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学校教育十全十美,到底会带来什么后果
——写在中北大学大二学生跳楼自杀热议后
美好的一天应该从喜迎生活开始,遗憾的是“不幸”拜读到一个噩耗:中北大学一名大二学生在学科补考中作弊“被抓”而跳楼自杀。
一时间举国上下“炒得”沸沸扬扬,由于每个人观察问题角度和角色不同,所持观点也不尽相同。于我而言,无论谁对谁错只能深表遗憾,平静地“搜集着”各种评论及观点,也算是长点见识。
既支持学校的正当管理,因为我是一名人民教师,也心痛家长和孩子,因为我也是一名两个孩子的父亲。若不是“过分”的要求或舆论,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我期待各方媒体少一些“炒作”,多一些公平的见解,更期待双方有个好的协商,彼此少有一些缺憾与悲痛。
众多的网络热议我都保持“中立”,因为深信校方和家长都能理智处理。但是,在今天一早(6月10日)读到的一篇网文最令我不满,文中明确提到:校长应以“辞职”来谢罪!
读到这样的评论,我内心不再平静,决定不再保持沉默,摊一摊这个“大事”。以23年的教育的局中人的身份谈一谈我们作为教师不可能成为社会和家长需求的“十全十美”者,而且可以告诫社会及家长,如果教师和学校教育做到“十全十美”会带来极其严重的不良后果。
这位“评论员”所说的并不是一点点道理都没有,根源、方向或许是对的。但是,无论全国有多少人的想法和他一样,都别忘了“推责”不可那么自私地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
如果按照他们的这种观念,学校和老师永远将会处于最最“弱势”的一方。
如果要校长辞职谢罪,我认为实在太过分,或许校长愿意了,但教育永远就衰败了。
如果要说一个大学生自杀是因为考试,我认为最应该追究的是有学校,如果没有学校就连书都不用读了,也不存在考试,更不会因考试而自杀。
如果要说因为教学质量有瑕疵而引起自杀,我首先承认世间万物都有瑕疵,教师、学校、教育也不另外,我好奇的是面对瑕疵就要自杀吗?感觉人世间好恐怖,感觉教师、学校好无助。
这样的“追责理念”会给老师和学校带来一种管理错觉:他们的管理出发点会是因为怕学生思想消极、出事、甚至于自杀被追究和担责,所以不能严管了。
我们要知道无论什么样的教育方式都会有问题,无论什么样的选择教师和学校都是事发的当事人,都会被追究,无论是否有责,无论责任是否大小。
或许很多人会不接受我说的“什么样的教育方式都会有问题”,不信吗?
前不久提到教育可以有规范的适度惩戒的时候,我就跟老师们讲:这个并不是值得高兴的事。当时,我也随便举了一个例子:
教师们不是喜欢分层教学、分层布置作业、分层辅导吗?就目前而言,这样的教学方式是最具有科学依据的。但我要提的问题是:老师不让你所谓的认为“下层次”的学生做“中高层次”的练习、接受“中高层次”的教学,这是伤害学生的自尊心的,指不上哪天其中的一名学生一直都接受“下层次”学习失去自信而自杀了呢?老师又能逃得过追责吗?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个性,都有自己的承受能力,有人教育的语言再重也无济于事,而有人甚至你都没来得及教育,仅仅叫他下课来办公室一下,他就逃避而外出,结果发生了意外。
无论老师选择怎样的教育方式,只要学生一出事,难免要被追责。
在这种“弱势”下,老师为了做到所谓的“十全十美”,他们会选择怎么做?
为了避免学生考不好而“出事”被追责,老师们只能少考试,甚至有意安排部分学生不用考试;
为了避免学生犯错批评时接受不了并走极端,老师们只能少说,或者多了几分原谅;
为了避免家长为学生“抬头”而到校争吵,老师们只能选择避重就轻,甚至掩盖学生的过错。
近年来,为了脱贫攻坚,教育扶贫工作中辍学生劝返甚是伤脑筋。我们老师和学校,能做什么选择?我们很怕追责,因为工作中偶尔发生过因早恋而辍学生在“劝返”压力下选择双双殉情。再后来,很多家长的借口都是“他们不敢多劝孩子去上学,因为怕自己孩子逼急了寻短”。
不迁就,再劝返,辍学生走极端,我们要担责;可是,我们迁就了家长和辍学生,谁来迁就我们,迁就我们一线的校长和老师?
一个个的老师因劝返而调整工作,一个个校长因辍学率而被约谈和免职……我们该进还是退?
多少的原谅促成了学生的迁就,多少的迁就促成了学生的堕落!
放眼教育界吧,为了所谓的“十全十美”,为了在教育中少担责、少“惹事”,“明哲保身”的教师也何尝不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都懂,但“敢于冒险”的老师们他们图的是什么。
学校教育再好也只是家庭教育的补充,好的教育是勤奋努力的学生、通情达理的家长和认真负责的老师三方共同努力达成的。看看这位大二学生最后与他妈妈的对话,我似乎又为“共同的教育”捏了一把汗汉。
一点点批评都接受不了,将来步入社会怎么办?
教育一味地怕追责,做到社会和家长眼中的“十全十美者”,整个社会充满的是“迁就”,那国将不国了!!
所以,我们不是为了怕学生“出事”而造成不敢的“局势”,而是应该携手共进,共同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教育的对象是人,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固然也就没有十全十美的管理。若说一定要趋向十全十美,那最好的办法是顺从家长和学生意愿,否则家长和学生不满意都可能走极端,老师、学校都要被追责。
其实,老师和学校何尝不愿意顺从家长和学生,但请问只能用顺从来避免被追究的社会将是个什么样的发展状况。
学校首先是圣地,而不是魔房,不是十全十美的地方,不是被追责的地方,而是孩子的“磨练场”。
害群之马总是有的,教育界也一样,希望领导能另当别论、实事求是,给学校和教师一定的合理合法出路,更好地为祖国教育发挥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