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入职的第一天,早早就起床了,用自己特别蹩脚的化妆技术特别认真的画了个妆,时良倚靠在床头眼都不眨地看着余笙:“我老婆天生丽质,不化妆也很美。”余笙忍不住笑眯了眼,“真的吗?”边说边照着镜子,其实化不化都差不多,镜子里还是那张圆圆的脸,带着些许孩子气,嘴唇因为抹了唇膏,显得比平时稍红润,鼻子不太挺,但还算秀气,余笙整张脸上最出彩的要数眼睛,大而明亮,双眼皮更是比一般人更深。余笙的五官其实并不惊艳,但是组合起来,却很奇妙的让人觉得舒服耐看,仿佛一块莹润的玉,温润无比。余笙的身形娇小瘦弱,所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小,总让人误以为是个高中生。
到了公司,办完入职手续,余笙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她的职位是文案编辑,还算跟原本专业搭上了边。余笙的办公位置在最里面,坐在对面的是她的直系领导,四十多岁,身材瘦削,眼神清亮,余笙看着他的头发,心里默默感概一声:企划科到底费脑啊,组长这么早就已经秃顶了。忍不住摸了把自己的头发,心想回家定是要用生姜洗发液先保养起来,想到这里,忍不住偷偷翘起嘴角。因为是入职第一天,暂时并没安排什么实质工作给余笙,还在熟悉事务中。这一天的余笙,就在认识各科同事和看资料中不咸不淡的度过了。到了下班时间,时良还在公司加班,余笙乘着公交到了他的公司楼下,想着等他一起下班回家做饭。深秋的夜晚已经有些寒凉,路边早早就有大爷在卖烤红薯。余笙抬眼看了眼夜空,星朗月明,路边的街灯有些昏暗,三三两两的下班人群步履匆匆,余笙想:走得越是匆忙的,一定是对家越眷恋的人。这样有人可等,有人可念的感觉还是挺好的。
当时良走出大厦的时候,余笙正站在路灯下看着他,时良快步走过去,一把搂过余笙的肩:“冷不冷?饿不饿?你不是最喜欢烤红薯吗?我们先去买一个。”余笙的手从后面轻轻揽住时良的腰,抬眼甜笑着看向时良:“好,买完红薯我们一起回家准备晚饭,你想吃什么?”余笙的眼神清澈,在这昏暗的灯光下亮晶晶的,时良甚至能从中看到自己的身影,时良觉得余笙的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好看:“咱们今天在外面吃吧,好不好?庆祝你入职。”也不等余笙回答,时良便揽着人往附近的美食城走去。
其实时良和余笙结婚之后,很少外食,以前都是时良负责做饭,后来到了异地,余笙暂时没有工作,闲在家里的时候,心疼时良的忙碌,才开始学着做饭。两个人一直想着早点攒够首付,能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或许不大,但是终究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天地。
时良是个项目经理,收入在这个城市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余笙就算不上班,两个人的生活其实并无问题,但是时良的父亲在几年前已经过世,家里还有个病弱的母亲,生活尚能自理,但是并无经济来源,全凭时良照顾。两人谈恋爱的时候,余笙已经知道这些情况,她心疼时良的辛苦,所以一直是能省则省。而且余笙并不愿做菟丝花,她只想做棵大树,跟时良肩并肩,一起挡风遮雨。余笙的观念里,爱情只有势均力敌才能长久。