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刚刚放假回来,就听说对门住户的老公被抓进去了。原因是强奸邻居未遂。
对门是一房一厅格局,但却住了一家四口,小芳夫妻两,小芳妈妈,还有一个不知关系的成年男性,大概是小芳老公的朋友。
他们搬进来大概半个月,隔壁就来了一个女孩子,一个人住。平日大家也没什么交集,各过各生活。
端午放假小芳和母亲先回家了,小芳老公说有事情要多留一晚,就自己独自留在出租房。
正忙着准备过节的小芳,突然接到JC局来的电话,说自己的老公犯了事,需要她过去了解一些事情。
小芳急急忙忙从老家赶回来,哭红了眼。
jc说,根据双方(原告:小芳隔壁邻居,被告:小芳老公)的叙述,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端午前一天晚上,小芳老公以出租屋停水为由,向隔壁邻居借水,前后去了三次,人家小姑娘想着就是借水,大家都是邻居,对方又有家人住在这边,这里上下左右都有人住,于是给他开了门。结果第三次进来借水的时候就闯进了姑娘房间,强行对她又亲又抱,幸好养了一只大狗,大狗保护她,把小芳老公吓跑了……
小芳听完整个人都蒙了。他们结婚时一无所有,也一直都依着他,从没有要求房车经济,当时也是他追的她,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呢?
房子真的没有水吗?这里是小区啊,要停水肯定是一块停的。为什么要去三次?他是强奸未遂,但真的是想要出轨……
小芳越想越难受,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但是却见不到老公本人,想对峙了解也无话可说,原告又要求赔偿15w,他们哪里有啊?!
现在这件事在公司和小区都传遍了,以后还怎么过下去……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