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概述:(摘抄至豆瓣)
阿甘(汤姆·汉克斯 饰)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
阿甘像普通孩子一样上学,并且认识了一生的朋友和至爱珍妮(罗宾·莱特·潘 饰),在珍妮和妈妈的爱护下,阿甘凭着上帝赐予的“飞毛腿”开始了一生不停的奔跑。
阿甘成为橄榄球巨星、越战英雄、乒乓球外交使者、亿万富翁,但是,他始终忘不了珍妮,几次匆匆的相聚和离别,更是加深了阿甘的思念。
有一天,阿甘收到珍妮的信,他们终于又要见面……
执念对于一个人的一生有多么的重要,相信从阿甘的身上能够很好的得到答案。很多认为阿甘的成功取决于老天对他的照顾,但是真的仅仅只是这样吗?阿甘铭记珍妮对他的嘱咐,一直奔跑,后凭借自己的短跑实力上了大学并成功毕业;阿甘参军,为了救朋友,结果救了一个营的战友,也因为获得了封赏,也因此获得了挚友。阿甘的一生拥有多重身份,橄榄球巨星、越战英雄、乒乓球外交使者、亿万富翁,也许多多少少会有些运气成分的存在,但归根究底在于阿甘做事的心无旁骛,阿甘的先天缺陷也造就了他的专注力,拥有一个执念,拼尽所有力气去得到它,当你得到时,也许结果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了。
阿甘的一生除了珍妮,一直奔跑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