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查令十字街84号》,相隔万里的情谊~

“你们若恰好路经查令十字街84号,请代我献上一吻,我亏欠她良多。”

与《查令十字街84号》相约是2018年初,这两天又翻出来重新阅读了一遍,依旧被这句话感动不已。

1

1949年,在纽约曼哈顿一间没有暖气的公寓里住着一位三十三岁且单身的穷作家海莲。

偶然的一次机会,海莲意外看到一则伦敦旧书店的广告,也许是作家的特性,亦或者是天性使然,海莲开始给这个伦敦的旧书店写信,这一写,就是二十年。

1949年10月5日,海莲给远在大洋彼岸的马克斯与科恩书店寄去第一封信,她在信里写道:在广告上看到你们“专营绝版书”和“古书商”,这令我望而却步,因为我老是认为:既然“古”,一定也很“贵”吧。而我只不过是一名对书籍有着“古老”胃口的穷作家罢了。在我住的地方,总买不到我想读的书,要不是索价奇昂的珍本,就是巴诺书店里头那些被小鬼们涂得乱七八糟的邋遢书。

收到回信的马克斯与科恩书店古板的一一回答了海莲的问题,并附上了书单,署名FPD(弗兰克)。

自此,由一百多封书信组成的一场奇遇,在相隔两岸的伦敦和纽约之间的时光里娓娓道来,素未谋面的弗兰克与海莲之间的真诚、温馨、热切也在这一百封信中晕染开来。

多年后,海莲和这家书店的通信集被称为“爱书人的圣经”,查令十字街84号,也在变换更替中逐渐演变成全球爱书人之间的暗号。

2

从前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能够爱一个人。我想这个“爱”也存在惺惺相惜之意,横跨整个大西洋的书信真的很远,在等待信件的过程中永远充满期待与欣喜,更重要的是你可以毫无保留坦然地将自己的所思所想托付于对方。

通讯方式的飞速发展让大部分人都没有机会尝试寄信、收信的乐趣。很幸运,我曾经拥有过这份“信件人”才懂的乐趣。

初三时,我的闺蜜(小时候性格内向,她是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转学去了县城,在那之前,我们约好要考同一所高中。那一年,我们基本每周都会通信,写的也无非就是这次考试考了多少分,思考了一下为什么会退步,分享生活学习上的小烦恼,还有对彼此的鼓励。

有一个周五,她来学校看我,因为我还没有下课,她就坐在侧楼旁边的楼梯上拿出小本本给我写信,写的投入到我走到她身后她都不知道,那个场景,我终身难忘。也是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每一天期待的在纸张上赋予文字的惊喜和鼓励,是她以这样的握笔姿势和投入填满每一行,再邮寄给我的。

那以后,我更加期待她给我的回信,从我把信寄出去的那一刻便开始计算收到回信的日期,后来,我们也如愿考上了同一所高中。

如今再提及,它们早已不再是一封封简单的信,更是一份年少时光的回忆,一份为青春努力过的证据,一份深厚的情谊。

3

《查令十字街84号》情节细腻质朴,很是真实,它就像生活必须的油盐酱醋茶一样平平淡淡又充满烟火气息。当你一遍一遍细细品味书信里的字句时,你会感觉到书信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真实细腻,你会慢慢发现海莲与弗兰克角色的转变,他们开始成为朋友,成为惺惺相惜的对话人。

书中还充斥着各种西式的小幽默,比如海莲会因为迟迟等不到书,大呼弗兰克是大懒虫,也会在信中像对话似的跟弗兰克说:“快,别老坐着,起身帮我找书!”。

除了这些,海莲还会因为书里的内容向弗兰克大发脾气(可能就是想弃书的时候),之后却又像认错的小孩子一样诚挚的向弗兰克道歉。每每看到这些,海莲边发脾气边内疚的身影就跃然眼前。因为有过相同的经历,我也仿佛看到每次收到海莲来信的优雅英伦绅士弗兰克嘴角上扬露出微笑的样子。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海莲的善良,她在自己生活拮据的情况下,依然义无反顾的接济书店,给弗兰克及其他书店员工寄送鸡蛋、火腿等食物,也正是基于此,海莲与弗兰克结下了更深厚的友谊。

1950年圣诞节,海莲给书店寄去了一大批罐头,书店的一个姑娘——塞西莉写信感谢海莲。1953年,塞西莉写信给海莲不许她再邮寄东西,他们都希望她把钱攒下来用做路费,亲自来看看他们.....

日子就像时光缝隙里的流沙一般,在平静中一天天继续,从1949到1969,20年的时间里,海莲始终没有实现亲赴伦敦的心愿。

岁月的流逝,时光的奔赴,他们都意识到生命的可贵,也坦然的面对着下一刻生活的未知,在信中互道一句:我们都仍健在。

4

1969年,书店秘书写信告知海莲弗兰克的死讯,那个两个月前还写信告诉海莲自己手脚灵光的弗兰克就像从未出现在海莲生活中一样消失不见,我仿佛看到海莲抱着书信泣不成声的模样,也仿佛听见她内心的懊悔,为什么没能去见一面相交半生的挚友。

结局很是仓促,也令人扼腕不止。伦敦查令十字街84号,成为了海莲永远的怀念,也成为了读者心中永远的美好,美丽的邂逅。如今,书店已随着时光变迁消失在世人面前(2018年,有书友还去参观,不知现在是否还在),但我相信,看到这个故事的每个人都会被这份相隔万里的情谊所感动,《查令十字街84号》也会被每一位爱书人所铭记。

写在最后:

刚开始读完这本书时,喜欢它是因为情谊,我无法想象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能够相信彼此长达二十年,他们的情谊是一笔一笔写出来,而后飘过万水千山建立而起。

二次拜读,我发现喜欢它是因为平淡、安静。在不慌不忙中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海莲和弗兰克从未觉得彼此陌生,他们就是彼此平淡生活中的一束光,是安静中做出抉择的生活态度。相信我,这远比一个爱情故事更能打动人心。

风中华书不曾忘,相知何必曾相见。愿我们在追寻的过程中,都能遇见值得自己托付的“信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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