得到的是一种爱与被爱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愉悦自身的,而女朋友的感受和爱意是一种附加的价值
同理可言,当烈士去堵枪口,当子弟兵站在黄河中央,当他为了陌生人捐出自己的角膜,
首先他得到的是社会对自己的肯定,自己对自己自尊的肯定,他在某一时刻得到了自己自尊的极大愉悦,这个过程首先是利己的,其次才是我们看到的社会性利他
所以说我们定义的自私,有时候是以物质财产的转移作为判定条件,这也许并不全面
比如说我攫取了利益,那么我是自私的,比如我奉献了自己的物质,那么我是无私的,这个逻辑本身就那么不合理
因为不论自私和无私,自己如果得到了精神的愉悦,我觉得这首先是一个利己的东西,而且我们所谓的无私,只不过是精神的愉悦远胜于物品丢失所带来的痛苦
爱情也真的非常无聊,当对方不能从你身上得到他想要的愉悦感的时候,那么你对他没有了任何的意义
不过,如果老想着烈士去堵枪是一个自私的行为(虽然确实是)
那很多事情就失去了美感,这其实是我们对我们自己也是不好的,毕竟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怠惰的就是追求不劳而获的,就是去追寻那些绚丽而又带来欢愉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