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节陪爱人走进电影院,观看了贺岁影片《第二十条》。观后如观众们评说的那样,前半部幽默好笑,后半部泪眼婆娑。本人很少观看电影,这次之所以走进电影院,一是咱乡党老谋子拍摄的,相信不会太差;二是看看是不是自媒体吹的那么玄呼。看完之后,深深被影片震撼了,这几天一直陷入沉思默想当中。
电影《第二十条》片名取自刑法第20条规定,聚焦正当防卫这一热议法条。影片以王永强案件、公交车司机上访案件、校园霸凌案件而展开。最后受害者一方,严格意义上说,是见义勇为者一方,都是付出了家破人亡、被迫跳楼、拘留等沉痛的代价,才使得那些村霸恶霸等不法之徒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影片告诉人们,正当防卫真那么难吗?被打了为什么不能还手?见义勇为有什么错?被反复欺辱,为什么不能勇敢反抗?是不是谁伤得重谁就有理,谁闹得凶法律就向着谁?正义应该有自己的底气!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是影片中最经典的一句台词,先后两次在最基层的检察官吕玲玲、韩明口中说出,道出了人们的共同心声,也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吕玲玲和韩明一起寻找证人王永强的残疾人妻子郝秀萍取证,遇到村霸亲属逼郝作伪证,且绑架其同样有残疾的幼女相要挟。郝为救丈夫女儿被迫跳楼。吕玲玲因此受到牵连,被免去了主办检察官的职务。她有感而发,对韩明说出了这句铮铮有声的话,以鞭策韩明继续查清案件真相,绝不向不法分子低头让步。
韩明作为挂职的检察官,在检察机关就王永强案的定性和处理问题听证会会上,又振聋发聩的说出了这句话,引起了现场经久不息的掌声。
公交车司机为制止猥亵妇女的流氓,将其打伤,身为地方检察官的韩明以防卫过当定性,将公交车司机起诉到法院并判了刑。刑满释放回家后的公交车司机,一次次上访,一次次被劝阻。后来公交车司机在一次骑摩托车上访途中,遭遇车祸而亡。这个案件对韩明触动很大。他总觉得,公交车司机被判刑和最后的意外身亡,是他一味让法向不法让步所致,这是他心里永远的痛。
韩明的儿子看见几个混混在厕所群殴一个弱小同学,为了打抱不平,将参与打架的学校副校长的儿子打伤。副校长报案,并一次次要求儿子当面道歉,儿子认为自己没有错,拒绝道歉,结果遭到了对方报复。火爆脾气的妻子在与副校长的撕扯中将其推倒,最终被行政拘留7天。
在王永强案的听证会上,韩明慷慨陈词: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并认为王永强是在被村霸暴力逼债,经常遭殴打侮辱,其妻多次遭强暴的情况下,愤而与村霸厮打,村霸欲前往车中取刀时,王永强用剪刀连捅数下,最终导致村霸不治身亡。他坚持认为,该案应定性为正当防卫,王永强不负刑事责任,应不予起诉。他的这个判定,最终被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接受,王永强得以重获自由。
《第二十条》不仅是一部法律题材的电影,更是一部属于每个人的生活片,会影响一个人的是非观和正义感。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影片以其独特的视角,让观众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对人性进行了深刻的探究。影片还引发了我们对法治和公平正义以及个人与社会责任之间的思考。
《第二十条》春节黄金档热映,好评如潮,卖座率极高,足可见该影片的成功。但笔者观后总觉得,笑,笑得不够酣畅淋漓;哭,哭得不够坚定自然。该影片的片名是《第二十条》,来自刑法中正当防卫的第二十条,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话题。影片中出现了多个笑星演员,导演肯定要的不是演技,而是上座率。可问题是,王永强的扮演者是一名笑星,当看到他被村霸用铁链拴到房檐下的那个镜头,我又想笑又想哭。笑,是我想起他演小品就是这样的模样;哭,是故事情节使然,但欲哭无泪。
还有韩明与妻子开车回家,途中看见公交车司机骑着摩托风驰电掣赶去上访,他和爱人在车上不顾交通安全,声嘶力竭劝返的镜头。韩明的超常反应,那一刻爱人理解了他,继而两人齐声狂喊起来。该镜头似曾相识,又好笑又心酸。因为不管你怎么喊,公交车司机是听不见的,他讨说法求公正的坚定脚步是拦不住的。劝返不成反成不归路。这让我想起了陈彦的小说《星空与半棵树》,主人公温如风为半棵树走向了信访不归路,最后也因车祸而亡。这样的悲剧是谁的错,该由谁来承担呢?真是:痛哉,哀哉,惜哉!
最后想说,影片中校园霸凌事件的见义勇为者,其父亲是人民检察官,其舅舅是公安局刑侦队队长。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有这样的家庭背景,孩子谁敢欺负,报复、拘留等一系列事情绝不可能发生,校园霸凌事件何愁查不出来?副校长及其孩子敢这样飞扬跋扈吗?
影片还有一句经典台词: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的份量很重,影片中三个案例,虽然最后都取得了公正的判决,但其深远意义是大于案情本身的。同时也给法律从业人员提出了要求。所以,刑法第二十条,永远在路上!让我们共同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