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现阶段,少数干部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推诿塞责等顽疾,也有一部分存在躺平、佛系、得过且过等心态,为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通过一系列制度化、常态化的措施,不断完善崇尚实干、激励担当的制度体系。
严把“入口关”,确保新招录人员源头清、动力足。优化招录机制,强化政治考察和品德评价权重。严格试用期管理,明确试用期需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或基层锻炼要求,并将其表现作为转正的核心依据。建立新录用人员导师制,由担当作为表现突出的骨干进行“传帮带”,引导树立正确价值观。
畅通“出口关”,引导按期退休人员站好“末班岗”。建立健全临近退休干部管理规范。明确要求其在退休前必须完成工作交接清单并签字确认,承担的工作任务需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责任人(B角)。强化离任审计和履职评估,对退休前关键时期的工作表现进行专项评价,其结果与退休待遇、评优评先等适度挂钩。设立“荣退”机制与“负面清单”相结合,对站好最后一班岗、担当奉献者给予荣誉激励;对“船到码头车到站”、推诿塞责甚至造成工作损失的,予以严肃批评教育乃至影响相关待遇。
拧紧“选拔关”,确保推荐提拔人员“德能配位”。将“担当作为”作为干部推荐提拔的核心标准和硬性要求。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环节,重点核查其在重大任务、关键时刻、复杂矛盾面前的表现,是否存在回避矛盾、不敢拍板、推卸责任等行为。推行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专项测评和负面行为清单核查。
强化“激励关”,督促提拔重用人员“新岗新作为”。对新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干部,设定清晰、具有挑战性的履职目标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建立试用期或任期内的专项跟踪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其在新岗位上的担当精神、攻坚克难能力和工作实绩。强化履职问责,对提拔后出现“官升事减”、“新官不理旧账”、回避矛盾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甚至予以调整岗位或降职免职。同时,完善容错纠错和激励保障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