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

婚庆


美是如何作用在我们身上的?通过璀璨而引人注目的光?

也许美的因子是与生俱来的,并随着长养一点点渗入那些大树的地下,与遍布我们身上的筋脉相连,又与众不同地改变血脉铺排的方式,让每个人既相同,又与众不同。

也许揭开美的序幕需要一个年轻的观察者。

现在这个年轻的观察者来到了一处南方的,满是水田,河溪罗密,每到夏天就会散发着湿热的腐朽泥腥的热土。

  最先吸引他注意的是一场的婚筵村宴,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但这里的喜事并没有别的地方热闹,省去了不少工序,譬如敲锣打鼓,譬如放一排喜庆的鞭炮,置办村宴的场地不大,一个只能装个二三十台桌子的旧仓库,照明的瓦灯也是请人临时拉的,选择白天吃饭也许只是为了避免晚上只见筷子不见人的尴尬吧,几排车稀稀拉拉的开来,四周的住户都是新郎家的亲戚,早早的清空了路两边的杂障,甚至还把一点点坑洼都用水泥铺上了,车走的很舒坦,从车上下来的人也过的极为舒坦。

  再仔细一看,轻松舒坦的只是来访的众人而已,婚宴中还是有坚守阵地,严阵以待的人,那些时刻准备上菜的厨师,那些排列的整整齐齐的迎宾者,还有那散落一地的红色纸花,看来他还错过了一阵轰轰隆隆的鞭炮声,他总是在那一堆落红里疑心有还没被点着的火管,小时候的他就被这些鞭炮吓到过,那会大过年的,家家户户都会放一排鞭炮,放完之后总会有一个半个没点着的,要过好一会儿才会炸响,火光在一尘灰白的烟团闪开后,随即而来的是撕裂空气的巨大响声,与刚刚逝去的连珠炮式的炸响相比,它来得更加的突然,鞭炮这种东西,准备点着一串时,是会有心理准备它会一连串的响的,因而会不自觉地捂住耳朵,作为漏网之鱼的红管,就是完完全全的惊喜了。

他先是看到新郎的父亲,那个偏胖的中年人肩部挂了一条红礼带,在扶着颤巍巍的母亲,也就是新郎的祖母下车,再是新郎的叔叔们纷纷给来往的宾客寒暄加递烟,递烟是个寻常的不能再寻常的习惯,但似乎在这里这是男人的专属,他一眼看过去,递烟的人里没有女的,也没有女的去接烟,他看出来了,那个老祖母其实很馋这一口软香的烟,她看着自己的子侄辈从那些精装的金边礼盒拆出一根一根的芙蓉王总要把鼻子凑上去闻一闻。还时不时和围在她身边的小姑娘说着:“是这个味了。”

  他几乎可以判定这小姑娘基本上没用那些女生常用的香香的乳液,不然以美貌且香喷喷的小女生的脸颊,靠在老祖母的鼻子不足三厘米的份上,老人家的嗅觉再迟钝,也绝无可能会把乳液和香烟的味道搞错。

  老祖母年轻时应是个高大人,她今天穿的宽阔长衫却显得矮小了,一头齐耳的银发梳得整整齐齐,还抹了些油,与油光满面的精神格格不入的,是她那双怎么穿也显得撇脚,不那么合码数的新鞋子,她还不习惯这么软的鞋底子,也不知晓那些革织物的网面有那么好的透气效果,他思来想去,终于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在于,这位慈祥的老祖母忘记给自己的脚套上袜子了,有一只脚也忘记把鞋后跟从脚底下翻出来了,但所有人都似乎装作失明那样视而不见,连靠着老祖母最近的那个小姑娘,也纷纷将视线转去了那些飞驰而来的车辆。他明白了,原来是新郎的祖父辈是先来开路了,接下来要来的,应该才是这场婚宴的主角。

车队里为首的那部车,车的侧边装点些粉色的胶带花,贴张“喜结连理”的红纸,那是载着新郎新娘的车,新郎穿着笔挺的齐身西装,胸前一朵正正好的红花让他和喧闹的众人得以辨别,新娘是传统婚嫁的金丝红绸衣,顶着娇贵的金器,带着满当当的金手镯,化着浓浓的妆,他觉得新娘的脸白的不那么自然了,很明显与手脚臂弯偏黄的肤色不太搭调,应该是要显得更加精神饱满些吧。

小姑娘喊新娘为“嫂子”,那么这小姑娘应该是新郎的妹妹了。

当他慢慢将视线转移到新娘身上的行头时,有些长舌的妇女说这是香港买的99金,名贵的奢侈品都是那里买的,她们说新郎的母亲去香港扫货时,那里一条街就只剩这一对了,别的都没有了,但是看着新娘满当当的手镯,他也就明白了女人独特的嫉妒心是如何不露声色的表现在大喜之日的。


  胖女人说:有一些是以前她姐或者是她妈用的吧,金的成色明显没有那对新的好,这婆家还挺扣扣索索的,听说这小姐是城里人,算下嫁吧。”


  瘦女人回:这婆家就这一男孙独苗,小姐家里三姐妹,都是城里人,新郎新娘听说都是大学生,新郎还浸过咸水。长的又一表人才,也不算下嫁了,而且以后外家子孙多,这女的肯定胳膊肘往外拐的,反而有可能是婆家吃亏点。”


  胖女人暗指着新郎抱得美人归,老祖母儿孙绕膝枕,感慨吃亏是福,吃亏是福~


  他不由得嗤笑起来,如果吃亏也能是福气的一种的话,那么那个在村口乞讨的乞丐是不是也享受着某种福气呢?他记得乞丐这种职业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这里,他十二岁第一次出村的时候也看到有乞丐在村口,现在也有,与其说没有离开过这里,倒不如说这份代表着贫穷的职业会愿意选择这里,这里有足够平缓的岁月够他们流失,也有足够丰厚的硕果,经那些好心人的手中送到他们脚边;更有足够琐碎的日常,能够一一不漏的透过他们无神而黯淡的眼中,迅速而深刻地反映每家每户的变迁。

  中国的乞丐往往与云游四方的神仙有着说不明道不清的联系,兼有道家的仙风道骨,又夹杂着佛教的苦行修炼,可能还熟知儒家的文言表述,字,是十分厚重的东西,尤其是在所有人都能用来表达的今日,三言两语就能把一个人的大半生说的清清楚楚了。

  婚嫁时,新娘的行头有多么值钱,娘家的面子就有多么有光,攀比之风或许并不表露于平淡日子里的柴米油盐,但如果是这种一生或许只有一次的重大场合,那股凌驾于物质至上的傲气反倒会逼着人们变本加厉的炫耀,连着那张写着“新婚庆喜”,贴在旧仓库门口的大红纸也变得圆润了些,老百姓嘛,总要争点气,气争够了,也就顺遂妥帖了。

  这本就是别人家的家事,再不作声色的听这些老女人唠嗑会被以为是哪家的神经病的,他转头走向了村里往大路上的分叉口,兴许第二或者第三年来这里的时候,新郎新娘就会有了一个大白胖的小子了,他们会越来越富吧,同时日子也会越过越平和的,一时的激情总会被水田和溪流的生动演绎成无声的陪伴的。

他听到背后有人喊阿杰,杰是他名里的最后一个字,他回头看,那是一个很小的男孩在喊他的小伙伴,他快忘了这里的人喜欢给男孩取名啊杰,啊豪,啊健,啊康什么的,全是一些质朴刚健的字,但一阵香烟的气味,倒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好东西,和让老祖母寻觅的那股味道一模一样。

他的喉头下意识的伸缩了一下,好奇心上来了,他快步离开了迎亲送亲的队伍,想要深入地探寻这股味道的来源,却被人误以为是新郎家的人,想走反倒走不成了。

他应该称呼那人为“叔叔”,叔叔注意到他的白衬衫上并没有像其它迎亲队伍一样别了朵迎宾的红袖章,一时间以为那是主人家的疏忽,就想当然的领着他去找管事的阿姨了。阿姨看到他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出奇的,来的人很多,他又有一口流利的本地口音,他就戴着红袖章,堂而皇之的站到了门口。

很奇怪,他们根本不认识他,但这里叫阿杰的人真的很多,他们喊着喊着,他也应声而去,总以为是他们在喊他自己,知道他碰上了新郎,新郎喊他给上司领导递烟,这新郎也是很用心,特意留了一座给上司领导们坐,而且就在舞台的左侧,那里一是位置好,二是离上菜的礼车近,他听着新郎有条不紊的喊着罗司长,陈局,李队这些带有现代简约之美的官僚称呼,心里冷一会热一会的笑着,他既理解新郎并不适应处理这些复杂的人际关系,又为新郎的“贴心”而觉得欣慰。

但更让他措手不及的人并不是新郎,而是新娘,他怔怔的看着美艳的新娘出神,新娘轻轻的喊了他一句阿杰,他的心就随之沉去,新娘认识他,但他已经记不得新娘叫什么名字了。

背后是刚刚发现有些不对劲的叔叔,但叔叔到目前为止还只是看着,并没有那么不顾情面的冲进人群里狠狠把他拽开,此时......

一个很小的女娃给了他接近新娘子的机会,女娃的母亲被喊去帮忙了,她在那里静静的杵着,但是站了一会就觉得累了,她的小脚丫还没有长到可以支撑她一直站着不累,她就在新娘的脚边,仿佛就像新娘的一个瓷娃娃一样,新娘的眼神幽怨而游离,完全没有在乎身旁这个小家伙那委屈的小模样,阿杰正好瞅着这个机会,轻轻的走到小女娃旁边左膝蹲下,柔声细气的引导小家伙坐下,再拍拍小家伙的后背,扑去那些不该沾染的灰,他看到了小女娃的鞋子松松垮垮,温热的手指头就在那短浅的鞋带里穿针绣花,绑好鞋带之后,阿杰还把女娃包裹住脚后跟的软皮和塌下的花袜子提好,新娘看着有些动容,似乎如果不是穿着这一身纯白的婚纱和踩的生疼的高跟鞋,她的日常就是给孩子做这些事情的。


佳佳,说声谢谢叔叔。


新娘子命令式的口气让佳佳颇为不快,但佳佳奶萌的口音还是喊出了谢谢叔叔,阿杰笑着笑着,却怔住了,新娘搭嘴:佳佳平常是个爱哭鬼,而且很怕生,不知道为什么,阿杰你碰她的时候,她比任何时候都要乖。


“你们应该要给她买那些没有鞋带,光是魔术贴的鞋子的,她还不会绑。”


“可不是嘛,佳佳不是很挑鞋子穿的,小姨非得要给她买要绑鞋带的鞋子,说是娃娃要从小事学起,不然长大了就形成习惯了。”


“你小时候可是从来都不穿这种板鞋的,你只有擦的发亮的小皮鞋。”


两人的视线相对,一种油然而生的默契在划破这狭窄空间中说不出的暧昧与尴尬,阿杰那声静瑜几乎要提上咽喉了,可他有快速的观望了一下周围的人,发现有不少眼睛正在盯着他,生怕他做出些什么出格的举动,他不知不觉的落入静瑜的圈套里了,于是那声即将脱口而出的呼喊,又被他硬生生的给咽回去了。

阿杰看着眼前光鲜靓丽的女人不疾不徐的展现自己的风度,他记忆中的形象,可从没这么清晰过,新娘静瑜,是他的发小,也是他的邻居。


“我今天才刚回来,还好穿了件新一点的衣服,我不知道,你嫁人了。”


阿杰的话音刚落,静瑜俏皮的提起裙子往后垫了一步,露出了那只格格不入的绣花红鞋子,这是静瑜身上唯一一处红的地方,阿杰记得,静瑜是练舞蹈的,体型一直很好,高高瘦瘦的,但他完全没法把记忆中静瑜的形象和眼前这个微胖的小女人联想在一起,他只有种物是人非的伤感,和他期待的老友重逢的场景相比,则显得讽刺而尖酸。

“我不记得这个是什么姿势了,你以前很高很高的。”


“阿杰,你说是以前的房子高些,还是现在的房子高些,以前的路宽些,还是现在的路宽些,以前你见过的人多些,还是现在你见过的人多些?”


阿杰想办法一一回答,但静瑜已经收脚,并且用食指抵在自己的嘴唇上,示意阿杰不用再说了,有些问题仅仅只是问题而已,它发问,它存在,却不必也不需要被回答。


“那你的先生,对你好吗?你还会跳舞吗?”


静瑜笑着说:我早就不跳舞了,家里人说跳舞没什么前途,初中过后就学文科去了,现在在做个小文员,铭哥他,是我的前辈,他追了我几年,我才答应嫁给他的,我从没和他讲起过你的事情,应该不是他请你来的吧。


“确实不是,我也没想到你会嫁到这里来了,这么说可能会有些失礼,我还以为,你会嫁进城里去的,不过这里也许更好,安安定定的,所有的东西都很好。”


静瑜没有计较他的冒犯,只是反问他:你是认真的吗?你真的觉得这里很好嘛?


阿杰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他只是觉得自己的到来确确实实给静瑜造成了些麻烦,因而撇开了这个话题,把他混进迎亲队伍里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想着将事情说清楚好离开的,静瑜听到一半就摆手了,她已经知道了,也表示理解,并且喊来人将阿杰送走,佳佳竖起耳朵听这些大人们说着年幼的她还不知道的事情,不禁睁大了好奇的亮眼,她隐隐约约的觉得这个叔叔应该和小姑姑关系很好,但又是保持些距离的,小姑姑把她抱了起来,轻轻的向叔叔挥手告别。


佳佳指着阿杰的后背好奇的问姑姑:那个叔叔,他不进去吗?


佳佳,姑姑告诉你哦,叔叔他,变得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叔叔了,他和我们不一样的。


佳佳不解:他不也是一张嘴巴两条腿,一个鼻子两只眼么?怎么就不一样啦。


静瑜被这小侄女的可爱言论逗乐了,一下噗嗤的笑了出来了,静瑜并没有拉上自己的小姐妹来当伴娘,夫家又是兄弟多,余下的一两个姑表都被拉去酒席茶水间帮忙了,没有时刻提点自己要注意礼仪姿态的女人在旁边,心情畅快而明亮。

新郎铭哥,在距离她不过三尺的地方,对着简短的小插曲视若罔闻,但静瑜瞅准了时间把他拉了过来,准备和他好好嘀咕嘀咕一些属于二人的小九九,可佳佳却有些愠怒了,她觉得小姑姑的笑是对她认真思考问题的冒犯,她鼓起的肿肿的小脸庞和厚实的肉掌想抓住小姑姑的裙子甩起来,像在家里发脾气把玩具和纸屑到处乱扔然后让奶奶捡一样。

大人敏捷而平衡的躯干轻轻一甩一晃就过去了,佳佳这个头重脚轻的大娃娃毫无悬念的扑了个空,一个趔趄扑在了地上,这下摔的可不轻,她看着小姑姑那嘲讽式的笑容,正准备使出哭闹的大杀器,即将哇哇大哭的时候,小姑姑静瑜却蹲下来把她托起来了。

静瑜把佳佳交回给匆匆赶来的小姨,小姨领着佳佳入酒席就坐了,孩子看到好吃的自然会眼睛发光了,也就顾不上刚刚受的气了,她被香味俘虏,在那些高的像小山一样的大人堆里穿来穿去,一不留神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小姨也是在一群人里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找回佳佳。

静瑜忽而鼻子有点一酸,一想到今天过后自己就是铭哥家里的人了,那些被宠爱的时刻似乎越来越远了,她甚至不想去看同样在不远处忙着和亲朋好友打点牙祭的爸妈,她害怕,如果铭哥不能给她一个足够满意和诚意的诺言,她就真的只能是一个孤家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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