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房门锁了起来。
我刚睡醒,窗帘没有拉上,进入睡眠需要一些光,但现在窗外是昏沉的瑰丽霞光,苹果绿色的窗帘隐在昏暗中,已看不出原本的颜色。我保持着醒来的姿势继续躺了一会,光着脚下床把房门锁了起来。
我又梦见了那幢会开花的房子,距离上次梦见,已经有78天零14个小时了,我日夜企盼它来到我的梦里,可不管我如何期盼,这过去的78天零14个小时里我的每一场睡眠都安详沉稳,梦境里有池塘边的孤鸟,也有大海里的孤帆,以及平淡无奇的约会,但没有它,没有它。
我一直坚信那是我曾经生活的地方,至于是什么时候,我也不知道,毕竟从小到大的记忆都鲜活或模糊地存在于脑海里:出生于一个平凡的家庭,从小该有的什么也不缺,该没有的也照样没有,一路经历中考高考,上大学读研,毕业后找了一份自己家人都还算满意的工作。
没有任何一段人生消失不见,我甚至记得小时候刚开始学习如何称呼爸爸妈妈的父母姐妹和兄弟时,我想到如果一对夫妇生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这对男孩女孩长大后结了婚,那么他们生的孩子该如何称呼他们父母的爸爸妈妈?是爷爷奶奶呢,还是外公外婆。我执拗地想让妈妈给我一个答案,但妈妈总说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可我不能明白,我还是缠着她追问答案。
即便这样,我还是坚信,那幢房子是我曾经生活的地方,它在我的脑海里清晰得没有一丝含糊,我的坚信也没有一丝含糊。我坚信那是我生活的反面,就像莫比乌斯环,从正面走着走着,就到了反面。我知道我就是从生活的反面走到了正面,可我不想要这正面的生活。
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推开门穿过走廊跑上楼梯,从白色的楼梯扶手中长出嫩嫩的豌豆花,长长的藤蔓盘绕在扶手上,我跑过的时候带起一阵风,白色的蝶状花朵摇曳生姿,叶子摇晃成一片温柔的青绿色。我径直向上跑去,跑到顶层我最心爱的向日葵前。她们从色彩明丽花纹繁复的藏毯中生长出来,还是那么明亮,落落大方地站在阳光中冲我微笑。她们几乎和我一样高。我轻轻抚摸着深绿色粗糙的茎干,我喜欢这种有点扎手的安全触感。
我在书桌上坐下,盘起腿,拉开的抽屉里盛开着一大丛百合。明亮纯粹的金黄色蔓延出我的视野,我觉得自己也是一株向日葵,明亮而落落大方。我哪也不想去,尽管有那么多美丽的花从各处生长出来。
我今天只想陪着我的向日葵。
我的手机响了,是格格打来的,她说聚会马上就要开始了,问我在哪。我挂了电话,有些烦闷。我不喜欢和不熟悉的人在一起,我觉得拘束而尴尬。可格格说我的生活太枯燥,硬要我去参加这样一场莫名其妙的同城聚会。
我尽快穿好衣服,洗了把脸就出门了。
天已经黑透了,在这个南方的海滨城市,七月的夜晚即使有风也并不凉爽,海风裹挟着庞大的潮湿吹在脸上,脸上和后背的汗没法被潮湿的海风吹干,反而黏黏腻腻的,衣服像是要湿掉了。我突然想起了《百年孤独》里那场一落四年十一个月零二天的雨,扑面而来的突然是青苔和霉菌的味道,孢子在潮湿的空气中无法飞舞。可我的房子里不长青苔,它不会开花。
我按照格格给我发的地址找到聚会地点,推开包间的门,除了格格,全是陌生的面孔。她正忙着与人猜拳喝酒,没有看见我,我便找了个空位坐下了。邻座是一个男生,他的太阳穴附近有不浅的痘印,但看起来清爽干净。他冲我点了点头,我朝他微笑。随后埋头吃菜,大家轮流着劝酒,相互恭维。
耳边一片嘈杂,但我还在想着我的房子。什么时候我能再见到它呢?餐桌中央摆着一束深紫色的风信子,像极了我卧室的飘窗上生长的风信子,我有时靠在飘窗上看书,就将我要坐下的那片地方的风信子拔出来插进花瓶,我知道等我起身时她们就又长了出来,她们从不枯萎。
“嘿!想什么呢这么入迷?”邻座的男孩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都叫你好几声了。”
“啊……没想什么。”我朝他微笑,“怎么了?”
“没事,就是看你一个人盯着那束花发呆,来问问。真的没想什么吗?”他有些拘束地挠了挠头。
我继续微笑:“没有呢,那花挺好看的。”
“啊,好吧。”他有些无奈。
如果我再年轻几岁,我会告诉他我在想什么的。那时的我也的确是这么做的,我从不放过任何一个描述我的房子的机会,我跟他们细细描述我的房子,白色大理石会长出紫色的风信子,黄色大理石会长出粉红色的风信子,地板上是小小的红色茑萝,青色的藤蔓纤细柔嫩,铺满我的整个地板,叶子是含羞草的形状,摸起来软软的,弱不惊风的样子。还有水晶草,会从台灯上开出米黄色的小花。我的房子里一直充满阳光,因此我现在进入睡眠依然需要一些光。我告诉他们关于无法存放东西的苦恼,因为我的所有抽屉和柜子里都是花。还有我最爱的向日葵,我总是直到才最后告诉他们,我如何动人的向日葵。
我的邻居是一个小女孩,我有时会去她家串门,摘些水果。她家比我家大很多很多,因为她家生长的是果树,苹果柑橘芒果樱桃椰子山竹猕猴桃……各种各样。我最爱摘的是橙子,我就像喜欢我的向日葵一样喜欢她的橙子。
我总爱给她带去一把含苞的玫瑰,她最喜欢玫瑰了。
我总是特别认真地向他们描述我的房子,刻意忽略他们眼底宽容的笑意。可这终究忽略不掉,因为他们总在听完之后夸赞我想象力的丰富。
可这都是真的,但无论我如何辩驳,他们从来都不信。
渐渐地我不再轻易跟人诉说我的房子和花,我也不再寻找新鲜的,看上去可能相信我的人。
格格是我从小的玩伴,我们一起上了小学和初中,高中和大学没有一起度过,却又来到同一个城市工作,可她也不信。
我想起高中的物理老师讲过一个概念,自锁。一个静止的物体,如果用某个角度的力去推它,无论用多大的力,都无法推动它。
我想我就在这样一个状态里,无论谁想要将我推动,我总能将他的力放置在那个特定的角度上,然后心安理得地一动不动。除非他相信我的房子。
有的时候我会有点失落,因为我并不是想要回到我的房子里,我不知道这个莫比乌斯环有多大,我得走多久。我只是想要遇见一个和我一样,从反面走过来的人,可我却在这二十六年零一个月里从未遇见。但也只是一点失落,我记得我最大的失落感出现在一年级的第一堂课上,我发现我心心念念的一年级,第一节课所教授的内容竟然还是在田字格的右边写下向左倾斜的1234,那是我在之前三年的学前班生涯里每年的开学第一课。那一刻我的失落感达到了极点,所以在这之后,我都只是有一点失落。
我擦了擦嘴,吃饱了。他们正准备玩数三,没数对的被罚真心话大冒险。我数学可差了,不想总被逮住玩真心话或者大冒险,于是准备跟格格找个理由先走。
可是邻座的男生突然叫出我的名字:“嘿,你顶楼的向日葵怎么样了?”
我惊讶地看向他,他侧着头笑着,我发现他右手拇指和食指捏着一个用餐巾纸绕出的软塌塌的莫比乌斯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