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萨特的存在主义学说中,最重要的就是两点:自由选择和积极行动。不过这两个信念的起点确是“虚无”。萨特认为,人的存在本质上就是一片虚无,为什么他这么说?他优势如何从虚无中推理出了“自由和行动”呢?
萨特琢磨胡塞尔的一句话:意识总是对某种事物的意识。
就是说意识有对象性,总是对于某个事物产生的意识。那么纯粹的意识本身究竟是什么呢?
他得出一个结论:既然意识有对象性,总是对于某个事物产生的意识,那么意识本身呢,就什么都不是!纯粹的意识本身就是虚空。
有点像空荡荡的容器,需要被填充之后才有内容。一个杯子里倒进了什么东西,我们才能说它是一杯水,一杯酒,一杯牛奶或者一倍咖啡。人的意识本身就是空无一物,只有当有什么内容填充进来之后,人才会获得自己的本质。所以人并没有什么预定的本质,人的存在就是虚无(天人合一),它的本质是“有待形成”的,简单的说,如果人的存在就是意识,而纯粹的意识的本身是虚无,那么人的存在就是虚无。
那么我们的人生就没有意义了么?
萨特会说,人的存在根本上是虚无,这赋予了人一个永恒的需求。大自然厌恶真空,同样的,人也厌恶虚无,厌恶虚无背后的缺失和不确定性,所以我们总是需要去填满自己的虚无,去活的某种本质,赋予某种意义。
(我个人认为,佛陀想告诉人们是我们应该如何去生活,而不是通过某种方式获得救赎,佛法指出了一条不同于思辨的路径,让人们去感知什么是“纯粹的意识”。当我们认识或者感知到了这一点,我们应该反观现实的世界,去感受和思考人的那种不确定性和事物的永恒变化和流转,去寻找一条更好的生活之路,而不是沉浸在“纯粹的意识”带来的那种体验中,比如救赎感和超越感,我个人认为那违背了佛祖的本意,是一种曲解和另一种形式的沉迷)
这就是为什么萨特说:存在先于本质,先有了虚无的存在,然后我们才要去找到自己的本质。正如演员可以扮演不同的角色,人的本质也不是固定的。
这个服务员是一个服务员,这个杯子是一个杯子,这两种说法是同一回事吗?
萨特认为不太相同,这个服务员不一定一直是服务员,一个人是什么,是可以改变的。但杯子就不同了,杯子不能改变自己,就算打碎了,也是一个碎了的杯子,而且杯子甚至不能选择把自己打碎。
萨特用一对概念来区别物的存在和人的存在。他把物的那种被决定的,不能改变的存在,叫做“自在”的存在。把人的这种有待形成的存在叫做“自为”的存在,就是自己“为自己”而存在。自在的存在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本质,而自为的存在没有固定的形态,他的本质是可以改变的。
那么,人要怎样去获得一个本质呢?
最直接也是最容易做到的做法是就是模仿物。因为,和人相对立的“物”是自在的存在,他有一个固定的,不变的本质。苏毅我们看到,人总是要去占有某种东西,有的人喜欢收藏文物,有的喜欢打游戏和在游戏里收集奖励和等级。占有这些物的时候,我们好像得到的不仅仅是物品的功能或者效用,还得到了一种“存在感”。通过占有“物的存在”,我们可以得到确定的本质,甚至给自己一个定义:我是一个收藏家,一个游戏高手,等等。
萨特把这种欲望称为“生存着与存在物的复合”,就是渴望与对象实现某种形式的合二为一,来解决人的虚无。但是,这种做法注定要失败,因为这只是局部地,暂时地满足了对确定性的渴求,根本上的虚无是无法改变的。
人是自为的存在,不断为自己寻找本质,不断变化。换句话说,人有无限的潜在可能性,人想通过占有物去获得确定性,但有限的,固定不变的东西没有办法填充无限的可能性。
因为人拥有无限的可能性,这种潜能总会逃到占有的对象之外,直到死去,人才能获得固定的,填满的,不变的本质。所以萨特说:“人是一种徒劳的激情”,总是有一种激情(也就是欲望)驱动我们去占有,去追求,但我们希望得到那种满足感其实永远无法实现。
这么说的话,难倒人注定只能去葱郁空虚和徒劳吗?当然不是,正是在这种状态中,人类特有的尊严诞生了。存在就是虚无,这不错,但这恰恰是人类行动意志的基础,正是因为没有预设的本质,我们才能够自由行动。
换句话说,人永远不会“是”什么,而是永远都正在“成为”什么。在这个意义上,人是自由的。这种自由不是建立在强大的能力基础之上的,而是建立在人的存在之上、建立在最根本的虚无之上。可以说,把存在的概念削减到最低程度,让我们看到了最坚不可摧的自由。
这里有一个点需要强调,萨特说的自由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而是总是可以改变现状的自由,是否定只能如此、我别无选择的那种自由。
为什么自由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萨特的两个著名观点:
[if !supportLists]1. [endif]自由选择是很沉重的负担。
[if !supportLists]2. [endif]他人就是地狱。
自由选择为什么会成为负担呢?因为,选择必然会带来后果,那么谁来为这个后果负责?
没有任何人可以承担这份责任,你做出了选择,你就要独自承担责任。但“承担责任”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只能独自承担,难道这份责任就不能跟别人来分担吗?不能。
因为只要你做出了选择,背后就会有一个评判标准。你的标准是从哪里来的呢?
只能是你自己确立的。所有的选择都有后果,我们都生活在自己选择的后果当中,这些后果也在塑造我们自己。所以我们会在乎选择的好坏对错,谁都不想过后悔的人生,我们都希望自己的选择有可靠、坚实的基础。
萨特告诉我们,你所有的选择,依据都只能是你自己。(这里显然有尼采的影响,尼采说,人是自己价值的创造者)。“上帝死了”以后,就不存在客观绝对的普遍标准可,人也没有外在的标准可以依赖。
于是,你不仅必须做出选择,还必须为自己确立选择的标准。
你不能说“父母让我做什么做”,因为是你把顺从父母当做了标准。也不能说“因为宗教让我这么做”,因为是你自己把宗教当做了标准。
生命之轻是什么呢?轻来自于人类的存在方式,人的存在有无限展开的可能性,不被任何本质所限定。但这种轻盈的自由又是沉重和孤独的。因为你必须独自承担你所有的选择。
自由是可怕的,无比沉重的,很多人无法沉受追求自由的代价,所以必然恐惧和抗拒自由。
他人即地狱
萨特的哲学思想中, 人能够自由地掌握自己的生命,哲学上把这叫做人的主体性,我是主题,意味着我有主导权。那问题来了,你是自由的,我也是自由的,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到底谁是主体,谁有主导权呢?
人总要维护自己的主体性,所以人与人之间一定会为了争夺主体性而斗争。每个人在和他人相处的时候,都想把他人变成课题,以此来维护自己的主体性和自由。
萨特举了一个例子,说你在街上走的时候,迎面过来一个陌生人,上下打量你,你会觉得很不舒服,这是为什么?萨特解释说,别人注视你时,他下意识地就把你当成了他观察的客体,在这个注视中,他是主导者,你只是被他观察的物品。他要实现他的主体性,代价就是把你的主体性给否定掉,把你物化。
所以,被注视的人会下意识地回避对方的注视。但你也可以反抗,他看你一眼,你也回看他一眼,用你的注视把他变成客体,从而获得了你的主体性。在萨特看来,人与人的交往就是这样,总是在为了争夺主体性而斗争,即使在爱情和婚姻中也不例外。
萨特还有个很奇妙的说法,他说憎恨其实就是你承认了别人的自由(主体性)。想想看,人会憎恨一把椅子或者一个杯子吗?憎恨只能指向人。因为人有自由,只有人能出于自主意识对你做些什么。在他人作为主体的行动中,你就沦为了客体,沦为了物,你的主体性就被否定掉了。所以你会憎恨,因为你不敢于被当成物品。在这个意义上,憎恨就意味你承认了对方的主体性,承认了自己的客体性和被物化。
萨特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有他人存在的世界中,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但是我们不可能实现那种理想中的共同自由,因为每个人都要实现自己的主体性。我们没办法既承认别人的自由,又让别人承认我们的自由。或者说人的主体性和人的客体性协调起来。因此,人与人之间只有永恒的斗争。
在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中,起点是虚无,终点是孤独,在这其中,我们还要承受沉重的责任。你是否会感到一种绝望呢?希望在何处?希望就在我们的自由之中,在人的无线可能性之中,我们永远有改变的潜能,不必屈从于任何注定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