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第一篇,应老板的要求,内容要搞笑,措辞要大胆夸张…紧张呀,今晚就要去过稿了。虽然只是篇口水文,无任何内涵,但心里还是有点小紧张啊…不知未来它会流向何处,也不知我的写作之路,我会坚持多久。就将它发表在这里,算作是一个纪念吧グッ!(๑•̀ㅂ•́)و✧
空虚寂寞的他,深夜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李总,走了啊!”“赶紧滚吧,都他妈滚!……”今天一天李总都在走背字。先是板上钉钉的一个大合同被手下的一个零智商失误搅黄了。后来又是老婆来办公室里闹,说是有人看见他养小三。“我他妈累的都快忘了鸡巴的存在了,还有功夫去搞小三?艹!”但是这种话有谁信呢?出去吃饭后,服务生过来推荐酒水,可能是看他气宇不凡,穿戴讲究,于是特意一脸殷勤的暗示其酒水价格不菲。看着服务生那贱相,再想想今天的窝心事,他大手一挥:给他妈大厅内每桌都来一瓶这个酒!服务员顿时半天合不拢嘴,差点就给他扑通一声跪下了!在确认了眼神,终于,终于闹明白,耳朵没出现幻听,自己真的遇上了金主后就一步三跳的跑开了。看着服务生那作样,李总心里微微痛快了一点点。但不到一分钟,服务生又跟游魂似的,过来幽幽的说:“对不起,先生。整个大厅都有,有那位先生买过单了,而且他说他也不喜欢你的酒。” 顺着服务生的指引,李总看到了那位买单的主。对方比他年轻的多,一脸的小人得志,挑衅的看着他。“傻逼!”默默的在心里骂一句后,李总转过身来,顿觉自己无聊荒唐,食欲全无……于是有了此刻,一人独坐办公室……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办公室成了李总最亲切的地方。高兴时喜欢来这里,意气风发的他觉得自己还可以攀得更高!不高兴时更喜欢来这里,这里的清静,让他觉得自由。想到这儿,他决定去喝一杯。径直来到酒柜前才发现里面的酒全都没开封不说,而且上面印有英文的标签,他一个都不认识。管求他呢,反正又喝不死啊!随便拿起一瓶倒满杯后才突然想起来,好像曾经在哪看到说是喝红酒时倒酒不能超过九杯的三分之一?…哦,都去你大爷的吧!这会儿谁进来就弄死谁!这么想着李总鞋一脱把脚搭在桌子上,惬意的他往后一靠从窗户的反光处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隐约中似乎还能看到鬓角的几根白发,伸手摸一摸,哎呦,咋还这么疼,唉?这是什么东西?就着灯光一照,竟然是一个粉刺!嘿嘿…敢情这是越活越年轻了啊!说到年轻,他不由想到了,前两天在办公室看到的那几个实习生一水的年轻水灵,青春朝气!走起路来好像都是脚底生风,只是见了她,就像老鼠见了猫喂喂喂,一点都不可爱了!
想到这儿他得意的点了根烟。你要说这小老头得意什么呢?那你得知道他年轻时有多能折腾!身无长处的他刚来到城里什么也不知道,每天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茫然要死。但眼看着身上的钱花的没几个了,他就开始摆起了小地摊卖些袜子内裤什么的,结果经常城管,追上几条街东西全没收不说还按在地上一顿打!后来卖早点,早上四点就得起床煮粥包包子。忙的时候脚不沾地,闲的时候一个人也没有。眼瞅着一锅热粥凉到发馊。心疼的他想到比起粥,包子的成本更高!于是有天他一口气吃了40多个包子吃的现在见了包子都想吐!在这中间,他还在工地上搬过砖,做过电焊。但因为缺乏技术,结果眼睛被打到疼了好多天,看人都是三四个影,和人打招呼都不敢握手,生怕抓了个影子,让人笑话!最后他决定去送快递。这快递一送就是两年。夏天热的中暑、晒到脱皮,冬天冻的半夜发高烧,耳朵和手都被冻肿又疼又痒。别觉得辛苦,因为这些都是家常便饭。最气的就是遇到顾客拒收拒签,甚至还鸡蛋里挑骨头的事。但要我说他还是幸运的。因为记得有一次刚下了大雨,那个小区又在搞基建,路上全是让人深一脚浅一脚的泥巴。电瓶车行驶至此处突然陷入其中,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他立即飞了出去!摔了个嘴啃泥……爬起来好容易把车子推出来后身上和车上,几乎都被泥浆糊满了…拎着包过去按门铃,来应门的是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接过包裹后也不吭声就那样愣愣的看着他。对视了一会儿后,他明白过来了,哦…原来小男孩是在看他那一身泥呢!这一发现让他火冒三丈!咋的,看这样是想拒收啊?连你这小崽子想搞事整老子呀?!但没想到,小男孩转身从家里拿出一包抽纸给他,并萌态十足的说:“擦吧!擦不干净就来我家洗澡,我给你玩我的小鸭子!”说完两只小眼睛笑成了弯弯的小月牙…想到这儿嘴里尝到一丝咸味…?哭了吗?很好!说明自己还没有完全麻木。感到欣慰的他伸手去拿抽纸,耶?怎么还有点粘粘的?我擦!鼻涕人家感动流泪,他感动是流鼻涕!好奇怪。不过成功人士用点异于常人的地方嘛!正常。不过好在后来总算混出了头,从一开始的收快递送快递,到后来自己承包快递点,再到现在,他已拥有了自己的物流公司。
啪!擦干净鼻涕后的李总又点燃一根烟。不知为什么在袅袅升起的丝丝缕缕中他竟然看到了他的家。那是一个叫做杨美刘的小村庄。因为小时候父亲去世的早,迫于生计母亲带着他改嫁。在附近小煤矿做矿工的继父,印象中对他还挺好。只是在她和母亲过来的第三年小煤矿发生了塌方,继父被埋在了里面,家里只剩下他和母亲,还有不到一岁的弟弟。但很快,母亲就开始忙活起来,她跟着村里人学做萝卜干。因为它们这里的萝卜干是出了名的。男女老少,没有不爱吃的。就连偶尔路过的外乡人尝一下也是赞不绝口!母亲做好的萝卜干每到赶集时就推到集市上去卖,现在还记得母亲的吆喝声:“萝卜干了啊!陈放了五年了萝卜干啊!”慢慢的他也学会了帮母亲干活做萝卜,赶集时帮母亲推车吆喝。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长大后的他不喜欢再呆在这里,她想去看看外面更大的世界。临行前母亲拿着煮鸡蛋馒头还有萝卜干反复的叮嘱他:“在外面要小心!饿了就把鸡蛋吃了。别空肚子吃萝卜干,伤胃!就着馒头一起吃,别挑嘴。”母亲没上过学没什么文化,车轱辘话反反复复说个没完没了…听得她心里直犯酸,为了不让母亲看到自己的眼泪,他立刻上了车,背靠着车窗,再也没有回头看一眼…
想到这儿,嘴里又尝到了那咸咸的味道,但这次他不管那是鼻涕还是泪水。也没有用纸去擦,而是任由他留着大踏步的走了出去,因为此刻他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我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